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会计论文 > 财务会计论文

民办高校现行会计制度执行问题与修订措施(3)

来源:学术堂 作者:原来是喵
发布于:2016-10-09 共7592字
  (四)完善财务报表体系和会计报表格式
  
  1.完善会计报表格式。按照现行制度,收支类科目不是在每期期末结转至相应的结余科目,而是在年终结账前一次性结转,因而造成资产负债表月报表中含有收入类、支出类项目。如果在每期期末将收支类科目结转至相应的结余科目,收支类科目每期期末无累计发生额,就无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以教育事业支出项目为例,每期期末,将“教育事业支出”科目发生额结转至“事业结余”科目,具体的账务处理流程如下:
  
  借:事业结余
  
  贷:教育事业支出
  
  2.增加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附注是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财务报表项目的补充说明和详细解释。编制财务报表附注是为了增加与决策相关的非货币计量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以增进会计信息的全面性和可理解性,为其使用者提供有助于经济决策的信息的要求。需要在民办高校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和披露的常见事项和内容有:学校基本情况、整体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的说明;学校所采取的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重大变更的说明;重大差错更正的说明;财务报表中列报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重大投融资活动及重要资产处置情况的说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以及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上述这些变化,一方面使民办高校的财务报表体系与会计惯例接轨,更为协调、更具科学性;另一方面也兼顾了民办高校的实际情况,使民办高校的财务报表体系更为完整、格式更为规范。
  
  四、结语
  
  修订现行制度,标志着江苏省在民办高校会计制度建设方面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对促进江苏省民办高教事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新修订的制度中,进一步明确产权归属、依法提取回报、加强风险防范、细化成本核算等内容,使新修订的《江苏省民办高校财务会计制度》更加符合现行国家政策和江苏民办高校的实际需求,充分体现“民办”及“公益性”特点,促进江苏省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S].2002-12-28.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Z].2004-02-25.
  [3]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3]30号)[Z].2013-12-30.
  [4]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颁发《江苏省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和《江苏省民办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苏教财[2002]56号)[Z].2002-06-06.
  [5]江苏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0]135号)[Z].2010-11-13.
  [6]孙凌峰,王卫星。浅析中国民办高校会计制度的选择与建设[J].江苏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2):83-85.
  [7]谢家启,潘伟川。建立基于成本核算的民办高校会计制度[J].教育财会研究,2003,(6):25-28.
  [8]王铁山。我国民办高校会计制度的选择与建设[J].西安邮电学院学报,2008,(3):111-114.
相关标签: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