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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后我国股权激励的现状分析

来源:企业改革与管理 作者:陈源
发布于:2018-04-04 共24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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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篇】论文题目:  股权分置改革后我国股权激励的现状分析

  摘要:股权激励是一项长期激励措施, 它已成为公司治理的一部分.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和相关配套政策的完善为股权激励的实施扫清了障碍.截至目前, 我国正式的股权激励已实施了近10年的时间, 本文将从布股权激励的时间分布、股权激励方案的要素设计、披露股权激励方案的主体情况三个方面对目前我国股权激励的现状进行分析.

  关键词:股权激励; 要素设计; 主体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前,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践面临着诸多困难.随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开展, 证监会于2005年底颁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拉开了我国上市公司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激励的序幕.本文将从颁布股权激励的时间分布、股权激励方案的要素、披露股权激励方案的主体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颁布股权激励方案的时间分布

  通过2006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颁布了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进行统计分析, 发现共有651家上市公司颁布了886份股权激励方案, 其中有189家上市公司公布了2份及以上的股权激励方案.

  根据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数量整体上呈现一个上升的趋势.其中2007年和2009年两年处于异常状态, 而2009年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数量剧减主要原因在于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 从2007年10月16日上证综指创下历史最高点6124点到2008年10月25日最低探底1664点, 股市的大幅下跌造成了行权价大于股价, 无法实施股权激励方案, 因此2008年宣布取消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数量也达到了42家之多.为规范股权激励实施, 2008年证监会发布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2号、3号》, 股权激励政策趋紧加上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双重压力, 上市公司处于股权激励的观望期, 因此2009年公布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仅仅只有26家.2009年的经济形势企稳, 加上创业板上市, 2010年公布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数量开始反弹至79家.

  二、股权激励方案的要素设计分析

  1. 激励模式

  上市公司对股权激励模式的选择集中在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两类, 也有极少数公司采用股票增值权模式.

  2006年至2011年间, 上市公司偏好于采用股票期权激励模式, 而近几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模式的占比呈上升趋势.2006年42家已公布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中仅有9家采用了限制性股票, 占比21%.2012年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中限制性股票激励模式首次超过股票期权模式, 到2014年185份股权激励方案中就有120份采用限制性股票, 占比高达65%.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股票期权是基于股价的激励模式, 而限制性股票是基于业绩的激励模式.股票期权的预期收益实现依赖于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和稳定性.股票期权只有在资本市场有效时才能发挥应有的激励效果.稳定的资本市场也是股票期权实现有效激励的前提.限制性股票只需满足一定的工作年限或者合理的业绩目标, 就可以获得出售股票的权利.限制性股票激励模式避免了资本市场有效性较低和剧烈波动的问题, 其关键是对激励对象进行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

  2. 激励额度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 明确股权激励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0%, 而授予单个激励对象的激励股票累计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 除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针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国资委也对股权激励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了更严格的规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 境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高管股权激励预期收益不得超过其薪酬总收入的30%, 而境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高管股权激励预期收益不得超过其薪酬总收入的40%.

  3. 行权指标

  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对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指标分为三大类:一是反映公司成长性的指标, 如果净利润增长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二是反映公司盈利能力的指标, 如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三是反映公司资本市场表现的指标, 如市值或者股价.虽然《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鼓励上市公司采用市值指标和行业比较指标做为行权条件, 但是一般上市公司会同时采用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三、披露股权激励方案的主体情况分析

  1. 股权性质

  上市公司的股权性质包括国有和民营.本文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分类标准参考此定义, 以实际控制人的性质作为判定标准.2006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我国共有651家上市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 而这651家上市公司中,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有108家, 占比仅17%.

  2. 所属板块

  根据对2006年至2014年披露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所属板块趋势分析, 可以看到颁布股权激励计划的主板上市公司数量整体趋稳, 而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 尤其是2009年创业板上市以来, 创业板上市公司颁布股权激励计划的积极性日趋高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以中小板和创业板企业为主, 说明成长性高, 风险大的初创企业更偏好于采用股权激励, 因为处于初始创业阶段的公司资金需求量大而融资难, 股权激励可以利用将来的预期收益激励员工努力工作, 节省了当前的薪酬支出.

  3. 区域分布

  2006年至2014年公布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以沿海省份为主, 排名前五位为广东、浙江、北京、江苏、上海, 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沿海省份上市公司总体基数大, 另一方面也在于沿海省份经济比较发达, 市场竞争大, 高端人才流动频繁.进一步细分到城市, 可以发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所在城市前十名基本以沿海上市公司为主, 其中深圳、北京、上海、杭州、广州五大城市排名靠前, 说明这几大城市的人才竞争比较大,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意愿比较强烈.

  4. 行业分布

  在行业分类上, 具体分为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综合.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主要以制造业居多, 其次为服务业、房地产业、零售业、批发业等.

  参考文献

  [1]于妮.浅析基于股权分置改革的股权激励机制[J].对外经贸, 2008, (1) :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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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陈源.股权分置改革后我国股权激励的现状分析[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0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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