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文学论文 > 各体文学论文

《中国小说史略》何以神话与传说来探究古代小说起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4-10-28 共9662字
论文摘要

  中国古代小说的起源,是撰写中国小说史无法回避的问题。20 世纪初期海内外学人编纂具有现代意义的中国小说史和诸多文学史中的小说论述部分,无不将神话与传说作为中国古代小说的主要源头。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作为中国小说史的发轫之作,专置“神话与传说”篇以论述古代小说的起源,不仅奠定了小说史撰写的模式及框架,且有关“神话与传说”及小说之关系的诸多论断,向被奉为经典,后世治小说史者纷纷仿效。但为何以神话与传说作为探讨古代小说的起源,对神话与传说如何向“小说”演进及其演进过程等等,这些问题自《史略》始,编纂小说史者极少进行科学的论证,但它对小说史的框架设计及理论指导又极为重要。因而,探究《史略》为何以神话与传说来探讨古代小说的起源,还原鲁迅建构中国小说史之初所面临的时势背景以及鲁迅所作的取舍,对客观理解《史略》乃至中国小说史的早期编纂,将不无益处。

  一、“犹他民族然”的先验认识与《史略》探讨古代小说起源的切入点

  早在北京大学、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等处讲授中国小说史时,鲁迅就于油印讲义稿第二篇“神话与传说”中提出古代小说起源于神话与传说的观点。油印讲义稿(1921 年 1 月起由北京大学国文系教授会随课陆续印发)言:“凡民族,当草昧之时,皆有神话。神话言天地之所由创成与神祇之情状,即原始宗教信仰矣”,“神话稍演进,乃渐近于人间,谓之传说。传说或言神性之人,或言英雄殊异之事。”此处的意图是理顺中国小说的起源及其动态发展过程,但此时并未指明神话与传说如何演变至“小说”。所谓“《周书》虽为虞初小说所本,而今本《逸周书》中,惟《克殷》《世俘》《王会》《太子晋》四篇,记述颇近夸饰,类于传说。”仍不曾指明演进的过程环节。至铅印本(1921 年下半年至 1922 年刊发)时,鲁迅则借用日本高木敏雄《比较神话学》有关文艺的意识进化论思想,同时接受德国马克斯·缪勒有关神话由来、性质及“人”在神话与传说嬗变过程中的作用等观点,“以神格为中枢”,试图突出“人”及“人性”觉醒对文艺演进的重要性,以明确神话、传说、“小说”三者的演进顺序,即由“神格”向“人性”进化,从而提出古代小说演进的三大规律之一“由写神的向写人的方向演进”。这使其在“书写人的文学”等“五四”运动思想的影响下提出的创造者由“无意为小说”向“有意为之”演进的论断具有了理论依据。尽管此时神话向传说演进的过程已得到有效解决,但这两者向“小说”演进的过程仍然缺乏有效的连接点。造成之因,在于鲁迅未曾明确界定“小说”的性质、内涵及外延。《史略》对“小说”定义的有意规避,一方面由于彼时中西文学观念的巨大差异,深深影响《史略》对研究对象及其特征、价值的评判;另一方面为表达与时贤胡适以西例中的不同,于是从梳理历代史志著录小说作品入手,以言“小说”在史志所占的位置及其背后的文治意义,试图证明“小说之名”中国古亦有之、已为以正史为代表的正统文化所接受。

  这两方面的杂糅,导致以“文学为人学”为指导的鲁迅纠缠于小说史研究对象挑选的中西标准难于取舍。铅印本删除油印讲义稿第一篇“史家对于小说之论录”,避而不谈,即是明证。但尔后的诸修订本对“神话与传说”篇不断完善,显然西方的文学观念一直成为鲁迅探究“小说”起源的主要指导。并且,鲁迅一方面将神话与传说当作中国古代小说起源的绝对阶段予以强化,作为论述的基点;另一方面又试图以史志著录描述古代小说演进的过程、机制及原因,从而导致相关论述的出发点与目的意图互不融合,故其论断存有若干问题也就不难理解。

  虽然鲁迅多次修订、完善《史略》,直至 1935 年 6 月北新书局第十次修定本(也是最后一次修订),在体例、思想及内容等方面较于前各版,皆有质之飞跃,但诸多版本仍未能有效论述神话与传说向“小说”演进的过程。由于以“神话与传说”作为文学作品创作的起源,是彼时中外学者的共同选择,鲁迅只是略以吸纳并采用成说。自 1923 年北京大学新潮社初版上册本起,《史略》第二篇“神话与传说”,开头即冠以“志怪之作,庄子谓有齐谐,列子则称夷坚,然皆寓言,不足征信。《汉志》乃云出于稗官,然稗官者,职惟采集而非创作,‘街谈巷语’自生于民间,固非一谁某之所独造也,探其本根,则亦犹他民族然,在于神话与传说”等语(按:下引《史略》诸文,若非特别注明,皆据北京大学新潮社初版上册本,不再一一注明)。《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1924 年 7 月于西安讲学时的记录稿)更是说到:“现在一班研究文学史者,却多认小说起源于神话。”

  鲁迅以“犹他民族然”作为论述小说起源的经验判断,并将小说起源于神话与传说当作一种无须论证的“事实”予以真理化,试图规避论证神话与传说向“小说”演进的过程环节。所谓“探其本根”,是基于小说源自“民间”的判断。而“犹他民族然”的先验认识使得鲁迅直接吸收西方理论有关文艺起源的探讨方式,彼时治文学史者的共同之举无疑加深了鲁迅的相关认识,从而形成其思维定式。据此,经过油印讲义稿、铅印本到北京大学新潮社初版本等若干修订后,鲁迅径直规避“小说”早期发生的前提论证及过程讨论而确立“小说”起源于神话与传说。

  《史略》此说具有鲜明的时代背景,“现在一班研究文学史者”云云,表明了鲁迅之说与时代的联系。因《史略》第十四篇“元明传来之讲史(上)”、第十六篇“明之神魔小说(上)”、第二十一篇“明之拟宋市人小说及后来选本”等多处讨论曾引用日本学人盐谷温的著作;又因鲁迅在面对陈源挑起的《史略》抄袭风波时曾于《不是信》(1926 年 2 月 8 日)中自我辩解:“盐谷氏的书,确是我的参考书之一,我的《小说史略》二十八篇的第二篇,是根据它的,还有论《红楼梦》的几点和一张《贾氏系图》,也是根据它的,但不过是大意,次序和意见就很不同。其他二十六篇,我都有我独立的准备,证据是和他的所说还时常相反。”就已明言“神话与传说”篇袭用盐谷温的著作。将盐谷温《中国文学概论讲话》下篇第六章“小说”第一节“神话传说”与北京大学新潮社初版上册本第二篇比对,可知:一是,盐谷氏开篇所言“无论那一种国民,在太古草昧之世都是有神话传说的。印度这样,希腊这样,自然在中国神话传说也是很多的”,鲁迅则据以概括为“亦犹他民族然”。二是,盐谷温认为中国神话传说之所以“片段散见”,在于先民居于黄河流域,“汉族底性格是极其实际的,力农勤业只管逐于利用厚生的日常生活,排斥空理空想,而没有耽于沉思冥想的余裕”及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文化主张“不语怪力乱神”;这两点意见不仅为《史略》所吸纳,后来的《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亦予以突出强调。三是,盐谷温重点讨论的材料如《楚辞·天问》、《穆天子传》、《山海经》等,详细讨论的神话故事如昆仑山与西王母等,亦多为《史略》所详。所不同者,鲁迅受“文学为人学”等观点的影响,借用了高木敏雄及马克斯·缪勒的理论,试图据“由写神的向写人的方向演进”以联系神话传说与小说之演进过程;而盐谷温则认为“《山海经》在《庄》、《列》、《楚辞》、《竹书纪年》等里均以为是依据太古传说而小说化了的。”可见二者对“小说”演进规律及途径的认识颇具异趣。但盐谷温所提出的各民族皆有神话与传说、并作为各民族文学(这里主要指小说)发生源头的说法深深影响着鲁迅,从而成为其讨论“小说”起源的逻辑切入点;尤其是,鲁迅对盐谷温有关神话传说的产生过程、发展致因及故事源流等探讨,皆未进行辨证就予以吸纳。可见,“犹他民族然”的先验认识,并非为鲁迅深入掌握大量材料的基础上所形成的理性认识,而是照搬于他处;“现在一班研究文学史者”的相似做法,无疑加深了其将此当作颠扑不破之真理予以接受的认同感。这对其后学术界编纂的中国小说史著述产生了深远影响,因为这些小说史著述同《史略》一样,大多未进行科学的论证。

  应该说,参考盐谷氏著作,使鲁迅探讨“小说”起源之初就陷入一种思维桎梏中,其欲据此讨论“小说”发生过程中的演进规律时,始终面临无法有效描述演进过程的难题。从油印讲义稿、铅印本至北京大学新潮社上册本乃至而后的诸多修订,其对“神话与传说”篇的修订主要集中于如何有效勾勒神话传说向“小说”演进的过程,即可证。为此,鲁迅采以创作的虚构的“故事”之标准来进行沟通。之所以将《汉志》著录小说剔除出“小说”起源的讨论之外,除了其认为《汉志》所载为“小说书”(详下文)外,也因此类作品“惟采集而非创作”。鲁迅认为,神话以“神格”为中枢“又推演为叙说”,而传说以“渐近于人性”为中枢、所叙为“神性之人,或为古英雄,其奇才异能神勇为凡人所不及,而由于天授,或有天相者”。这与其当作最早的小说作品《克殷》等篇“记述颇多夸饰,类于传说”、引《太平御览》载《琐言》佚文之“皆记梦验,甚似小说”等判断,二者具备联系之可能;《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将“故事”作为连接神话传说与“小说”的关键点言说得更为清晰,即云“谈论故事,正就是小说的起源”,则鲁迅以虚构的“故事”作为“小说”的基本要素即很明确。而“神话与传说”篇认为小说演进是书写对象由“神格”向“人性”的转变,《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进一步提出“这些口传,今人谓之‘传说’。

  由此再演进,则正事归为史;逸史即变为小说了。”玩其文意,似认为“口传”的“故事”在经过史官筛选后,具有实录的“故事”被征于史,而被史官摒弃的具有虚构成分的“故事”才是“小说书”的主体。问题是,“口传”与记录的“故事”是否有本质之别? 史官的介入如何有效区分“正事”与“逸史”? 如何界定“正事”的“实录”和“逸史”的“虚构”? “逸史”又如何演变至“小说”,它们之间存在怎样的本质之别? 民间文艺与史官文化对“小说”起源的影响有何区别?

  鲁迅对这些问题均未作说明。这些情况导致后世学者编纂小说史时,往往据以多角度发挥,试图弥补《史略》的不足及阙略。

  鲁迅论述中国小说起源于“神话与传说”的最大问题在于,论证传说向“小说”演进时不自觉地将起源置换成来源。最明显的证据是“神话与传说”篇所言:“《汉志》乃云出于稗官,然稗官者,职惟采集而非创作。”又说:“晋既得汲冢书,郭璞为《穆天子传》作注,又注《山海经》,作图赞,其后江灌亦有图赞,盖神异之说,晋以后尚为人士所深爱。然自古以来,终不闻有荟萃融铸为巨制,如希腊史诗者,第用为诗文藻饰,而于小说中常见其迹象而已。”“《汉书·艺文志》所载小说”篇又言“采自民间”。所谓“神异之说”、“于小说中常见其迹象”属于小说创作的来源,“惟采集而非创作”、“采自民间”则指向来源于民间之一面。可见鲁迅在具体讨论时往往将“小说”的来源当作“小说”的起源加以论述,有偷换概念之嫌。其实,“来源并不等于起源,正如我们不能把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当作它的三个起源一样,因为这有着本质的区别:起源标示着某一事物的诞生,而来源却只能构成这一事物的某种因素,这种因素完全可以来自不同性质的别一事物。”

  古代“小说”中含有神话、传说的某些特征,二者具有相似的“迹象”,这属于来源范畴。因为神话、传说等作为一种有独立特征的体裁,有自身产生发展的历史阶段;将“小说”起源依附于此不仅不能有效了解“小说”的发生机制、过程,甚至会出现将史书、神话、传说、民间文学等其他文学样式的起源与“小说”起源相杂糅的情形。“小说”起源的探讨则须从“小说”的观念发生、文本形态及与此相关的历史语境、文化主体、发生机制、话语选择、知识结构等方面着手,而非纠缠于与别一体裁的关系。尚须指出的是,《史略》讨论古代小说起源时所存在的起源与来源相混淆的问题,依旧存在后世编纂的各类小说史著述中。学界编纂小说史时,对“小说”的起源与来源的探讨皆可分别深入,却不能将两者混淆不分。《史略》以“神话与传说”与“《汉书·艺文志》所载”两条思路探讨“小说”起源,目的是指明“小说”早期发生的“民间趣味”与“正统因素”,意图说明古代就有西方文艺理论视域下的“小说”;且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它们符合“五四”运动的思想精髓,试图进行中西小说观的融通。同时,在鲁迅以“由写神的向写人的方向演进”为先行观念的编纂思路、“小说”观的模棱两可等作用下,其以虚构的“故事”作为联系传说向“小说”演进的过程环节仍未能将这种演进过程言述清晰。因此,在“五四”运动的影响下以西方文艺理论为指导而预先设定出一条小说史的演进规律的做法,是导致鲁迅混淆来源与起源的关键原因。而直接原因是鲁迅采用“现在一班研究文学史者”的普遍做法———依神话与传说作为“宗教之萌芽,美术所由起,且实为文章之渊薮”(第二篇)以论证“小说”起源,以未经论证的“犹他民族然”的先验认识为逻辑切入点。这种论述所造成的论断过程不严密、证据不充分及逻辑混乱等情形,鲁迅是有所察觉的。因此他在探讨过程中,有意将“小说”起源细分为“小说书”的起源与“小说”的起源,且以“小说书”的起源及衍变作为讨论的重点。

  二、“小说”、“小说书”的杂糅与《史略》对小说规律及框架的建构

  《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云:“小说是如何起源的呢? 据《汉书·艺文志》上说:‘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稗官采集小说的有无,是另一问题;即使真有,也不过是小说书之起源,不是小说之起源。”

  对此,欧阳健先生指出:“将‘小说书’(稗官为其源头)与‘小说’(神话为其源头)区分开来,堪称鲁迅的一大发明。但他并没有说明:与‘小说书’截然有别的、还没有写出‘书’的‘小说’,究竟是怎么样的? 它既然还没有写成‘书’,他又是如何得知它的存在的,又如何判断它一定比‘小说书’要早呢?”分析颇为中肯。由于鲁迅不认可盐谷温“依据太古传说而小说化”的认识,已意识到盐谷温之说无法有效论证神话传说向“小说”的演进过程,故试图将“小说”的起源与“小说书”的起源分而待之,以勾勒演进过程的线索。这种补救措施虽含有鲁迅独立的“意见”,但从《史略》的框架设计、论述重点等方面看,它带来的影响无疑是深远的。也就是说,《史略》的大部分篇幅主要讨论“小说书”的起源———从“《汉书·艺文志》所载小说”起,对汉代小说、六朝鬼神志怪小说、《世说新语》与其前后、唐传奇、宋志怪传奇文、元明讲史小说、明清神魔小说人情小说、清代讽刺小说、“清之以小说见才学者”、清代狭邪小说、清末谴责小说等探讨皆是“小说书”的思路,涵盖中国小说史上的绝大部分小说类型,对这些类型在“小说”起源阶段的论述几无涉及;也就无法连接“小说”的发生与“小说”的演进过程,有违其希望有效描述小说史演进过程的思路。因而,对“小说”的起源及与“小说书”起源之间的过渡情形、“小说”的演变过程等,反而成为《史略》的薄弱之处。从鲁迅此举之意图看,上述问题的存在或许是因为他当初考虑并不充分。

  《史略》探讨小说起源于“神话与传说”时将起源分为“小说”与“小说书”两种形态,但在具体讨论过程中又相混淆,存在颇多缺憾。“神话与传说”篇意图是论述“小说”的起源,但所使用的材料,如《列子》《淮南子》《春秋左传》《史记》《山海经》《穆天子传》《逸周书》等,无一不是经后人加工整理的纸质文献,属于“小说书”的范畴,两种思路的混淆也就不可避免。紧承此的“《汉书·艺文志》所载小说”篇,主要论述“小说书”的起源,而问题甚于前者。首先,此篇的“小说”观徘徊于中国史志所载与西方文艺理论观之间。如认为《青史子》为“古之史官”、“遗文今存三事,皆言礼,亦不知当时何以入小说”,即是以西律中之典型。其又言“《逸周书·太子晋》篇记师旷见太子,聆声而知其不寿,太子亦自知‘后三年当宾于帝所’,其说颇似小说家”,则此篇的“小说”观仍以虚构的“故事”为主。而所言“审其书名,依人则伊尹鬻熊师旷黄帝,说事则封禅养生,盖皆出方士假托。惟《青史子》非是。又宋子名钘,亦见《庄子》,《孟子》作宋径,《荀子》引子宋子曰‘明见侮之不辱,使人不斗’,则‘黄老意’,然俱非方士之说也。”系依史志寻绎这些“小说书”的文化蕴意。又论及《隋书·经籍志》著录的《燕丹子》时引清人孙星衍“学在纵横小说两家之间”语,其意亦非论述“故事”。通观《史略》可知,据史志所载的小说作品探讨古代小说的观念变迁不过是鲁迅的一种编纂策略,是其承继传统的知识体系的下意识之举;西方文艺理论视域下的“小说”观才是指导《史略》编纂的最本根的“小说”观,是建构《史略》使之体系化所预先作出的前提设定。其次,此篇讨论的重点并非“小说书”的起源过程,仅以“其所录小说,今皆不存,故莫得而深考,然审察名目,乃殊不似有采自民间,如《诗》之《国风》者”等语带过;而是细致考究《汉志》所载小说的存佚情形及主体内容,上引伊尹鬻熊师旷黄帝青史子等例可证;以此总结出汉人小说的两大特征:方士所作(即小说作者)及黄老之意(即小说内容)。此论虽涉及小说的特征范畴,但对“小说书”的起源过程仍未言述清晰。据上述,鲁迅以《汉志》现存“小说书”的特征(“审其书名”云云)推测“小说”起源的发生过程,又以西方的“小说”观主导对“小说书”的讨论,这对《史略》带来的最大弊端则是以西方“小说”标准去讨论《汉志》“小说书”的起源过程,故“《汉书·艺文志》所载小说”篇的讨论结果难免有偏差,以致影响《史略》的严谨性———不仅存在所述文献不准、所举文献有误等情形,所论亦有差失。 如言“青史子为古之史官,然不知在何时。其书隋世已佚,刘知几《史通》云‘《青史》由缀于街谈’者,盖据《汉志》言之,非逮唐而复出也。遗文今存三事,皆言礼,亦不知当时何以入小说。”此说所举文献之误有三:一是“由缀”应为“曲缀”;二是“《青史》曲缀于街谈”语出《文心雕龙·诸子篇》而非《史通》;三是《文心雕龙》非据《汉志》而言,《隋书·经籍志》的《燕丹子》条下注云:“梁有《青史子》一卷”,刘勰当能见及。

  鲁迅编纂及修订《史略》时因未理清“小说”起源与“小说书”起源两种形态的联系与区别,致其梳理古代小说的演进史迹时以“小说书”为主导;且探讨“小说书”起源时以古体小说为主,略及白话通俗小说,致使《史略》在“进化论”的指导下建构小说演进规律时,不仅将古体小说与白话通俗小说的起源杂糅,对白话通俗小说起源与演进的探讨亦受“小说”与“小说书”杂糅的影响,试图以“小说书”思想为主导涵盖白话通俗小说的“小说”与“小说书”两种形态衍变的全部实情。宋元“说话”与“话本”小说的讨论即其显例。“宋之话本”篇认为宋代“市井间,则别有艺文兴起”、“市井间有杂技艺,其中有‘说话’,执此业者曰‘说话人’”,又说“说话之事,虽在说话人各运匠心,随时生发,而仍有底本以作凭依,是为‘话本’。”讨论重心不在“说话”,而是这种技艺的文本样式,而后据《新编五代史平话》、《京本通俗小说》为中心加以申说。囿于文献,此处讨论仍以“小说书”思路为主,而对宋代“说话”如何产生及向“话本”的演变过程亦未能有效勾勒。显然,鲁迅已意识到随之面临的难题:宋代“说话”的兴盛(即“说话”的“小说”形态)与今存宋代“说话”文本———平话(即“小说书”)艺术水平低下相矛盾。现存的“平话”是如何形成的,能否真实反映当时的“说话”水平? 这就涉及鲁迅提出的“小说”起源与“小说书”起源及其互动关系的问题。口头讲授的“故事”往往须具备很强的通俗趣味性、广泛的群众基础。据《都城纪胜》《武林旧事》等载,作为“小说”的宋代“说话”的发展已从杂戏中独立成专门的技艺形式,达到很高水平。出现数量众多以“说话”为职业的专业艺人。

  甚至出现了不少专门为皇帝或王公贵族消遣解闷的“御用”说话人,他们“各以艺呈”,“说话中,杂以俳优诙谐语”,讲授“故事”的表演性及趣味性都很强,以致“天颜喜动,则赏赉无算”。

  当时政府曾设专局于民间采访各种“说话”,以供宫廷演出之需。而民间的演出场所,如“瓦舍”、寺庙等,不仅具有固定场所,规模亦相当宏大,多则可容纳数千人,《东京梦华录》就载有当时汴京“瓦舍”的繁盛情形。由民间至宫廷,皆见及宋代“说话”的受欢迎程度。同时,出现专门替说话人编写“话本和脚本”的文人,这些文人又有自己的专门组织书会。当时还在说话人中形成了大型的行会组织(雄辩社),以相互切磋,提高技艺水平。这种互相竞争致宋代“说话”出现专门的家数,各有门庭与看家技艺。如有专演“烟粉灵怪传奇说公案”之事的“小说”、演“士马金鼓之事”的“说铁骑儿”、“谓宾主参禅悟道等事”的“说参请”、“演说佛书”的“说经”、“说前代书史文传兴废争战之事”的“讲史书”等。

  甚至出现了“说三分”、“说五代史”的专门家。宋代“说话”家数的出现说明:“为适应听众日益提高的文化娱乐水平和战胜同行的竞争,迫使他们不断把自己的技术专门化,以不断提高质量”。这些都是宋代“说话”发达与表演水平高超的表现。

  那现存平话小说文本粗糙是否因为整理者的水平不高造成的? 就传世文献来看,整理者的身份虽说十分复杂(如科举失意的士人、低级官吏、商贾、教坊子弟等),但这些人大多熟悉说话技艺,具有较高的业务本领,故不乏有高水平者。 这里最关键的问题是,现存宋代平话小说文本是否是“说话”的底本或整理本,并不能确定。这个问题学界至今仍未解决。因此,尽管鲁迅或许意识到宋代“说话”的表演水平很高,但这属于表演的技艺形式,是“小说”而非“小说书”。这里鲁迅抛弃了讨论“小说”起源时对口头故事的重视,转而据《新编五代史平话》、《京本通俗小说》等经后人整理的文献,以“小说书”思路来论证宋代“说话”盛况与平话小说水平,这不仅不能还原宋代“说话”的真实水平,而且使对宋代平话小说文本的讨论亦缺乏说服力。就《史略》所论看来,鲁迅当时对这两者相矛盾的情形,颇有无力调和之叹,今存《新编五代史平话》等宋代平话小说文本的粗糙,使得受“进化论”影响的鲁迅对宋代“说话”水平及其文本的艺术水平抱以怀疑。以为白话通俗小说起源的早期,其水平并不高明;所言“《新编五代史平话》者,讲史之一,孟元老所谓‘说《五代史》’之话本,此殆近之矣”,可证。其实,《新编五代史平话》在《史略》的框架里属于“小说书”,而“说《五代史》”则是“小说”,以《新编五代史平话》来推测宋人“说《五代史》”的水平,显然是不能成立的。《史略》“宋之话本”开篇即言“在市井间,则别有艺文兴起。即以俚语著书,叙述故事,谓之‘平话’,即今所谓‘白话小说’者是也。”“清之侠义小说及公案”篇又言:“侠义小说之在清,正接宋人话本正脉,固平民文学之历七百余年而再兴者也。”《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进一步说到:“至于创作一方面,则宋之士大夫实在并没有什么贡献。但其时社会上却另有一种平民底小说,代之而兴了。这类作品,不但体裁不同,文章上也起了改革,用的是白话,所以实在是小说史上的一大变迁。”

  然而,《史略》却始终未能系统清理过这条线索,反而以“话本”的讨论来代替这种清理。

  “小说书”的存在迫使其作出“仍有底本以作凭依”的不得已判断。从这个角度讲,因“小说书”起源的主导与“小说起源于神话与传说”的纠缠,不仅影响其对白话通俗小说的“小说”起源的论述,更是影响对白话通俗小说的“小说书”起源与演进的规律探讨;终致其未处理好古体小说与白话通俗小说各自的起源与演进及其复杂的互动关系,使得《史略》的内在逻辑及篇章设计颇为凌杂。加上宋代说话与杂剧、戏曲等有很深关联,也影响到鲁迅对宋代“说话”发生机制的探讨。

  应该说,鲁迅创造性地提出“小说”起源与“小说书”起源之说,它对勾勒中国小说演进的动态过程起着一定积极作用;但“小说”思路明显让位于“小说书”,整部《史略》几乎是对“小说书”起源与演进的探讨。“小说”与“小说书”思想的杂糅导致《史略》进行论证时存有编纂意图与具体编纂的某些脱节。这是撰写小说史时预设的理论框架与古代小说演进实情相矛盾的体现。宋代“说话”的口头传授与写入文本的形态样式之间是如何演变的,这个问题自鲁迅建构现代意义的小说史始,至今仍困扰着学界。它对探讨白话通俗小说起源的发生机制,乃至古代小说演变史迹又尤为关键。因此,探讨“小说”的发生与演变时,作为口头讲授的“小说”是如何演进的? “小说书”的演进过程又该如何描述? “小说”如何向“小说书”演变? 甚至,古代小说演进中出现的文言与白话两种形态而形成的古体小说与白话通俗小说,它们的演进过程应如何描述? 编纂小说史时如何确保小说史的框架设定、规律归纳等与古代小说的演进实情达到历史与逻辑的统一? 这些问题是《史略》未能解决的问题,恐怕也是今后撰写小说史者须首先解决的。

  总之,《史略》在探讨古代小说的起源时,由于径直接受盐谷温的主张,以未经科学论证的神话与传说作为书写中国小说史早期发生的事实依据,以“犹他民族然”的先验认识作为建构的主导,以“由写神的向写人的方向演进”作为编纂的理论支撑,依以西律中的“小说”观进行研究对象的筛选,从而将中国小说史的发生讨论置换成来源论述,这不仅导致其论断过程不严密、证据不充分及逻辑混乱等情形,甚至影响《史略》建构的理论基石。同时,为能有效论证古代小说的早期发生情形,鲁迅将古代小说的起源分为“小说”的起源与“小说书”的起源。而囿于文献材料及上古小说的发展实情,其又以讨论“小说书”的起源和发展为主体,相对忽略了对“小说”发展的描述。然而,中间又不得不插入宋元“说话”这一“小说”形态。从《史略》全部篇目设置及具体内容的书写情形看,是以描述“小说书”的演进为重点,导致其对“小说”与“小说书”的起源与演进过程及两者的衔接情形等探讨缺乏历史与逻辑、理论与事实的统一。

  应该说,作为中国小说史的奠基之作,《史略》以“神话与传说”为小说史源头的做法成为近今小说史著述的主流选择。但与《史略》一样,这些小说史著述大多未曾对神话与传说作为古代小说源头进行科学而客观的前提论证及可行性辨正,这不能不说是种遗憾。

相关标签: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