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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法制史的研究

来源:才智 作者:刘君英
发布于:2018-09-25 共2349字

  摘要: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 中国地方法制史的相关研究成为该领域中的重点课题。本文首先分析了中国地方法制史研究的必要性, 然后讨论了中国地方法制史研究的对策。旨在为相关的研究学者提供参考。

  关键词:中国法制; 地方法治; 法制史;

  中国地方法制史的研究主要是通过《中国法制通史》来呈现的, 该部著作上至夏朝, 下到中国民国, 但是建国以来的法治研究成果比较少。建国以来我国的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尤其是改革开放过后, 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出现较大差异, 社会结构的变化影响了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的调整。由于沿海地区和特别行政区以及直辖市的发展水平较快, 而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相对较慢, 这就出现了各个地方法治史内容的调整幅度各有不同。
 

法制史

  一、中国地方法制史研究的必要性

  1. 全面依法治国, 完善社会主义法治。

  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 有必要加大对中国地方法制史研究的力度。地方法治是中央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只有地方法治与中央法治保持高度的一致性, 才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地方法制史是对国家社会真实情况的反映, 通过地方法律史的变化和修正可以研究社会发展和法律之间的内在相互影响, 有利于在完善社会主义法律的同时体现人本思想。

  2. 全面深化改革, 优化国家法律法规。

  全面沈国改革背景下, 有必要加大对中国地方法制史研究的力度。中国从改革开放至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法制作为对社会秩序进行约束和规范方法要与时俱进。加强对中国地方法制史的研究, 将地方的历史的具体的法律法规与中央现行的法律相结合, 进而实现地方法律的深化改革。

  3. 完善《中国法制通史》, 积淀法制文化。

  新中国成立后的法律历史尚未详尽地归纳整理出来, 加强对中国地方法制史的研究能够积淀法制文化, 继续书写《中国法制通史》。唐太宗曾说,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 对地方法制史的研究可以了解某个小社会区域的发展和变化, 从而借鉴历史来完善当代的历史。地方法治历史也是铸就中国梦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中国地方法制史研究的对策

  1. 按照行政区来研究地方法制史。

  按照行政区来研究地方法制史有利于得出社会经济发展与相应法制调整之间的关系。例如, 我国的四大直辖市和两个特别行政区的经济发展速度比较快, 其社会经济建设的组成部分和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 其法制史的进化速度就比较快。重庆地处亚欧大陆桥, 其跨境对外商贸发展起来了, 相应的跨境电商的法律法规也日渐成熟, 这就对日后其他行政区对外商贸繁荣后的法律法规的完善提供了参考。香港特别行政区在英国的统治时期形成了其特有的社会观念和法治系统, 这些法律对于经过英国殖民统治的香港社会有规范约束效果。澳门特别行政区与香港类似, 对两个行政区的法治史进行研究, 不仅可以推进其地方法治深化改革, 还能够了解和借鉴英国和葡萄牙的立法观念, 取其精华以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

  2. 按照地区来研究地方法制史。

  960万国土的历史文化底蕴是不尽相同的, 各个地区的人文历史也有很大差异。西藏和新疆与多个外国接壤, 西部两个自治区的少数民族种类也比较多, 同时西藏是藏传佛教的圣地, 而新疆人民信奉伊斯兰教的人数不在少数, 这些地域条件和历史文化条件就导致了西藏和新疆法制史的与众不同。自青藏铁路修建成功后, 增加了西藏与内陆的联系, 实现了物质和文化上的深度互通, 西藏现代文明的快速发展对其法制化进程有重大影响。这两个自治区由于宗教信仰气氛浓厚, 其对于社会法制有一定的正向引导作用, 加强对其地方法制史的研究, 有利于因“宗教”而制宜。我国在社会治理中兼顾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 发扬中原文化传统有利于推进法制化进程。结合当今人文社科领域对家教和家风的研究来对中原地区的法制史进行深入分析, 有利于法治与德治同时融于地方法制当中。沿海地区自古就是我国对外通商的港口, 其在与外国人进行贸易的过程中也在不同程度上接受了西方或者东洋文化, 中外合资的企业也友好地成长起来, 外企与国民的劳动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成熟起来, 外企与中国工商的官方合作法则也已经成型。按照地区来研究地方法制史, 总结各个地区经济发展和文化发展与法制史的关系, 能够构建不同社会发展阶段与之匹配的法治模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极大丰富, 法治是保持地方和谐稳定的基础, 也是区域稳定发展的前提。

  3. 按照少数民族聚居区来研究地方法制史。

  我国以汉族为主, 同时还有56个少数民族, 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文化, 在大杂居小聚居的聚居情况下, 按照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方式来研究地方法治史尤为必要。在《上帝也疯狂》中有一个片段, 现代社会的游客的一个瓶子被当地土著人拾到有扔出去, 结果砸到了游客。在法官对当地土著人进行审问时, 他并不认为自己有罪, 因为在他们的世界里这些意外都是上天的安排。对于一些与外界沟通较少的民族, 尤其特有的民族文化的宗教信仰, 这些对其地方法治有很深的影响, 西藏就是一个例子。

  三、结语

  综上所述, 中国地方法制史的研究工作是在法制层面上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践行, 是通过完善社会主义法治来推行依法治国的具体行为, 是对《中国法制通史》共和国时代法制史的补充和完善。我国具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 具有56个民族, 34个省级行政区, 经济发展水平和地理环境以及历史文化的差异造成了各个地方的法制化发进程存在差别, 按照行政区来研究地方法制史能照顾到综合社会现状的差异, 按照地区来研究地方法制史能够照顾到地理文化差异, 按照少数民族聚居区来研究地方法制史能够照顾到民族历史文化差异, 从而让地方法律法规更有效地规范人们的行为, 为和谐社会的构建起到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朱茂磊.试论地方立法的引领性功能[J].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2013 (03) .
  [2]姜正君.马克思的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理论的演进逻辑[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3 (04) .

原文出处:刘君英.中国地方法制史研究[J].才智,2017(02):240.
相关标签:中国法制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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