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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探究

来源:中国住宅设施 作者:陈耀辉
发布于:2020-12-08 共2876字
  摘要:随着城市的高速发展,交通需求不断增加,各种交通工程越来越多。在交通工程运行带来各种好处的同时,也带来了比较多的负面作用,各种交通保护区域越来越多。如果对这些交通保护区域管理不当,就容易导致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城市交通发展,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为此,笔者将在本文中对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研究,希望对促进我国城市交通事业的发展,可以起到有利的作用。
  
  关键词:城市交通,交通保护区,管理


轨道交通毕业论文

  
  为了有效缓解城市交通的压力,各种公共交通工程越来越多,尤其是轨道交通发展非常迅速。目前我国开通轨道交通的城市中,大部分地方立法规定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围50米范围内以及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30米的范围之内,各种出入口、通风亭、冷却塔、主变电所、残疾人电梯等基础设施10米范围之内,都设置为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区域。为做好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域的管理,就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认真做好日常安全区域的巡查工作,制订严密的管理条例,规范涉及保护区的各类施工作业,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在当前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域的管理过程中,往往会存在如下的一些问题。一、交通保护区域的规划工作并不是非常合理。伴随着城市的高速发展看,各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越来越多。这些工程通常比较重视工程建设,对建设质量往往有着比较高的要求,但对保护区域的管理工程往往重视程度不够,各种规划管理工作不能及时安排到位,对后期管理工作的开展,阻碍作用比较明显。二、对交通保护区域的各种施工工作管理不到位。轨道交通保护区域的施工对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行,往往会带来非常大的影响,一旦出现管理不到位的地方,就可能对轨道交通设施造成破坏。
  
  1 邻近项目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域的技术审核工作
  
  1.1 认真做好项目的规划工作
  
  按照城市轨道交通现行条例规定,相关部门在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的过程中,必须认真做好设计方案的审核工作,对专家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在当前的审核的过程中,经常会采用以下三种途径:一是地方市规划局直接发函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二是区域管理部门直接发函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三是直接发函征求相关业主的意见。针对业主所提出的意见,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并要求意见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关合作证明等。如果业主由于特殊原因没有确定,可以直接征求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并建立专门的指挥部门、征拆指挥部开展相关的管理工作[2]。
  
  在当前的技术审核过程中,应该认真做好总体规划方案的审核工作,认真审查各种地面建筑、地下结构布置是否会对城市地下轨道基础设施建设造成影响,并对其中的勘察工作和基坑支护形式,提出明确的规定。结合城市轨道建设的实际情况,应该认真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认真做好阶段性线路的规划工作。当前城市轨道交通还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在开展周边项目的审核工作中,通常需要其退出规控的范围,并直接明确在日后基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不应该进入到规控范围之内。如果部门项目确实因为情况特殊,例如需要开展交通线路调整、对出入口进行设置等,就需要认真做好交通线路的调整和规划工作,合理对出入口进行设置,避免其在开展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对城市轨道交通造成严重的影响。对于难以通过协调解决的问题,就需要及时上报市级规划局,进行进一步的协调。
  
  1.2 做好建设中或者运营线路的管理工作
  
  建设阶段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对于已经开工建设的线路,需要分三种情况开展技术审核工作:一是对于那些开展较晚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条例和规范的要求,对城市交通开展进一步的保护,同时根据基坑施工的具体深度,适当增加退距,在降低工程施工难度的同时,还可以避免施工中出现太大的风险。二是施工双方的合同基本一致时,在保证工程建设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工程无缝衔接的形式,组织开展平行作业,进一步提升保障效果,如对方不同意合建,可以要求对方退出保护区,避免对方施工对保护区造成直接的影响。三是对方的施工要早于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则应该尽量让其退出保护区域开展施工,如对方确实因为实际情况不能退出,就需要依据保护区管理条例提出相应的约束条件。
  
  处于运营阶段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对于处于运营过程中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应认真做好周边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审核工作,提出相应的防护措施要求,严格其按照规定进行退距,除了重点的市政工程建设外,其它一切工程项目都不能进入到特别保护区域开展工程建设。
  
  1.3 邻近项目的施工
  
  对于邻近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应该根据相关条例的具体规定,认真做好住建部门所在建设项目的审图、备案工作,在施工许可之前,还应该直接征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技术部门的相关审核意见,对于提出的审核意见,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对设计中不合理的地方,及时进行整改。在该阶段的施工过程中,地保监测技术的应用非常关键,对于一般性的工程方案,在综合考虑城市轨道交通影响范围之后,应该直接拿出技术意见,并认真做好后续工程跟踪工作,避免在施工中出现严重的问题。
  
  对于基坑范围比较大的工程建设项目,需要认真做好安全评估工作,并邀请行业专家及时开展技术论证工作。例如,在基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根据当前积累的施工经验,应该认真思考施工图纸强审与城市专审之间的衔接问题,在征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意见之后,再对图纸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在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得到初步的审核意见。
  
  认真做好临近项目的收尾工作。在临近工程建设项目接近完工的时候,应该及时开展后续的监测工作,并按照监测工作的具体需要,在监测稳定之后,让相关监测单位出具相关的总结报告,在保全单位开展二次保全工作结束之后,就可以直接将项目交给相关的轨道交通公司,并让其回函确定检查结果。
  
  1.4 方案审查与施工监管
  
  对于保护区的各种项目,政府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过程中,应该积极征求地铁公司的意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时征求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在勘察、设计和施工前,应该及时提出相关的申请,在得到相关部门批准之后,才可以进行施工作业。对于技术方案的审查人员,其应该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并经过严格的培训。
  
  施工过程监管。在现场施工的过程中,应该建立完善的现场巡查机制,定期对保护区域进行巡查,查看管理区域内是否存在没有申报的项目,并告知其及时按照要求办理相关的手续,并查看项目是否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及时发现不规范的施工行为,并进行纠正。结语
  
  随着城市的高速发展,对城市轨道交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越来越多。针对当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认真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强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工作。只有认真做好了交通保护区域的管理工作,才能为轨道交通线路的正常运行,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降低保护区域的维修、保养成本,提升线路运行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吴泰桢,舒波,赵仕松.轨道交通保护区内外部作业安全监管的建议[J].低碳世界. 2019(04):22-23.  
  [2]卢小莉.《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CJJ/T202—2013解读[J].工程建设标准化. 2017(06):37-38.
作者单位:云南京建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原文出处:陈耀辉.关于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的研究[J].中国住宅设施,2020(0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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