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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丰节能案例基本情况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7-01-16 共259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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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天丰节能审计案例失败原因分析
【第一章】天丰节能审计经验教训研究绪论
【第二章】审计失败概述及其影响
【第三章】 天丰节能案例基本情况
【第四章】天丰节能企业审计案例分析
【第五章】从天丰节能审计案例得到的启示
【结论/参考文献】中小企业审计风险防范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 3 章 天丰节能案例基本情况
  
  河南天丰节能板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主营为节能板材。2012年 4 月 12 日光大证券为天丰节能报送了中小板 IPO.但经审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虚增收入和资产、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关联交易未入账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报送IPO 申请文件及财务自查报告中虚假记载等等问题。由此,天丰节能审计失败案例已经成为最新经典案例。
  
  3.1 天丰节能公司介绍
  

  河南天丰节能板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绿色节能板材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成立于 2007 年,位于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资金 8660 万元。公司具有专业的研发设计团队,有雄厚的加工、生产能力和成熟的市场体系,具有幕墙设计施工一体贰级资质,是建筑节能板材及节点系统、集成房屋研发生产的国内龙头企业,是国家建设部聚氨酯建筑节能应用推广领导小组唯一的板材生产企业。公司先后引进多条国际领先的连续生产线,采用先进的连续法生产工艺,在生产效率、质量性能指标、节点设计等方面均优于国内同类技术。公司综合实力位于国内同行业第一,连续两年聚氨酯节能板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是国内最大的绿色节能建材研制生产基地之一,具备年产各类节能板材 330 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3.2 天丰节能案情回顾
  

  在财务核查阶段的初步调查阶段,河南天丰节能板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暴露出财务造假问题,其中介机构利安达事务所亦未能勤勉尽责。2013 年 4 月上旬,现场核查阶段已经进入到财务专项检查工作的抽查。核查阶段抽取的 30 家拟上市公司中,天丰节能赫然其中。天丰节能仍抱着侥幸心理,甚至在监管部门屡次传达要严格检查各发行人财务数据的要求时,仍然试图蒙混过关。
  
  2013 年 4 月 15 日,财务专项检查第六小组进驻的天丰节能的总部现场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前期,天丰节能十分配合检查工作,提供了公司电子账套的密码,2010 年至 2012 年间公司的会计凭证、账簿及相关财务资料,为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随后又将还提供了三年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工作底稿以及天丰节能的自查材料等核查工作所需材料。
  
  2013 年 4 月 17 日,对于天丰节能的银行账户资料暴露出的问题,核查小组在核查时当地银行基本账户资料时发现,其一是公司财务账中记载的银行实际金额与银行提供的对账单账金额不符,尤其是建行 3102 账户差异高达三千万。其二是往来账款中某些科目的截止日期不能对应,银行基本账户资料存在较大差异。
  
  此外,当地某银行要求收回银行流水账,并声称打印过程中操作失误,第二天会打印出新的正确的流水账。该状况引起核查人员高度警觉。
  
  2013 年 4 月 18 日,董事长李续禄致电核查小组组长,口头要求撤回上市申请。随后,稽查小组发现会计账套的密码被更改,近三年内所有财务会计凭证也不翼而飞。当天核查小组将相关情况汇报给证监会,证监会立即采取行动,决定立案调查。
  
  2013 年 4 月 19 日,从稽查总队、会计部、法律部、处罚委、发行部等部门抽调出 12 名人员赶往现场,对接工作。当稽查大队工作人员达到现场后,天丰节能的董事长李续禄避而不见,对外声称财务总监孙玉玲携会计凭证失踪。最为关键的是,会计凭证消失,稽查人员只能先从中介机构的工作底稿入手,与此同时,对于从一开始暴露出的当地银行账户金额日期不符问题,稽查人员彻查了天丰节能 39 家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并调取了近三年进出口海关报关单。被调查的银行众多银行多次致电天丰节能董事长李续禄,询问企业情况,并向李表达了对天丰节能贷款的关注。天丰节能的现金流能否持续便成为管理层新的关注点。
  
  2013 年 4 月底,河南省证监局以非公开点名的方式批评了天丰节能,称我省个别企业没有能够做好现场检查配合工作,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并在辖区内发文通知,要求提高辖区内拟企业信息披露质量。
  
  2013 年 5 月上旬,在被点名批评之后,整个调查得到很大进展。天丰节能工作人员在核查会议室的隔壁办公室找到了会计凭证,随着会计凭证和账簿的出现,天丰节能财务数据中的诸多漏洞被稽查大队人员相继找到。最为明显的是帐银不符,天丰节能《招股说明书》记载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 2011 年 12 月 31日货币资金余额为 65,499,487.33 元”,实际货币资金余额应为 35,499,487.33 元。
  
  天丰节能的银行明细账显示 2011 年年末的财务账面余额为 30,380,019.96 元,可对账单显示的年末余额足足少了三千万,仅有 380,019.96 元。其次是伪造银行对账单,包括 2011 年度建行 3102 账户和 2010 年至 2012 年三年的农信社 6012 账户的对账单。拙劣的造价手段还表现在天丰节能篡改关联交易对象与金额。经核对流水账发现,企业在会计凭证中资金往来的关联方肆意篡改为非关联方。
  
  3.3 利安达事务所审计过失
  
  利安达自 1993 年成立以来,经过 20 余年的长足发展,先后在北京、珠海、等境内一线及省会主要城市设有近 30 家分支机构,是我国具有相当规模的会计事务所,客户众多并且在国内外有很高知名度。
  
  目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随着天丰节能陷入“财务造假”风波已被监管部门公开点名,立案调查,长远来看难逃监管严查。细究其调查原因,一是隐匿会计凭证,使得银行对账单无法与之匹配。一般审计程序中现场审计需要把银行对账单和会计做账记录对下,或直接向银行发函证确认银行账户的余额,这个是必要的审计程序。如果对不上,或者是因为企业外挂账户,又或者该笔账款是虚假的,但凡有该审计程序,且严格执行,审计机构会很明显看出存在问题。银行对账单无法与之匹配,必然是审计机构自身存在失职。出现这么低级的失误,理应是审计机构没有执行审计程序,或者配合企业做账。
  
  二是在相关检查中发现,在自查时关联方核查程序未得到有效执行。比如关联方的往来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的记录在自查底稿以及审计底稿中均没有注册会计师核对,访谈上述关联方的记录更是了无影踪。同时,会计师没有对天丰节能向安阳宏午、安阳宏信达、自贡东方彩钢结构的销售金额与利安达审计底稿中记录的差异进行核查。三是对客户的走访流于形式。在自查底稿显示,重庆强捷钢结构有限公司只有一份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的说明,后附明细清单为双方往来明细账,但并没有加盖公章,在底稿中没有走访谈话记录,会计师也没有对双方交易进行核查。四是存在分结论没有底稿支持的问题。在自查底稿并没有任何关于项目组核查关联方的记录,但结论却称“项目组核查关联方财务报告、成本、费用、营业外支出明细以及现金银行账款科目明细表、往来科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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