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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公司概况及存货存量审计案例介绍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9-06 共55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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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獐子岛公司存货存量审计问题探析
【第一章】农业企业存货审计案例研究绪论
【第二章】存货审计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第三章】 獐子岛公司概况及存货存量审计案例介绍
【第四章】獐子岛公司存货存量审计分析
【第五章】獐子岛农业公司审计案例启示与借鉴
【111251】农业企业存货项目审计难点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 3 章 獐子岛公司概况及存货存量审计案例介绍
  
  3.1 獐子岛公司概况

  3.1.1 獐子岛公司简介。

  (1)历史沿革。

  2001 年 4 月 7 日,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獐子岛)。2006 年獐子岛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30 万股,并于 2006 年 9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獐子岛的注册资本为 45,240 万元,注册地址为大连市长海县獐子岛镇沙包村。獐子岛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2)经营范围。

  獐子岛属农业企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捕捞、加工、销售;水产品养殖;运输;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冷藏。獐子岛的主要产品包括底播虾夷扇贝、鲍鱼、海参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獐子岛公司的财务状况在 2010-2011 年比较稳定,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 20%以上;从 2012 年起财务状况恶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12 年为4.09%,2013 年为 3.93%,2014 年为-67.69%,基本每股收益也由盈利状态降至-1.67元/股。

  3.1.2 存货及盈利情况。

  獐子岛公司取得存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獐子岛公司 2010-2014 年存货账面余额明细。

  獐子岛公司的存货项目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库存商品、原材料、在产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产品等。各类存货占总存货比重。

  獐子岛公司各类存货占总存货的比重,消耗性生物资产所占比例在 62%~84%不等,是存货的主要构成项目。2010-2014 年度消耗性生物资产存量情况。

  2011 年獐子岛消耗性生物资产由年初的 127,933.18 万元增加到年末的 179,849.41 万元,占资产总额 40.69%.2012 年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增加到204,524.47 万元,占资产总额 41.55%,2013 年獐子岛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增加到213,167.95 万元,占资产总额 40.10%,2014 年消耗性生物资产为 110,328.71 万元,占资产总额 22.62%,与 2013 年相比下降幅度较大。

  消耗性生物资产中以虾夷扇贝居多。虾夷扇贝 2010-2014 年盈利情况。

  2010 年和 2011 年虾夷扇贝毛利率在 60%以上,盈利水平较高。2012-2014 年虾夷扇贝毛利率在逐年下降,至 2014 年降至 37.29%.

  据獐子岛 2011 年度年报披露:2011 年海洋牧场底播增殖规模再次刷新纪录,海大金贝新品种、深海虾夷扇贝是公司优势产品。2012 年度年报披露:獐子岛公司于2012 年冬季完成虾夷扇贝底播。2013 年春季虾夷扇贝存量调查显示:2011 年底播虾夷扇贝肥满度及成长情况良好、2012 年底播虾夷扇贝存活率较以往明显提高,2013年 1 季度虾夷扇贝亩产较 2012 年 4 季度呈恢复性回升状态。獐子岛虾夷扇贝活品市场份额保持在 75%以上。继 2011 年实现海大金贝产业化后,"獐子岛红"虾夷扇贝也实现产业化,獐子岛继续开展"獐子岛红"、"獐子岛紫"、海大金贝复壮中试,积累优质种质资源。主要是消耗性生物资产--虾夷扇贝底播面积及苗种投入增加所致,该项资产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业绩同比大幅下降,主要是底播虾夷扇贝亩产下降较大等原因造成的。

  3.1.3 底播虾夷扇贝项目简介。

  2011 年 3 月,獐子岛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674,796 股,发行价格每股 36.9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9,980 万元,资金投向"新增年滚动 25 万亩虾夷扇贝底播增殖项目"和"獐子岛贝类加工中心项目".此项目预计资金总额为51,980 万元(包括:建设投资 29,980 万元,流动资金 22,000 万元)。獐子岛通过对国内外虾夷扇贝市场的分析、以及獐子岛在育苗养殖技术、销售渠道方面较之同行业其他企业有较大优势,认为募集资金项目达产后,虾夷扇贝的产能可达到 10 万吨,且已经形成的核心竞争力能够促进产品的顺利销售。

  2011 年投资进度 62.73%,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 2012年 12 月 31 日,未产生预期收益。2012 年累计投资进度为 78.87%,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为 4,438.94 万元。受亩产下降影响,项目在 2012 年实现的利润低于预期约 69%.

  2013 年累计投资进度为 100.16%,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为 6,338 万元。受亩产下降影响,项目在 2012 年实现的利润低于预期约 59.98%.

  3.2 獐子岛公司存货存量审计案例介绍

  3.2.1 虾夷扇贝减值事件进程。

  獐子岛于 2014 年 9 月 15 日至 10 月 12 日进行秋季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发现部分海域的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异常,根据抽测结果,对部分存货进行了核销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处理。

  可以看出獐子岛虾夷扇贝减值情况进程,獐子岛于 2014 年 9 月 15 日至10 月 12 日进行秋季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发现存货异常,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10 月15 日停牌,31 日对前三季度业绩进行修正,同日发布了虾夷扇贝核销和减值的公告。

  长海县人民政府给予獐子岛救灾援助,大连市人民政府也召开了长海县海洋牧场灾情分析会,就最大限度减少灾情损失提出应对措施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就相关事项向獐子岛公司发布问询函,12 月 5 日獐子岛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对问询函中所有提到的问题逐项落实并进行书面回复,回复内容得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的认可。

  3.2.2 虾夷扇贝减值的会计核算。

  根据抽测结果,獐子岛进行了虾夷扇贝的核销和减值处理。

  根据抽测结果,獐子岛于 2014 年 9 月末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对 2011 年度底播虾夷扇贝 76.08 万亩,账面成本 58,642.56 万元,予以核销,计入营业外支出。对 2012 年度底播虾夷扇贝 29.58 万亩,账面成本 14,819.37 万元,予以核销,计入营业外支出。对 2011 年度底播虾夷扇贝 43.02 万亩,账面成本30,060.15 元,计提 28,305.00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扣除递延所得税影响 25,441.73 万元,合计影响净利润 76,325.2 万元。

  獐子岛的这一处理引发关注无数,将獐子岛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獐子岛公司就公众关注事项进行说明。

  (1)獐子岛公司秋季底播虾夷扇贝存量调查情况。

  2014 年 10 月 31 日,獐子岛公司发布公告《关于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海域底播虾夷扇贝监盘、核销及计提跌价准备会计处理的专项说明》称,獐子岛于 2014年 9 月 15 日至 10 月 12 日进行秋季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抽测方法采用拖网配合视频的调查方法。该次调查共计涉及点位 87 个,其中 2011 年度底播虾夷扇贝 37 个(獐子岛南部及西南部海域 23 个),2012 年度底播虾夷扇贝 26 个(獐子岛西部海域9 个),2013 年度底播虾夷扇贝 24 个。通过对存量调查记录表中獐子岛南部及西南部、西部海域数字的加总核算,计算出抽测点位的平均亩产、平均重量、平均壳高。

  2011 年度底播的虾夷扇贝平均亩产 1.1 公斤,2010 年度底播的虾夷扇贝平均亩产 2.14 公斤。虾夷扇贝存货异常,预计将产生重大损失。因此獐子岛申请自 10 月 14 日起公司股票停牌。

  (2)部分海域底播虾夷扇贝亩产下降的原因。

  2014 年 10 月 31 日,獐子岛发布的《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会议纪要》中显示,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专家经过交流和讨论,认为对獐子岛海域底播虾夷扇贝亩产下降的原因包括四个方面:

  1)虾夷扇贝赖以生存的海域受冷水团影响,在 2014 年 1~8 月温度波动幅度大,影响了虾夷扇贝的生长和存活。

  2)獐子岛西部底播海域的底层水温不仅温度波动幅度大,而且每日变化频繁。

  3)水温持续过低,虾夷扇贝生长周期缩短。较低的水温影响了深水区域的饵料生物的生长,虾夷扇贝摄食不足,营养积累不足,生长变慢。

  4)主要养殖海域中的硅含量增加,磷含量显着减少,可溶性氮含量增加,氮磷比升,导致了浮游植物的种类和数量发生变化,虾夷扇贝饵料藻类质量下降。

  3.2.3 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獐子岛公司的财务审计单位,自 2011 年起担任獐子岛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至今。獐子岛发现存货异常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獐子岛所做的存货盘点进行监盘,并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出具了《关于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海域底播虾夷扇贝监盘、核销及计提跌价准备会计处理的专项说明》。

  (1)部分海域底播虾夷扇贝监盘情况。

  注册会计师 2014 年 10 月 18 日至 10 月 25 日期间对獐子岛公司 2011 年度、2012年度底播虾夷扇贝的部分海域的盘点情况进行了监盘。獐子岛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组织盘点工作,制定盘点程序,并按照程序的规定在指定的海域进行下网、起网、点数、测标及称重等,并保证盘点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11 号--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的规定执行了监盘工作。

  1)具体盘点日期。2014 年 10 月 18 日、2014 年 10 月 20 日、2014 年 10 月 25 日,共计三天。

  2)盘点人员安排。参加盘点的人员有獐子岛的财务人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盘人员,盘点船只的船长,船上作业人员。

  3)盘点海域。对 2011 年度底播在獐子岛南以及西南方向的 76.0834 万亩海域,利用拖网船(15181 号、15223 号、15233 号)共抽取 65 个点,总监盘面积 757.90 亩。

  对 2012 年度底播在獐子岛西部方向的 29.575 万亩海域,利用拖网船(15181 号、15223 号、15233 号)共抽取 56 个点,总监盘面积 740.49 亩。

  4)具体盘点方法。出海盘点前先将预先随机选取的点位分配给各个拖网船,各船船长按照点位将船只开到指定海域,船上工作人员下网,盘点人员在盘点表上记录好下网时点,下网经纬度。每个点位根据实际情况,拖网宽度为单个网宽 2 米,有的船只进行双网捕捞作业(即网宽为 4 米)。拖网船只平均以东西 1440 米、南北 1850米,作为拖网行驶单位距离,平均拖网作业时间约为 10~20 分钟。拖网完成后,盘点人员记录收网时点,收网时经纬度。船上工作人员将网收起,对采捕上来的扇贝进行除杂分拣,分拣过程中盘点人员测量壳高并计数(由于时间较短采集数量较多,无法对采集上来的扇贝全部测量壳高,故随机选取部分扇贝进行测量,取其平均壳高),随后装入器皿进行称重,整个计数、测量、称重过程产生的数值,全部由盘点人员记录在盘点表。

  监盘人员主要负责观察实际盘点时是否按事先选定的点位下网、起网;对采捕上的虾夷扇贝的计数、测标、称重是否正确,盘点数据是否正确、完整地记录在盘点表中。海上盘点工作完成以后,拖网船长、獐子岛的盘点人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盘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

  5)盘点结果。通过对盘点表的加总核算,计算出抽取点位的平均亩产、平均重量、平均壳高。

  (2)部分海域底播虾夷扇贝监盘的结论意见。

  1)监盘区域底播虾夷扇贝的平均亩产与獐子岛集团 2014 年秋季存量调查中相同区域平均亩产的数据差异不大,基本吻合。

  2)獐子岛集团根据 2014 年秋季存量调查报告中数据,对资产负债表日(2014 年9 月 30 日)的存货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存货核销计入营业外支出,计提跌价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2.4 其他相关各方的态度。

  獐子岛对部分海域底播虾夷扇贝进行核销及计提跌价准备的处理后,獐子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表示公司此次处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相关信息,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除此之外,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专家、大连市政府及长海县人民政府、社会公众等也纷纷出声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态度。

  (1)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专家。

  灾情发生以后,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积极组织专家召开研讨会,分析中国科学院近海观测研究网络黄海站监测数据及开放航次调查数据,研讨影响底播虾夷扇贝存活和生长的生态因子及其效应,探讨獐子岛海域底播虾夷扇贝亩产下降的原因。出席会议的专家涉及海洋环境监测与观测、物理海洋、海洋地质、海洋生态、海水养殖、海洋生物等多个领域。最终找出獐子岛虾夷扇贝亩产下降的原因。

  (2)大连市政府及长海县人民政府。

  大连市人民政府召开的海洋灾情分析会表明,虽然此次遭受了巨大的自然灾害,但市政府会一如既往的支持海洋牧场的建设,并提出继续加大深海养殖开发方面的研发和投入,敦促其他各部门尽快下拨海洋牧场建设扶持资金,并提出推出海洋养殖抗巨灾保险品种,以降低自然灾害对海洋养殖业的损失。

  长海县人民政府对獐子岛此次受灾予以高度关注,提出了包括免收獐子岛集团深水底播受灾海域的海域使用金和对此次已确认的灾害区域中 2015 年新转为常规的海域给予深水开发优惠政策(即每年每亩 10 元)在内的措施,协助獐子岛走出困境。

  (3)监管机构。

  2014 年 11 月 3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獐子岛下发《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4]第 12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函中要求獐子岛公司对部分底播虾夷扇贝大额核销并计提跌价准备进行自查并进行回复。

  2014 年 12 月 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以下简称"大连证监局")向獐子岛下发《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14]5 号》,认为獐子岛部分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规范,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对獐子岛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要求獐子岛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整改,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披露。同时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獐子岛存在的风险隐患予以警示,下发《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4]6 号》,指出獐子岛存在海域收购决策存在瑕疵、深海底播缺乏充分论证、公司深海底播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问题等风险,责令獐子岛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关注经营过程中的风险隐患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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