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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来源:学术堂 作者:师老师
发布于:2019-10-10 共2176字

  摘要: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和高校扩招的持续, 我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日益突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和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也为社会各方面所关注。因此, 研究大学生就业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就当前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探索研究在校大学生就业权的法律保护, 以及社会、学校和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旨在使整个社会能够更好地服务到大学生就业中去。

  关键词:大学生; 就业; 法律保护;

法律毕业论文

  1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概述

  大学生就业权主要包括就业信息获取权、平等就业权、公平待遇权、公平推荐权违约求偿权、接受就业指导权和自主择业权。其主要指大学毕业生依法享有的从事劳动获得报酬的权利, 即有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权利。我国《宪法》和《劳动法》都规定了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从一定意义上讲, 由于社会经验与社会资源的缺乏, 大学毕业生是就业市场的弱势群体, 而且来自农村的大学生也占相当大的比例, 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及就业困难的大学毕业生, 在就业市场中处境非常不利, 需要国家和社会的关心。对于那些无法及时就业的大学毕业生, 国家应为其提供相应的就业保障。

  2 大学生就业中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的原因分析

  2.1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不健全对应的法律制度不完善

  目前, 我国颁布的《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就业的法律规则, 都是针对所有的劳动者, 而针对于数量庞大的大学生群体并没有具体的具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 并且当下实行的法律条文中的规定, 原则都是较为抽象、笼统的概括式的表述, 理解差异较大, 且具体实施起来也不符合实际情况, 难以操作, 解决问题的效果较差, 具体的法律责任不够明确具体, 可执行力不够, 保障效果不够好。

  2.2 法律救济途径的缺失

  权利无救济等于无权利。目前, 我国并没有专门的维护大学毕业生就业权益的法律机构和救济机构, 也就造成当毕业生的就业权益受到侵害时, 很难通过法律途径得到救济和解决问题, 虽然可以通过劳动保障部门、法院、工会和仲裁机构, 但这四者实际上造成一些大学生在侵权行为发生时, 疲于奔波。劳动监察投诉不予受理、仲裁申请无证据、工会部门有职无权, 法院要求仲裁前置, 如此种种, 大学生寻求救济的途径屡屡受阻。执法部门执法不严, 监管力度小, 惩治手段单一, 无法有效地约束违法行为, 更加加大了大学毕业生维权的困难。

  2.3 高校就业工作指导力度不够

  目前, 高校的就业指导工作包括为将要毕业的大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培训, 开设具体的就业指导课程, 培养毕业生的就业意识, 加强相关的法律意识, 但大部分高校的就业指导工作的具体效果并不能达到大部分毕业生的需求。当下, 多数高校培养毕业生就业方面的相关知识是很落后的, 并不能做到与时俱进, 真正地符合当下的实际情况, 这同样导致了人力、物力、财力的资源浪费。

  3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障的途径

  3.1 建立健全大学生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

  维权保障是影响大学生就业的一个重要节点, 国内当下不存在一部具体针对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专业性法律, 也没有特定的维权机构和保障部门。现阶段, 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立法活动正深入开展, 一些法律也相继颁布和实施。虽然这些法律中有与就业相关的法律条文, 但是就业方面的这些规定的原则性太强, 在法律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 对用人单位的一些行为无法起到应有的约束作用。所以我国针对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立法还不够完善, 尤其是我国目前尚未正式出台有关大学生就业合法权益维护的法律法规, 一旦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 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 发生纠纷的大学生往往奔波于劳动部门和人民法院之间, 增加维权成本。权利的核心在于救济, 无救济即无权利。

  3.2 多方联动强化监督管理

  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保障系统的建设, 不仅是立法, 还要配合一切符合实际情况的综合性手段, 才能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需要政府、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对现行大学生就业模式积极进行调查研究, 加强对就业市场的监督力度, 对用人单位的非法行为进行严厉惩处, 抓反面典型, 警示行业中的同类用人单位。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大力宣传就业法律法规政策, 通过各种平台设立就业专栏, 列举不良用人单位设置就业陷阱的例子, 征集企业信用, 曝光不良用人单位, 宣传优秀用人单位, 不但可以减少不良情况的发生, 还可以促进就业的良性循环, 对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3.3 加强大学生的法律教育, 培养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

  目前, 在高校普遍存在大学生对就业方面的法律知识匮乏的现象, 许多法律专业的大学毕业生都不一定能够了解《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 更别说非法律专业的了。法律意识的缺乏, 致使大学生就业权益被侵害的事件屡有发生。因此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 做好大学生就业的法制教育工作势在必行。所以要丰富高校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途径, 使大学生不仅仅掌握一些重要的、基本的法律理论知识;更为重要的是, 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使法制教育深入人心, 使他们保持敏锐的法制思维, 懂得合法、合理地运用法律观念来衡量是非, 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参考文献
  [1]李峰.大学生就业权益侵害及法律保护[J].忻州师范学院学报, 2016 (04) .
  [2]李冲.我国大学生平等就业法律保护研究[D].安徽大学, 2016.
  [3]朱梦颖.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培育研究[D].辽宁工业大学,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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