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绅士在清末社会剧变下的蜕变及其影响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4-05-09 共5073字
论文摘要

  一、“绅士”的含义

  绅士或称士绅、绅衿。中国古代的“士”既可指居官与有官职的人,也可指有一定社会地位的文人,因此他们是“知识分子与官僚相结合的产物是两者的胶着体”。张仲礼先生主张以学衔和功名来划分绅士集团,认为无论是通过科举还是捐纳,都应归于绅士的行列。美国本土学者孔飞力采用了“名流”的称呼,将绅士们分为全国性名流、省区名流、地方名流三个层次,生员和监生归属于“地方名流”。
  费正清先生在《皇权与绅权》一书中则认为“绅士是退任的官僚或是官僚的亲亲戚戚,他们在野可能朝廷有人,他们没有政权,可是有势力,势力就是政治免疫性”。而王先明先生则认为“在近代社会中,无论是举贡、生员,还是乡居缙绅(职官),凡未获得封建社会法律所认可的身份、功名、顶戴‘无论出仕未仕’一概属于绅士阶层”。总的来说,绅士就是由退居的官员和拥有科举功名所构成,按其品行大致可以两分为正绅和劣绅,具体以“卧碑禁例八条”作为判断绅士正与劣的基本标准。
  正绅就是按照卧碑禁例去做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是自上而下统治的辅助力量,又是自下而上的民意的代表者,是官和民之间的桥梁,正绅在乡村社会中是百姓的楷模。劣绅就是指绅士劣质化,指的是品行恶劣的绅士,往往是以包税人的面目出现,搜刮乡里、无恶不作。我国自明代中叶起,绅士阶层开始登上历史的舞台,晚明时君主专制力量减弱,绅士成为重要的政治力量,并且逐步取得了乡村控制权。清代前期,由于统治者开展残酷文字狱,绅士阶层受到打击,但到清末为了镇压太平天国,清政府不得不重用以曾国藩为首的一批绅士,此后绅士阶层的权势越来越大。清末,乡村社会的结构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动,所以乡村社会中沉淀的一些新学堂毕业的学生,仍然承担着在地方社会“包揽词讼”、“交接官府”等传统绅士的社会作用和功能,绅士作为一个地方权势力量,其角色、功能并未发生质的变化。但是,随着辛亥革命的爆发,绅士阶层的分化,其社会功能和作用逐渐发生变化。
  清末民初,是一个复杂多变的多元化时代,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绅士群体出现了激烈的分化,或成为了现存制度的反叛者,或顺应时代的潮流去学习,转型为新型的知识分子,也有的自甘堕落,与社会“流氓”同流,混同于社会的底层。绅士的蜕化,反映了这一阶层流动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这种变化是与政治和社会变迁相伴相生的,并且互为因果。

  二、绅士阶层蜕化的表现

  清末民初, 绅士阶层作为封建社会的知识精英和统治阶级,和整个中国社会一样经受着剧烈的变革,从团练的兴起导致的绅权扩张,到废除科举带来的毁灭性打击,再到地方自治中的绅权合法化,他们逐渐从皇权的附着体转变为基层社会的实际掌控者,既意味着这一阶层权力的升级,也意味着绅士的权力开始越出了皇权的樊笼,失去了控制,基层社会中的劣绅也就变得越来越多,其劣质化的趋势也越来越严重。

  (一)操纵地方政权
  绅士阶层在乡村社会的重要作用是负责调节邻里矛盾,仲裁民事纠纷也是伦理的仲裁者“,由绅士解决的争端大大多于知县处理的”到晚清时,绅士调解功能出现了令人失望的蜕化,尤其在乡村中,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劣绅开始利用绅权要挟官府,并且包揽讼词,从中谋取利益。如在宣统二年,两湖总督参奏王先谦等诸生说“闻该生在籍,平日包揽讼词,好利忘义”。
  在 1910 年的长沙抢米风潮中,正是以王先谦为首的一批劣绅, 将不与他们合作的湖南巡抚岑春换成庄赓良,做出了“席保祠前聚众绅叶麻、杨豹、孔先生平生抱负多奇策罢市居然去喊门”的举动来欺骗群众。庄赓良在劣绅们的大力支持下成功的将岑春赶下了巡抚的位子。清朝统治者试图凭借绅士的个人威望和能力办理地方事务,以此来弥补国家包揽地方一切事务的过程中造成的制度过于僵化,但是事情的发展远远超出了清政府的预计。
  例如在河南地方自治的过程中就出现了“自共和宣布后,各省会党风起云涌,汴人……依样葫芦,各立旗幡而会员中大半既不解法律之性质, 更不知社会之规则,惟以干涉行政机关,讦告个人私隐为其惟一之宗旨……侵行政之范围,破司法之独立。”
  劣绅干预政治是利用人民的力量与官府对抗,部分绅士甚至接纳会党,出现了“匪化”的现象。1898 年 10 月初,宜昌府属长乐县绅士向策安,也是哥老会的首领,聚集会众 3000 人,高举灭洋的旗帜。劣绅成为了地方政权的实际操纵者。

  (二)掠夺地方经济
  绅士在封建社会享有重要的经济特权,即赋税和徭役的优免权和法外特权。清朝煌煌上谕“任土作贡国有常经无论士民均应输纳至于一切杂色徭役则绅衿例应优免……嗣后举贡生员等著概免杂差俾得专心肄业……”作为一个特殊的封建阶层,绅士享有丁税和劳役的优免权。嘉庆皇帝于 1811年曾颁发上谕,“齐民之秀,国家培养人材,身列胶痒者,各宜修洁自爱,岂可承充官役自取其辱。”
  徭役的优免权不仅惠及于绅士个人,还可余泽其亲属,但绅士们并不满足于享有政府给予的经济特权, 在太平天国时期,绅士还插手了赋税的征收。在乡村执行收捐的除了胥吏,还有一些绅士,他们与官府沆瀣一气,利用收捐机会巧取豪夺、中饱私囊。1854 年,厘金制度在全国推行, 这是在绅士的协助下开征的一种新税,其征收工作大多由绅士主持或承办,一些绅士假公济私,从中牟利。1857 年,时署湖北巡抚的胡林翼就不得不承认“厘金之事,中饱私肥,尽蚀于官吏、劣绅、刁衿之手”
  此外绅士还通过兴办学堂,乘机向村民勒索捐税,清末民初有很多关于乡民捣毁学堂的记载,其原因大多是因为办学堂所需的费用摊派到了乡民的头上,另外绅士还承担着管理地方公产的职责如育婴堂、粥厂、义仓、社仓,借此“垄断了一县公产的经济命脉”这种状况甚至一直持续到了民国初年。

  (三)打破思想文化传统
  在封建社会中, 绅士阶层是唯一享有教育和文化特权的社会集团,是传统思想文化的主体,并形成了一个阶层的基本习惯和价值取向, 受传统儒家思想文化影响深厚。儒家文化独尊地位的维持,是中国封建王朝的政治统治的保障,而作为封建社会知识精英的绅士阶层,有义务立足于儒家思想文化的传统根基,对广大人民群众思想文化进行引导、清理,将儒家文化有效灌输给下层民众。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清末明初,伴随着西方的枪炮而来的不仅有商品还有精神文化,特别是在第二次鸦片战争的结束后,西方列强获得了在华传教的权利,从此“洋教”在华势力获得了空前发展。传教士和教民本应是绅士阶层所鄙视和憎恶的, 但也有少数绅士深受西方文化影响,皈依上帝,违背了中国几千年以来的传统思想。1899 年发生在湖南衡州的教案就是“意大利主教范怀德、司铎安守仁和董哲西……初到衡州,就在黄州湾邻近法国道友堂的地方,圈占十五姓居民的菜土、竹林多亩,建筑教堂”乡民被传教士所欺, 在当地知名度较高的富绅王守仁却在董西哲的收买下充当了副掌教士,还自称是“北老爷”,和传教士、当地恶霸一起欺压百姓,以致“当时民间迭次发生众殴、勒索、强借、强贷、逼奸、诈婚、谋财害命等案件数十起”晚清时。很多劣绅已经完全抛弃封建时代传统的“礼与仁”,离“仁人志士”之称越来越远。如湖南绅士王先谦,其学问非常渊博,有很多著述, 熟读儒学经典, 然而他却毫不犹豫的倒向了“利”的一边,与官府勾结、欺压百姓。在清末民初象王先谦这样的劣绅不在少数, 一些正绅对这种变化感到非常愤慨,“身为绅士而存所在不思为地方除害,俾乡村人民受其福利,乃竟籍势为恶,婿官殃民,欺贫谄富,则不得为公正绅士矣。”
  这种对绅士阶层自我认同感的降低,使得绅士阶层放弃了原本坚持的儒家思想,中国传统思想文化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

  三、绅士蜕化的影响

  清末民初绅士成为地方政权的新权贵,借助政府给予的逐渐合法化的权力压迫百姓、危害社会,尤其是随着绅士阶层的整体素质下滑和蜕化,对社会产生了较大影响。

  (一)教化功能丧失
  作为乡村教化体系领导力量的绅士阶层,由于对知识的占有和特权的享受,在乡村社会中有着天然的权威,对乡村教化起着重大的作用“,士有廉耻,而后乡里有风化”
  清末民初,部分绅士贪婪好利、行为无常,随之在当地出现教化难行、风俗败坏的情形。“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士,以其教化功能成为社会结构稳定运行的重要力量,他们‘在本朝则美政,在下位则美俗’。对建立符合家长规范的社会秩序起着任何其它群体不可替代的作用。”
  科举制度的废除切断了绅士与国家制度化之间的联系,他们不再是国家的精英,也不再把自己与国家看作一体,近代以来的中国社会也不再是一个以读书人为中心的市民社会,读书人也已经不再发挥其沟通上下的作用,因此清末民初的绅士,特别是进入到政权领域的一部分绅士为了自己的利益,抛弃了儒家传统的义利观,与官吏沆瀣一气,压迫百姓,完全丢弃了其原有的教化社会的职责。一些劣绅还成为反社会的力量,反映了绅士阶层的整体蜕化,也表明其社会地位和作用正在消失,对社会特别是基层社会的教化功能逐渐丧失。

  (二)清王朝政治权利的衰落
  从清末开始绅士就已经发展为基层社会控制系统中的最主要的力量,清朝早期所颁布的卧碑戒律对他们的束缚已不存在,他们不仅干预公事,甚至发展成为与封建政府相抵牾的势力,张集馨曾记述1860 年时,“福建省会,素称人文,惟绅士把持政务。”
  绅士势力的扩张,使得许多地方官仅仅成为绅士的“监印”,而无法直接插手地方公务。出现“自寇乱以来,地方公事,官不能离绅士而有为”
  的现象,在20 世纪初的保路运动中,很多正绅成了发起斗争的主要力量,在他们的领导下,这场带有民族抗争性质的爱国运动很快发展到了社会中下层民众中间。绅士阶层成为抗击外敌的领导力量,无论是在“三元里抗英斗争”、还是在反洋教,义和团运动中都能充分体现绅士的政治力量,他们足以与皇权抗衡。相反,清政府的软弱和不断的丧权辱国行径,使绅士阶层彻底丧失了对清王朝的幻想,以蜕变后新的身份登上了政治舞台,最终民主革命者的身份消灭了没落的清王朝。

  (三)乡村社会走向衰败
  随着科举制的废除及辛亥革命的爆发,绅士阶层失去了制度的保障和生存的依靠,出现了分化,他们纷纷走出乡村社会。于是“原来应该继承绅士地位的人都纷纷离去,结果便只好听滥竽者充数,绅士的人选品质必随之降低,昔日的神圣威望乃日渐动摇。”
  这样在农村原有的知识精英流失,大批的绅士流入城市,在城市生存、生活、发展,而且很少有人能再次回到农村,于是出现“像今天这世界,还有什么人在村里呢?有钱的人,都避到城市都邑,或者租界……有能力的人亦不在乡间了,因为乡村内养不住他,他不甘心埋在沙漠一般的乡村,早出来了,最后可以说,好人亦不住在乡村里了。”
  同时,此时国家政权不断加大对乡村资源的抽取,把基层政权变为单纯的税收机器,这样即使没有离开乡村的绅士, 或多或少的不得不与为他们所不齿的边缘人物合流,以致到民国以后,甚至到十九世纪二三十年代出现了所谓的“农村危机”,膨胀了的绅权使得中央的势力无法进入到乡村,于是乡村就被已经劣质化了的绅士阶层和地方政府官员所掌控。乡村越来越凋敝,失去了制度约束的绅士也因为自身素质的低下,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和它曾经所依附的封建制度一样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
  清末民初,绅士阶层在西方物质生产方式和文化的冲撞下,作为社会的精英在政权、经济、思想等领域都发生了“质”的蜕变,绅权已经冲出了封建皇权的樊笼,丧失了其原有的社会功能,在思想教化、乡村社会无法起到正面、向上的积极作用,逐渐演变为新的社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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