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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财产调查制度的完善研究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3-11 共207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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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民事执行财产调查制度的完善研究
【第2部分】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概述
【第3部分】我国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的概况
【第4部分】域外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特点的比较研究
【第5部分】我国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的完善建议
【第6部分】民事执行中财产难寻问题探析结语与参考文献

  摘要

  民事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定的程序,行使司法执行权,强制义务人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活动。民事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立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的一致性,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国家的法律权威和尊严得以彰显。可以说民事执行程序是维护申请执行人权利的最后"堡垒",是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得以实现的关键途径,它不仅关系到个案中对申请执行人权利的保护,也关系到整个法律体系中法律威严与信仰的树立。

  而在现实司法实践中,"被执行财产难寻"已成为困扰执行工作的桎梏之一,由此造成了大量执行案件不得不中止或终结执行,极大地破坏了国家法律的权威性,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固然,执行财产难以发现是由各方面因素的合力形成的,但是目前立法体系的不完善是一大原因。本文拟从"被执行财产难寻"的角度出发,通过对民事执行中的财产发现制度进行理论和实践探析,结合我国立法及司法实务现状,借鉴、比较域外执行财产调查制度,以此探究我国民事执行财产调查制度的优势和存在的不足,并进一步设计和构建,以期完善中国的财产发现制度,有利于民事强制执行全局的规范运行。

  本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语三大部分组成,其中正文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对民事执行中的财产发现制度整体的概述。该部分首先对民事执行中的财产发现的概念、内容、理论基础、发展历程、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论述和分析。其次分析了财产发现主体、财产发现客体以及财产发现程序方面的理论问题。
  
  第二部分是对我国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的立法现状进行评析。首先罗列、整理了中国对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的立法规定,我国没有统一的强制执行法,对民事执行财产调查制度的规定散见于《民事诉讼法》和众多司法解释、法规条文中。然后从法律规定的我国执行财产调查的主要途径:执行机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协助执行等方面对立法现状进行分析。
  
  第三部分是对域外民事执行中的财产发现制度的比较研究。首先对典型的国家、地区富有特色的制度进行考察和借鉴。其次对域外国家的制度进行综合评述和比较分析,以探寻适合我国的改革路径。
  
  第四部分是对我国民事执行中财产发现制度构建的建议。通过执行机关依职权调查、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社会协助执行体系四个方面进行论述,对我国现行司法执行的立法制度和法律策略方面对财产发现的具体制度提出完善建议,为有效解决我国债务类案件司法执行难的问题提供实用的法理基础,以期我国的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能充分地在民事执行中发挥积极价值。
  
  [关键词] 民事执行 执行难 财产发现 制度完善


  目 录
  
  引 言
  
  第一章 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概述
  
  第一节 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的概念
  第二节 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的内容
  一、民事执行财产发现的主体
  二、民事执行财产发现的客体
  三、民事执行财产发现的途径
  第三节 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的理论基础
  一、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与执行权
  二、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的意义
  一、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是破解执行难的关键
  二、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是准确掌握被执行财产信息的保证
  三、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是确认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前提
  四、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是民事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的根本
  五、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可以最大程度地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我国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的概况
  
  第一节 我国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的立法现状
  第二节 我国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的司法现状
  一、法定财产发现方法
  二、我国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的司法实践
  第三节 我国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的困境
  一、缺乏完整的规则体系
  二、申请执行人缺乏调查途径
  三、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威慑力不足,缺乏配套制度保障
  
  第三章 域外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特点的比较研究
  
  第一节 欧美国家财产发现制度的特色
  一、法国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的特色
  二、德国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的特色
  三、美国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的特点
  第二节 亚洲代表性国家移植、改革的成果
  一、日本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改革
  二、韩国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的特点
  第三节 我国港台地区的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
  一、我国香港地区的民事执行财产调查制度
  二、我国台湾地区的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
  第四节 域外国家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比较与借鉴
  一、执行机关的权责明确
  二、申请执行人有一定的调查权
  三、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制度成熟完善
  四、严格的民事执行财产调查工作的保障措施
  
  第四章 我国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的完善建议
  
  第一节 理论基础的完善
  一、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中申请执行人的举证责任问题
  二、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并行
  第二节 规则体系的完善
  一、对包括民事执行财产发现制度的民事强制执行制度专门单独立法
  二、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三、建立完善的执行威慑机制
  第三节 执行实施方面的完善
  一、赋予申请执行人适度的财产发现权
  二、改进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
  三、人民法院审执分立,分权制衡
  四、立法增加财产发现方法
  
  结 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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