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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团购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探讨引言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3-16 共2159字

  1 引言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1.1.1 选题的背景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团购作为一种新的电子商务模式在我国迅速发展起来。网络团购通过利用互联网就能在短时间内汇集足够多的人数,便可以优惠价格购买或使用第三方公司的物品、优惠券或服务。卖家薄利多销赢得利润,买家则得到优惠,节省金钱,而运行团购网站的公司则通过从卖方收取佣金的方式获得利益。这种团体性的购物方式,自 2010 年以来在我国得到大规模发展,在短短的 4 年内,团购网站经历了资本宠儿、千团大战、恶意竞争、IPO 折戟、资本断粮、裁员关站、精耕细作、移动春天等等一系列过山车式的发展,但所幸的是,到现在为止,团购网站并没有消亡,相反再一度成为命运的宠儿。①或许也正是为此,团购的生命力则更加顽强,用户总量逐年上升,交易规模日渐扩大,目前已经成为当前一种最流行的消费模式之一。

  网络团购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一方面,它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网络交易市场的繁荣发展,另一方面,网络团购在推动生活服务业的电子化网络化过程中,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团购市场日益繁荣的同时,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却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高居不下的消费纠纷和急剧上升的投诉比例,成为网络团购的一大诟病。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除了网络购物本身不可避免的缺陷之外,我国立法的缺失,行政管理的审核不严,监管不到位以及网站主体素质不一等原因都对消费者构成不同程度的侵权,这也严重阻碍了网络商业产业的正常发展,阻碍了网络交易环境的良性发展。因而,网络团购过程中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我国在网络经济发展形势下值得探讨的问题。

  1.1.2 选题的意义

  网络团购经过三年多的发展,已经由初期时以糯米网、美团网等为代表的单纯模仿美国 Groupon 的团购网站,演变为以聚美优品、携程网、去哪儿网等专业领域的垂直团购网站。②也就是说,团购网站经营模式的改变以及范围的扩大,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又提出来新的挑战。本文通过从法律的角度对现在各类网络团购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一方面可以为今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修改提供借鉴,另一方面还为专门针对团购网站的消费者保护的相关制度的制定奠定了基础。

  1.2 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现状

  网络购物虽然在我国发展迅速,但其历史也不过不足 20 年,特别是网络团购,登陆中国也就仅仅三年的时间。从其引进以来,就一直伴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国内的一些学者也进行了一些研究,但研究者主要以大学学者为主,包括部分的政府官员、网络企业管理者等,如我国学者张学哲在 2009 年发表的《消费者撤回制度与合同自由原则》通过从合同的撤回制度对欧盟“无条件反悔权”的进行了充分的阐释,并提出了解决方案。但国内研究仍存在以下问题:

  从研究内容来说,范围过于宽泛,从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到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消费者组织的作用,以及关于网络消费者的立法司法等问题。但就研究深度来说,研究者往往从消费者以及网络交易的共性去研究,没有注意到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交易中消费者的细化,特别是网络团购中随着团购模式的改变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也在发生着变化。所以以往的研究相对于网络团购消费者来讲,其对策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从相关立法来说,我国今年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样的全国性法律进行修改,增加了消费者的反悔权和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但由于其对反悔权的适用有严格的限定,加之网络团购是结合线上付款和线下交易的双重属性,所以本次修订并没有就网络团购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根本问题作出相关规定。另外,还有很多地方性立法,相比较而言,针对性较强,其策略也具有可操作性,但由于网络交易的跨地域性和虚拟性,其效果也并不明显。

  1.2.2 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学者从上个世纪 90 年代就开始对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进行研究,其主要侧重于法制和经济学的角度来探讨。同时由于国外的网络交易发展比较成熟,社会诚信状况良好,所以国外就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立法比较成熟,如加拿大在 2000 年通过了《保护电子商务中个人隐私法》,美国的《全球与全国的商务电子签字法,欧盟也于 2000 年颁布了《电子签章指令》。同时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也提出了《电子商务示范法》,此法虽然是软法,但对各国的相关立法也具有相应的指导作用。

  其中,就消费者权益保护而言,研究较为成熟,保护力度较大的是欧盟。欧盟在 1997开始使用“反悔权”, 2011 年底出台《消费者权益指令》,充分通过第三方的履约保障了消费者“反悔权”的实现,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针对“反悔权”的修订提供了借鉴。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

  1.3.1 本文研究方法

  本文使用了调查研究以及比较分析的方法,调查研究是通过实证分析以及对权威机构的报告研究对网络团购的发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分析;比较分析的方法则是通过对国外在网络团购领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立法、行政管理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1.3.2 本文创新点

  本文的创新点着重在研究领域新,将网络团购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结合,突破了传统的对消费者权益研究的方式,分析了目前我国网络团购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通过适当借鉴国外立法及研究经验,就网络团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机制健全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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