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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凤治日记》中的晚清官场演剧样貌(3)

来源: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陈志勇
发布于:2017-06-19 共13711字
  四。
  
  从《日记》的记载可看到同、光年间广州的官场演剧极为频繁,从督抚至府县人人嗜戏如命,然他们对待民间演剧却几乎持有一致的立场,即是拆台禁戏。《日记》记载清末广东省府县各级官员禁戏的原委,同时也如实描画出地方官杜凤治的禁戏始末。这些带有温度的文字详细记录杜凤治禁戏的背景、处理的经过和最终的结果; 即便面对禁戏,杜氏所表现出的摇摆不定、模棱两可的心态也显露于字里行间,为我们全面客观理解中国古代大量禁戏条令的出台,提供了可资参考的鲜活例案。
  
  禁戏作为一种权力话语的表达,是官府利用强权约束或瓦解民间演剧行动的政治策略,本质上体现了官民矛盾冲突的关系。因此审视禁戏背后蕴含的冲突本像,是我们解读《日记》中记录的多起禁戏事件的关键所在。
  
  民间大规模演剧耗费巨量钱物,这与官府体恤民生的理念和征缴钱粮的政务都构成一定程度的冲突。光绪二年八月南海石湾醮会演戏,四班合演,“所费非二三千金不可”,次年官山打醮演剧更是费金万余,对于此类赛会演剧耗费民财的事情,地方官员往往会予以干预。干预演戏的理由各有不同,如广东新会县令王植曾说: “有耗民之事,使穷民益重其困……演戏一事,耗财为甚,而锣鼓之声,无日不( 有) 闲,无日不闻,街僻之巷,无地不有,不知汝民何处得此多财,为此无益之举。”有体民仁爱之心的地方官首先会考虑到大规模的娱神演剧所带来耗民财、使民益困的恶果,但至晚清时期中国基层官员很少有类如王植者,更多的地方行政主官把顺利完成征集钱粮赋税的公差视为首要事务,根本无暇也无意从民生疾苦的角度考虑民间演剧的处置策略。《日记》中花费大量笔墨记述了杜凤治下乡征集粮税的经过,每次都是劳神费力,推进艰难。因此当杜凤治面对治下规模浩大、此起彼伏且费赀巨大的娱神演剧活动时,他更多的是对士绅“只知自乐,不知踊跃趋公”的演剧行为表达出满腹牢骚,“附城绅士完纳不前,而于嬉游征逐则不惜财”,采取的直接行动是“灯下写朱谕长于纸两张,禁戏拆台,驱逐戏班”.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显然缺乏新会知县王植一面对“日有戏船”严加禁止、构拿“养戏之家”,一面对“以戏钱修桥者”进行“出示奖许”所采取的惩奖并用的两手策略,自然难以产生“此风遂襄,戏船亦去”敦化民风的良好效果。《日记》中不乏有记载禁戏过程中令行不止、屡禁屡犯的情形,如光绪二年闰五月初一,记曰:
  
  澳边乡演戏、扒龙舟夺标、开赌卖戏台、看戏,前已禁止,拆台将戏班驱逐,取里耆民永不敢演戏开赌具结,以为可希无事矣。近颇闻有复搭台演戏之事,饬差督勇往拆戏台,并谕吉庆公所将戏班叫回。究竟如何,亦拟便道往彼一为查究。
  
  禁令日前已经下达并已“差督勇往拆台”,等杜凤治前去查看,发现戏台“俨然在望”,于是泊船留宿此地,敦促连夜拆除戏台; 次日辰起推窗,见戏台拆不及二三,“怒其迁延,立饬缉捕差勇督拆殆尽”,同时拘到首事耆老三名,“立予杖责示惩,交差带回”.澳边乡禁戏事件凸显出地方政权与基层自治权力之间的较量,当然背后也隐含着民众对官府粗暴禁戏的不满。官民在禁戏问题上的分歧也促使杜凤治进行反思,从《日记》中也能感知他偶尔在决策时产生的游移心态( 详下文) .
  
  官府禁戏的另一理由是聚众演剧与社会治安之间的冲突。杜凤治在广宁任上每遇城中娱神演剧,出于社会治安的考虑往往要率领捕厅进行巡夜,往往巡查至三更半夜。圩镇演剧则实行保甲汇报制度,以便县令全面掌握治下的治安动态,防患于未然。聚众演剧治安问题涉及火灾盗抢、赌博酗酒、打架争斗诸端。如同治八年九月东莞赛会演戏,“烧死男女七八百人”,尽管东莞非属杜的辖县,然也引起杜凤治的高度警惕。从《日记》看,杜凤治几乎不去赛会演剧现场观剧,也阻止家眷前往看戏。地方上的赛会娱神演剧,客观上增加了当地官员的责任和工作量,杜凤治从心理上抵触和厌恶聚众演剧完全是可以理解的。光绪二年九月,杜凤治巡视到南海石湾,此地是着名的陶瓷窑场,发现“不下六七处”高耸云霄的戏台,四班合演,“恐其滋事,初拟督拆”,但又考虑到可能是年例,采取的是留在此处密切关注、“姑任听之”的态度,后来发生两宗盗抢案件,于是他立即查禁此次打醮演剧,拘拿演戏纠资首领并驱逐戏班。杜凤治在石湾禁戏事件中,尽管前期采取观望和容忍的态度,但当发生有碍社会治安的案件,其禁戏的处置极为果决。这显示地方官员对“年例”文化传统的尊重是有限度的,一旦影响到地方治安或政绩,文化传统以及士绅地方势力都不足以抗衡国家权力的介入。
  
  禁戏所体现出的文化传统与国家权力执行之间的冲突,在《日记》中多有涉及,值得我们作更深入的解析。岭南民众向喜娱神,祀神必演剧,官府对于神的态度直接关系到祀神演剧的禁与不禁。在省城广州,每年有三庙( 文、武、圣庙) 春秋两祭,恢复“舞八佾,奏古乐”的礼制; 督巡府县也前往天后宫、风神庙等庙祠进香,但罕见有官府主导的祀神演剧活动。从杜凤治署理地方来看,他对待祀神持有两种不同的立场,对于打醮赛会,他不参与并高度警惕现场安全事态的进展; 而对待各类神只赛会则区别对待,有些俗神如广宁县的圣帝( 光照王、裕昌王、成忠王) 、天后寿诞演剧,不鼓励也不禁止; 对福德祠“扞灾御患有功德于民”的梁阮二神生日,他不但亲自献香主祭而且亲自开戏、发赏戏班。由此看出杜凤治对于地方文化传统的认同是建立于自己对神只道德层面的认知和判断之上的。当然更多的时候,他也要顾忌本地士绅乡民的信仰惯性,往往在祀神演剧的问题上,采取比较灵活的立场和处置方式。例如对于广宁舞龙灯、台阁杂剧和各种灯戏,杜凤治认为“亦古人乡人傩之意,不禁之”,而且给予表演者封赏; 对于广宁乡民“历来已久”普祀的土地神给予相当的尊重,寿诞之日杜凤治备以丰厚祭品“偕捕厅公服上寿”并打赏戏班; 对于南海官山的打醮演剧,杜凤治也认为是“亦古饮蜡行傩之遗意,不能禁止亦不必禁止”.这种表面看起来听之任之的立场,通过细读《日记》亦能体味到杜凤治对地方文化惯性力与官府公共权力之间的内在博弈,甚至表现出带有智慧性宽松的理政姿态。
  
  随着广州开埠,更多的外国资金和政商势力涌入,洋人看到城市文化消费巨大的市场和商机,纷纷提出开设戏园的要求,但广州当局都予以拒绝。这场外交视阈下的禁戏折射出中国政府与外国商团势力之间的冲突。早在同治五年( 1866) 九月,杜凤治在省城与总督瑞麟的谈话中就了解到西洋人想在广州北关开戏馆,瑞麟主张“须严禁之”.同治十一年四月十六日杜凤治记载,德国驻广州领事照会当地政府要求在黄沙开戏园,瑞麟指示“覆绝,必不能行”.从瑞麟的话中可知,此前英、法两国“亦有此言”,遭到拒绝。广州当局不允许洋人开设戏园,杜凤治认为“恐闲人混杂滋事”.《日记》记载同治十年四月有洋人在鬼基演马戏以“诱中国人赌博”,杜凤治奉命与督标副将喀郎阿去查禁。后又有洋人在四牌楼开门延人看西洋景致,人多拥挤,杜凤治即予制止驱逐。归结而言,广府禁止洋人演戏或开戏园,主要因为中国官员惧怕洋人,认为不好打交道,治安问题反而居其次。光绪三年美国旗昌洋行拟通过十三行新填地依照上海或香港式样开设戏馆,杜凤治奉命前去现场踏勘,最终以此处“烂匪最多,难免滋事”却之。然而美国人反复交涉施压,多次强调戏园建筑坚固、守卫森严,即便杜凤治申明戏班归南海管,“如官不准其来此演唱,若辈断不敢来也”强硬拒绝,但洋人并不放弃。直至总督刘坤一示意杜凤治以“有碍地方及各店生业”为由照会洋人,此事才告一段落。旗昌行开设戏园事件,看似担忧洋人滋事,实质上折射出省城官员怕事不作为的隐秘心态,故而广州直至光绪十七年( 1891) 左右才出现国人自己开设的商业性戏园,较之上海咸丰元年( 1851) 出现的第一家营业性戏园三雅园晚了 40 年。
  
  近代的广州在发达的对外贸易中迅速成长为中国重要的商业中心,也迎来戏曲发展的黄金时期,广府从此成为南方的戏剧中心。过去我们对于广府剧坛特别是官场演剧了解甚少,而杜凤治同、光年间宦粤十四载的日记关于岭南戏剧及省城官场演剧的描述,为我们理解晚清官场生态与戏剧文化的关系提供了可能,一在定程度上弥补了中国戏曲史对此类型演剧形态描述的缺失。《日记》作为个人私密性较强的文书,其关于官府禁戏始末和内幕的记叙,对了解下级官员杜凤治禁戏政令出台时的复杂心态至关重要,丰富了我们对古代官府禁戏文化的认识和理解。总之,无论是研究近代戏曲史、禁戏文化史还是粤剧形成史、广府戏班史,《杜凤治日记》中丰富的戏曲史料都值得给予充分的关注和深入的研究。
原文出处:陈志勇. 晚清岭南官场演剧及禁戏——以《杜凤治日记》为中心[J].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1):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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