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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社会责任构建与矫正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2-24 共8811字
摘要

  文学的社会责任是文学理论的原点性问题之一,其既是一个老话题,也是一个常说常新的话题,同时更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文学社会责任这一命题之所以成立,在于文学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精神现象,在社会分工中承担着特定的功能与作用,而正是因于这些功能与作用的发挥,文学才在社会中取得一席之位,并获得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文学的社会责任是人们对于文学存在合理性的一种当然诉求,不管坦率承认之,还是刻意回避之,社会责任始终是文学自身的价值追求和不可剥夺的权利。人们对文学社会责任的诉求,赋予文学以意义; 文学对社会责任的追求,显示出文学的价值。正是在这种诉求与追求的双向互动中,文学的社会责任得以建构,并随着时势的推移而不断地进行调适和校正。

  一、作为文学社会责任话语的政教功能论。

  古今中外文学理论批评史上关于文学社会责任的讨论源远流长、连绵不断,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文学自诞生之初,统治者和思想家们即已认识到文学的社会政治功能,认识到其不仅能够用于教化、美刺、经国、治世,而且能够直接参与到现实政治斗争中并发挥出重要的政治效能。具体到中国古代,文学的社会责任问题主要是通过对文学政教功能的讨论而建构起来的。文学的政教功能是中国古人对文学( 尤其是诗歌) 功用的最初认识。早在《诗经》中,即已有诗人提出诗歌“大谏”以及“究王讻”的功能,①这可称得上文学社会功用观念的最初萌芽。孔子是中国历史上最早明确提出诗歌政教功能的思想家,其以“兴观群怨”、“事父事君”、“授政出使”等为核心观念的文学政教思想,②不仅为后世的文学功用论奠定了坚实基础,而且对整个中国封建社会的文学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儒家的文学社会功用观念,要求文学应服务于社会现实政治,以担负起“劝善惩恶”、“赞美讽喻”、“经国治世”的社会重任。以此为宗旨,中国古代文艺理论与批评史上形成了关于文学社会责任话题的庞大话语集群,譬如“教胄子”、“兴观群怨”、“事父事君”、“风教”、“惩恶劝善”、“美刺”、“讽谕”、“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经国大业”、“正心厚俗”、“主文谲谏”、“政化贵文”、“怨刺上政”、“匡主和民”、“补察时政”、“惟歌生民命”、“有补于世”、“有为而作”、“文以明道”、“文以载道”、“明义理、切世用”、“诗道”、“有裨风教”、“辅时及物”、“经世致用”、“熏浸刺提”等等,均属是焉。

  概括说来,儒家关于文学社会责任话题的文学政教功用论,可以细分为三种话语系统: 第一,以“劝善惩恶”、“感善惩逸”为核心的“教化”话语。所谓“教化”,用《毛诗序》的话说即“上以风化下”,用唐初名臣魏征的话说即“敷德教于下”,它作为文学社会功用的重要方面,指的是统治者集团借诗歌以自上而下地对人民推行符合统治者利益的道德伦理教育。先秦时期孔子提出的“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尚书·尧典》中的“教胄子”以及《左传》中倡导的“惩恶而劝善”等,均是早期诗歌“教化”功能话语的集中表现。作为一种系统的诗学理论,“教化”学说起始于汉代《毛诗序》: “《关雎》,后妃之德也,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故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文学的“教化”功能主要是通过“明道”、“载道”的途径而实现的。此处所明、所载之“道”,尽管有时也指“自然之道”,但古代思想家多将儒家圣人及经典视做“自然之道”的最好体现,故此处之“道”实即“儒家之道”.《毛诗序》提出“发乎情,止乎礼义”,明确将儒家的伦理道德规范作为诗歌创作遵循的思想原则和基本要求,成为后世“文以明道”、“文以载道”思想的先声。“文以明道”思想在刘勰那里有明确表述: “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①唐代文学家韩愈、柳宗元承接刘勰的“文以明道”思想,不仅将之作为古文运动的理论纲领,而且将之贯彻于散文创作实践之中,推动了文学“教化”功能理论的发展。“文以载道”作为“文以明道”思想的发展,在宋代理学家周敦颐的解释中得到进一步完善。②在“教化”学说看来,文学只有以儒家的伦理道德、性命原则为内容,通过“劝善惩恶”、“感善惩逸”,才能发挥出“事父”、“事君”、“有补于世”、“于世教有裨”的社会功能。第二,以“论功颂德”、“刺过讥失”为核心的“美刺”话语。如果说文学的“教化”功能主要是统治者以自上而下的方式、且以普通人民大众为主要面向的话,那么文学的“美刺”功能则主要是诗人以自下而上的方式,以统治者阶层为主要面向,通过或赞美、或歌颂、或讽谕、或怨刺的途径而实现的。所谓“美”,即歌颂赞美,用《毛诗序》的话说即“美盛德之形容”.后世提出的“颂主上”、“润色鸿业”等均是对文学之赞美功能的进一步发挥。

  所谓“刺”,即文学的讽谕批判功能,用《毛诗序》的话说即“下以风刺上”.一般认为,中国古代文论史上的“美刺”说正式形成于汉代。《毛诗序》以及两汉学者郑玄、董仲舒、司马迁、王充、王逸等均对文学的“美刺”

  功能有不同程度的论及。如郑玄认为,“论功颂德,所以将顺其美; 刺过讥失,所以匡救其恶。各于其党,则为法者彰显,为戒者着明”③; 司马迁在陈述其写史目的时称: “唐尧逊位,虞舜不台,厥美帝功,万世载之,作《五帝本纪》第一”,“夏桀淫骄,乃放鸣条,作《夏本纪》第二。”④“美刺”说到唐代得到进一步发展。经学家孔颖达指出,“夫《诗》者……若政遇醇和,则欢娱被于朝野,时当惨黩,亦怨刺形于咏歌。”⑤史学家刘知几强调,“若乃宣、僖善政,其美载于周诗; 怀、襄不道,其恶存乎楚赋。”⑥在此,他们阐明了文学之“美刺”所适用和发生的不同境况: 凡遇政治“醇和”,出现“善政”,则“美”就能够“载于周诗”、“被於朝野”; 凡人民遭遇“惨黩”,政治“不道”,则会出现“怨刺形于咏歌”、“恶存乎楚赋”的不良局面。可以说,文学之“美刺”,特别是“刺”之方面,代表了中国古代诗学的优秀传统,它借诗歌揭示、批判社会中的不公正现象,体现了社会责任意识强烈的诗人对底层民众不幸遭遇的深切同情。第三,以“补察时政”、“匡主和民”为核心的“经国治世”话语。曹丕认为文章乃“经国之大业”①,这可以说是文学“经国治世”功能的最直白表述。文学的“经国治世”功用,主要是通过“观风”而实现的。“观风”之说始于孔子。②“观”之对象,即郑玄所释“观风俗之盛衰”,或如《礼记·王制》所云“陈诗以观民风”; “观”之目的,既有如何休所说通过“观”以“不下堂而知四方”和“不出牗户尽知天下所苦”之用,③也有如班固所说“知得失,自考正”④之途。可以说,借“观风”而知百姓生活情状、民心向背、政事得失,进而调整统治政策,缓和社会矛盾,引导社会和谐发展,是古代统治者实现“经国治世”目的的重要途径。随后出现的诸如刘勰提倡“政化贵文”,魏征提出文学要能够“经纬天地”、“匡主和民”,刘知几所云“观乎国风以察兴亡”⑤,白居易强调诗歌要“补察时政”,以及清代顾炎武、王夫之等倡导要发挥文学的“经世致用”功能等,可以说均是文学“经国治世”功能话语的集中体现。

  二、重提社会责任: 文艺创作乱象与文艺批评的失语。

  文学政教功能论作为文学社会责任的古代话语形态,贯穿于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批评史的始终,并使文学特别是诗歌在漫长的中国古代社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那么,眼下我们重提“文学社会责任”这一问题,目的何为、意义何在呢? 毋庸讳言,在当下的社会领域中,出现了种种社会责任感下降乃至缺失的现象,这一情况在文学领域同样存在,甚至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一些文学家对于创作自由与文学的社会责任、名利效益与社会效益之关系的认识,出现了选择上的偏差,导致了文学创作和批评中社会责任感、使命感的淡漠与弱化,甚至丧失殆尽,成为当前文学发展中的一个突出的文化症候,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社会后果和恶劣的社会影响,值得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

  自 20 世纪 80 年代末以来,在种种特定的社会现实和文化思潮的影响下,尤其是在文学“躲避崇高”⑥、“躲避理想”的影响之下,文学创作和理论批评对于文学社会责任的坚守逐渐松懈,创作中出现了明显的反社会责任、非道德化的倾向,其中最突出的表现是将写作兴趣集中在对所谓人的原始本能---暴力和性等毫无节制的展示和把玩上,男女作家们各显身手,竞相使用所谓的“酷语”、“秽语”和“色语”,逞勇斗狠于种种令人毛骨悚然的自虐、砍头、剥皮、挖心、甚至凌迟的细节描写,卖淫、嫖娼、手淫、窥阴等病态叙事亦比比皆是。在当时的美术创作中,满脸淫笑的泼皮、艳俗肉感的女体、形式各异的性器官,也堂而皇之地涂抹在画布上,陈列于大庭广众之前。在影视屏幕上,血腥残暴的场面,恐怖刺激的镜头,大胆露骨的性行为,亦可以随处而见。更有甚者,在所谓“中国的行为艺术年”的 2001 年,前卫艺术家们非但突破了人类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和道德底线,而且公然向文明人的生理和心理极限挑战,竟当众表演起割肉、放血、吃死婴、玩尸体、钻牛肚子等骇人听闻的把戏,此等将“暴力美学”发挥到极致的一系列“壮举”,不仅令国人惊悚,而且也使一向喜欢立异标新的西方先锋艺术家们瞠目结舌。⑦荒唐的行为总是伴随着荒唐的思想而来,2000 年春天,在北京诞生的民间诗歌刊物《下半身》中的“宣言”,可以说将这些“无知无畏”的艺术家们的流氓心态暴露无遗: “我们亮出了自己的下半身,男的亮出了自己的把柄,女的亮出了自己的漏洞。我们都这样了,我们还怕什么?”①这和早先“痞子文学”的领军人物王朔的那个着名的宣言“我是流氓,我怕谁”②相比,真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

  面对这股文艺创作上的美学浊流,我们的文艺理论批评更多地选择了“失语”,更有甚者推波助澜,将其誉为一种“美学启蒙”、“人性觉醒”而盛赞之。正是由于这种对于创作自由的绝对化的理解而导致的创作心态扭曲,以及理论批评的“不作为”,使得一批作家,其中包括一些原本很有责任感且不乏艺术天分的作家们,出现了精神迷失、情感错乱的心理、文化双层面病候,他们无所顾忌,什么都敢写,什么都不忌讳,想怎样写就怎样写,结果使当时的文学写作在社会责任感方面以惊人的速度下坠、堕落,原本应当成为人们的精神养料和情感寄托的神圣的文学,终于沦为情绪、语言排泄物和文化垃圾,成了一时刺激人们神经的精神鸦片和饮鸩止渴的慢性毒药,迎合了跨国文化、艺术资本进入中国的政治、文化意图。20 世纪 90 年代盛行一时的这种所谓“还原生活写作”、“零度写作”、“原生态写作”、“身体写作”、“下半身写作”等等文学现象,为当代中国文学史提供了一种完全丧失了文化耻感的特殊的景观,而其中所体现的社会责任感的丧失,也是再明白不过的事实,90 年代的文学严重贫血症正是由此而引发开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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