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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运动安全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6-03-23 共268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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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我国校园运动安全立法问题探究
  【第一章】校园体育运动安全的法律构建前言
  【第二章】中小学校园运动安全立法的研究方法
  【3.1】国外校园运动安全立法现状、特点及启示
  【3.2】我国校园运动安全相关法律现状
  【3.3】校园运动安全立法的必要性
  【3.4】校园运动安全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3.5  3.6】校园运动安全立法的基本框架及内容建议
  【结论/参考文献】学校体育安全立法的不足及完善结论与参考文献
  
   
  3.4 校园运动安全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3.4.1 校园运动安全立法的指导思想

  我国的立法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作为当代国家立法的根本指导思想。校园运动安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应该在符合我国立法的根本指导思想的前提下,结合校园体育伤害事故的特殊性,形成校园运动安全立法的指导思想。制定校园运动安全法,应该遵循的指导思想有:

  3.4.1.1 保障体育教学的正常开展

  学校体育的正常开展是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前提条件之一。体,排在第三位,可见,学生体质发展对其全面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制定校园运动安全法要以保障学校体育教学的正常开展为指导思想。

  3.4.1.2 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我国校园运动伤害事故责任主体不明确,导致无法确认事故主体,学生在无过错情况下受伤得不到赔偿严重损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学生作为弱势群体,法律应该明确事故归责原则以及相关的赔偿问题,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权。因此,立法应以保证学生的权益为指导思想。

  3.4.1.3 保障体育教师的合法权益
  
  体育教师作为普通的公民,因此,法律同样要以保证体育教师的权益为出发点,减去体育教师的后顾之忧。促使体育教师能够放心大胆地教学。

  3.4.2 校园运动安全立法的基本原则

  3.4.2.1 法治原则

  (1)立法要以保障各方权益为出发点表 27 中显示,体育教师期望在立法中为保障学校和体育教师的合法权益的途径为:明确事故责任主体,由教育主管部门承担赔偿,为学校教师和学生购买保险,确定学校和教师的豁免权,分别占总人数的 68.2%,11.9%,37.4%和 21.0%.说明体育教师最期望明确事故责任主体,其次是为教师和学生购买保险来保障合法权益。

  (2)立法的侧重点分析从表 28 中可以看出,有 127 位体育教师认为在立法中应重点突出事故赔偿问题,占总人数的 44.4%;其次是突出运动伤害事故预防的为 89 人,占 31.1%;88 人认为应该突出保险保障机制,占总人数的 30.8%;有 75 人表示应该突出事故归责原则,占 26.2%;认为“其他”的有 3 人占总人数的1.0%.说明在立法时应加强对事故的赔偿、事故的预防和保险保障机制等问题的研究。

  3.4.2.2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表 29 显示,在被调查的体育教师中,有 158 人认为我国应该引入豁免权,占总人数的 55.2%;114 人认为可以考虑,占总人数的 40.0%;说明大部分教师期望能引入豁免权,在无过错的情况能够被免责。

  美国的法律制度发展比较完善,我们可以进行学校和借鉴。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大部分人认为可以引入美国的豁免权,这也符合坚持改革开放原则。

  3.4.2.3 预防性原则

  (1)中小学体育教学安全技能培训与考核情况表 30 显示,87.8%以上的教师觉得有必要进行安全技能培训,说明体育教师认为安全技能培训与考核在预防校园运动伤害事故方面是很有必要的。从表 31 中可以看出,只有 54.5%的学校对体育教师进行过安全技能培训,还有 45.5%的体育教师表示学校未对体育教师进行培训,约占被调查总数的一半。因此,笔者认为应在立法中贯彻预防性原则,明确规定学校要对体育教师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校园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

  (2)学校配备专业医务人员情况表 32 显示,有 77.3%的学校已配备医务人员;19.2%的教师明确表示学校未配备专业的医务人员;还有 3.5%的表示不清楚。说明被调查的中小学中有将近二成的学校没有专业的医务人员,这样学生发生运动伤害事故后可能无法得到及时的治疗或抢救,这种情况是很危险的。

  3.4.2.3 符合宪法和相关法律原则

  法律法规的制定必须以宪法为准则。本文在制定校园运动安全法律法规条款时,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以之为借鉴,且无冲突之处,遵循了以宪法和相关法律为原则。

  3.4.2.4 客观公正原则

  (1)体育教师对原告要求学校承担赔偿的条件态度分析表 33 显示,有 101 位教师认为原告要求学校赔偿需要提供的证明非常合理;122 人认为比较合理;24 人认为一般;选择不合理的有 37 人。分别占总人数的 35.2%,42.7%,8.4%,12.9%. 说明大部分教师认为原告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应提供的证明比较公平合理。
  
  (2)体育教师对引入“自甘风险原则”态度的调查情况从表 34 中可以看出,一半以上的教师认为应该引入“自甘风险原则”.

  (3)体育教师对借鉴“假设风险原则”态度分析从表 35 中可以看出,有 94 位教师表示非常希望借鉴“假设风险原则”,占总人数的 32.9%;99 人选择希望借鉴,占 34.6%;有 80 人认为可以考虑,占总人数的 28.0%;分别由 3 人和 10 人表示无所谓和不希望,占总人数的1.0%和 3.5%.“假设风险原则”是在双方均可以预见的体育所固有的风险,然后自愿选择参加的情况下,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后自行承担责任,体现了法律的客观公正原则。

  (4)体育教师对应承担的“过失行为”态度调查情况从表 36 中可以看出,认为应承担的过失行为非常合理有 49 人,占17.1%;表示比较合理的为 123 人,占 43.0%;认为一般的有 63 人,占总人数的 22.0%;选择不合理的有 46 人,占 16.1%;5 人对该表述不清楚,占1.7%.说明体育教师认为“过失行为”包括的几个方面比较合理,公正。

  客观公正原则就是要要求在制定法律时,不偏向任何一方。从表 33 中可以看出,发生校园运动伤害事故后,如果原告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则原告必须提出三个证明,证明体育教师没有履行法定义务,公平公正地保护了学校和教师的权益,避免家长在学校和体育教师无责任下的情况下无理要求赔偿;同时,超过 60%的人认为学校和体育教师应该承担过失行为的情况是合理的。学校和体育教师一旦有过失行为,法律同样要求学校和体育教师对学生承担法律责任,进行赔偿。同时引入自甘风险原则和假设风险原则可以公正合理地保护各方的体现了校园运动安全立法时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

  3.4.2.5 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制定校园运动安全法,就是要将法理学与校园体育运动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根据校园运动的特点以及运动伤害事故的实际情况,从处理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制定法律条款。本文在制定校园运动安全法律时,通过调查一线体育教师。了解校园运动伤害事故的实际情况,结合法理学理论知识,制定法律条款,然后经过法学专家进行筛选评定,遵循了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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