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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短视频儿童网红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来源:新闻研究导刊 作者:牛冰洁
发布于:2021-06-10 共371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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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网红现象论文(强烈推荐6篇)
【第3篇】新时期网红现象的影响及治理策略
【第4篇】 抖音短视频儿童网红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第5篇】抖音短视频网红景点打造研究
【第6篇】大学生网红沉迷现象的表现、成因及治理措施

网红现象论文范文第四篇:抖音短视频儿童网红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摘要:近年来,儿童群体成为网红的一大类别,但由于缺乏正确媒介素养的引导,儿童网红深受各种网络信息的影响,价值观偏移,身心健康发展受到威胁。本文在分析调查问卷数据和深度访谈结果的基础上,针对儿童网红现象加以剖析,总结儿童网红童年消逝的原因,并结合现有儿童和青少年互联网使用的一系列保护措施,以期更好地理解儿童在网络社会中发生的新变化,减少儿童网红过度化现象,实现全媒体业态发展和儿童健康快乐成长之间的良性平衡。

  关键词: 儿童网红 童年消逝 抖音短视频 媒介素养

  作者简介:牛冰洁(1998-),女,河北邯郸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传播与社会发展。;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短视频火爆,儿童群体已逐渐成为网红的一大类别。我国学界对于网络短视频、网红现象进行了诸多研究,但是有关儿童网红现象的研究仍存在空缺。另一方面,短视频观众群体中,少年儿童也非少数人。以抖音为例,年龄18岁以下的抖音用户占36%,成为观看抖音短视频的第二大主力军。儿童沉迷观看抖音短视频,并且辨别能力较差,会出现跟风模仿视频的行为,由于内容生产的差异化和监管的不力,网络短视频中低俗、暴力等违法信息和不良信息的传播,给儿童的成长发展带来不利影响。近年来,我国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短视频问题的重视程度逐步提高,但重点多放在对儿童进行保护的措施探讨方面。本研究采用实地调查法与问卷调查法对440份样本进行分析,对儿童网红的现状以及儿童网红的成因与媒体、家庭、学校、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以期更好地理解儿童在网络社会中发生的新变化,减少儿童网红过度化现象,实现全媒体业态发展和儿童健康快乐成长之间的良性平衡。

网红现象

  二、影响儿童网红的因素

  (一)家庭认知与学历差异使儿童过早进入成人世界

  家庭对于儿童阶段的认知不同,影响了儿童进入成人世界的步伐。家庭对于儿童这一独特个体有不同的年龄界定。调查样本中有76.2%家庭以12岁作为童年结束的节点,而童年的过早结束意味着儿童过早进入成人的世界。"儿童越来越成为受尊敬的对象,它是一个特别的产物,有它不同的本质和不同的需求。他们需要与成人世界分离并受到保护"[1]"电视相比较于印刷媒介更加能渗透至人们的生活,儿童和成年人不分区别地接受同样的信息,儿童和成年人的界限也变得日益模糊".[2]相比单向传播的电视,5G时代媒体平台的准入门槛降低,儿童内容的创作者基于各方利益开始生产儿童网红。此外,样本中有关"家长是否会开启未成年人保护模式"的问题,69.8%的家长并不了解或不开启未成年人保护模式,但初中以下学历的家长更注重对儿童的保护,会选择开启未成年人保护模式。缺乏家庭的监管是儿童成为网红的很大影响因素,手机成为儿童休闲娱乐的主要方式。儿童缺少家庭的陪伴只能寻求电子陪伴,或成为网红进行直播、与网友互动等,缺乏家庭的监管以及为寻求童年的乐趣,通过危险性或表演性直播获得关注、博眼球,来弥补童年缺失的陪伴。

  (二)行为模仿、形象模仿、话语模仿,儿童步入成人世界

  抖音APP的使用时长与儿童的年龄呈正相关,在7岁这个节点,儿童选择观看抖音短视频的频次与时间增加,且休闲活动趋于单一化。此外,青少年模式下的防沉迷系统很容易被破解,因此在媒介层面并未形成有效的限制机制。受到抖音推送机制的影响,保持连续活跃度并发布原创视频的用户能够获得更多的推送与流量。因此,儿童网红为了保障人气,长时间的拍摄或直播压缩了其生活时间,在时间和强度上超出其年龄适应的范围。"成人和儿童在行为举止、语言习惯、处世态度和需求欲望上,甚至身体的外表上,越来越难以分辨了".[2]在儿童的成人化模仿方面,抖音短视频的推送机制使儿童接触成人化内容的可能性增加,其模仿行为主要包括行为模仿、形象模仿和话语模仿。在行为模仿方面,儿童网红"李雨霏2007"模仿抖音短视频内"惊雷"在家中"蹦迪"视频获得了19.3万点赞量;在形象模仿方面,体现为衣着和妆容方面的成人化,以抖音儿童网红用户"博哥威武"为例,视频中的孩子穿西装戴墨镜,获赞17.6万个;在话语模仿方面,儿童网红在话语的成人化上表现为模仿成人话语,如"豪横""惊雷""要不要做我的女朋友"等,此外还有语言的污秽化。

  (三)成人规则与流量之上,儿童过早暴露在成人世界

  成人社会规则下儿童的过早暴露与早熟以及经济利益驱使下的流量变现机制,使儿童过早暴露在成人世界。儿童网红被放置于大众视野中,以"点赞"的形式被符号消费,其中家长在儿童不知情的情况下偷拍录制,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儿童隐私权。儿童网红在积累了一定的浏览量与粉丝量后,上传短视频不再以"记录美好生活"为目的,而是为了获得超高点赞量,或者获得其他用户的认同。儿童网红在流量至上的成人社会规则下,不得不进行多内容、多热门的视频生产,以获得高点赞量。此外,抖音APP具有留言互动功能,抖音短视频APP平台上获得高点赞量的儿童网红也会受到非议。以抖音儿童网红"李雨霏2007"为例,网友多次对其进行话语讽刺。儿童网红在成长历程中,需要被人为地束缚在成人社会规则的框架内,被成人的眼光审视。此外,其作为流量IP在火爆起来之后就会收到媒体邀请,参演电影;或在抖音APP平台中直接标明"走秀、接寄拍"以及商务合作等,在抖音流量变现的作用机制下,发视频、赢流量,使儿童网红的价值观发生了改变,以"为家里面赚钱"的语言表达对物质的渴望。

  三、应对儿童网红过度化的措施

  (一)国家层面:运用制度威力,建设良好网络生态

  "当儿童有机会接触到从前秘藏在成人信息的果实的时候,他们已经被逐出儿童这个乐园了".[2]儿童网红过度化与网络生态环境的恶化存在密切的联系。对于国家来说,要将网络秩序向规范有序的方向引导,就必须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确立和完善,建立好以政府为主导、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对儿童媒介的管理审核,还应引导企业开发适用于儿童的针对性产品,从而织密建设良好网络生态的制度之网,形成长期效应。目前,我国对于网络短视频的规制多以行业规范和部门规章为主,效力层级相对较低,对于网络短视频中存在的一些违法犯罪行为的界定还比较模糊,如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追究有待进一步明确[3].需要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专门法律法规,以规范引领短视频行业长期有序发展。明确短视频可能存在的危害儿童成长的潜在违法犯罪行为的界定和惩罚方式,健全短视频内容的审核过滤机制。

  (二)媒介层面:履行社会责任,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抖音短视频平台先后多次被人民日报、央视等主流媒体平台批评,央视就短视频中出现的大量未成年怀孕视频专门进行了报道,人民日报就女主播小学教室抖音摆拍,发表评论"求关注不能无节操、接地气并非无底线"[4].而在平台的广告投放中,更是出现侮辱英烈这样完全丧失底线的事情,让网民感到悲愤。张一鸣在"内涵段子"永久关停后的致歉和反思中也谈道:"过去几年间,我们把更多的精力和资源,放在了企业的增长上,却没有采取足够措施,来补上我们在平台监管、企业社会责任上欠下的功课,比如对低俗、暴力、有害内容、虚假广告的有效治理。"[5]由于近年来问题的频发,社会上形成了对于短视频平台的负面刻板印象,短视频平台必须及时认识到并承担好自己的社会责任,树立底线思维,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在潜在的问题面前减少侥幸心理,做到未雨绸缪。

  (三)社会层面:筑牢教育合力,实现和谐的亲子共屏交流

  "在万物的秩序中,人类有它的地位;在人生的秩序中,童年有它的地位;应当把成人看作成人,把孩子看作孩子。"[6]作为"网络原住民"的儿童,网络短视频等媒介平台对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学校教育来说,疏导应大于限制,在开展媒介素养教育的基础上,激发儿童主体能动作用。家长在规范自身媒介使用的基础上,应采取积极的态度,适度干预儿童的媒介使用。保证电子媒介定时"离场",减少儿童对电子媒介的过度依赖。运用抖音APP等网络短视频平台上线的青少年模式,减少孩子对不适宜信息的接触,同时对孩子的成长阶段发展水平有宏观的了解和把握,根据孩子的发展状况制定适宜的媒介使用规划,避免儿童单独使用媒介,努力寻找亲子共屏的机会。

  四、结语

  作为"网络原住民"的儿童,身心极易受到媒体新业态发展的影响,内容短小精悍、通俗易懂的网络短视频迎合了其碎片化的阅读习惯。儿童网红是互联网产生的特殊群体,儿童这一特定主体在使用互联网方面存在两种极端倾向,本研究通过对儿童网红童年消逝原因加以分析,探索应对儿童网红过度化的策略措施,以此帮助儿童在应用数字媒体中找到平衡,并引导儿童形成正确的媒介素养和价值观。

  参考文献

  [1]普拉姆。童年的缘起[J]地平线, 1971(13): 9.

  [2]尼尔波兹曼童年的消逝[M].吴燕莛,译。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1 : 203.

  [3]罗日明,刘岚涛,徐晓妍我国网络短视频的法律规制研究[J].法制博览, 2019(17): 1-5.

  [4]全宗莉人民快评:触及底线的直播当休矣[EB/OL].人民日报评论, htp://opinion. people com.cn/n1/2019/0523/c1003-31100533.html , 2019-06-17.

  [5]张-鸣致歉和反思[EB/OL]人民网, htp://m. kdnet.net/share-12705673.html , 2018-04-11.

  [6]卢梭爱弥儿:论教育[M]李平沤,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1 : 24.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原文出处:牛冰洁.消逝的童年:儿童网红现象研究——以抖音为例[J].新闻研究导刊,2021,12(0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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