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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的目的、概念及其审美艺术

时间:2014-08-01 来源:未知 作者:傻傻地鱼 本文字数:3270字
论文摘要

  诗墨娱身几近痴,镜花水月更行时。
  雄健飘逸去巧作,拙朴自守寄相知。

  对“书法家”这个名号,我是十分警觉的,甚至有些过敏。对什么样的书写,才叫“书法”,是一个困扰着我,也同样困扰着同为“书写”人的元问题。

  从大学毕业到从事师范与高等教育已然30 年了,幸遇改革开放也已逾 30 年,求学教学科研之余,也积累了一些自以为是的诗词联赋等文字; 同时出于对汉字审美书写的痴迷,加上临池 40 余年的爱好与坚持,也顺带着积累了一些笔墨上的手边功夫。

  因而也催生出了几本诗书小集。第一本叫做《周兰桂诗联书法集之“元恺墨迹”》,第二本叫做《元恺诗词联之“盛世欢歌”》。经过几年的砚田笔耕,第三本诗书集业已孕育成形,然而,又何以命名呢?

  的确,要感谢这样的时代,更要庆幸能碰上这样和平发展的大时代。汉唐盛世,我们虽心存向往,却只能从前人的笔墨文字与古迹遗存中去想象了。短短 30 年的变化,真正让我们理解了什么是小平先生所说的“翻天覆地”,而且这种变化是来自每个人的直观感知。

  对“盛世欢歌”这样的命名,读者好友,是有些不以为然的,甚至颇有微词。理解的出发点尽管不尽相同,但诚恳批评的情谊,却十分可贵。面对案头的这本小小的诗书集,如释重负的心,欣悦之余却有些迟疑。人总免不了有梦,有梦总期待着圆,也期待着在说服别人的同时说服自己———的确算不得盛世欢歌,就算一己心灵的浅唱吧; 的确也算不得书法大作,就算自我情怀的梦境书写吧。

  所以,不惴固陋,命名曰《元恺诗书集之“砚墨灵境”》。摒弃狂妄之念,也算增添一分清醒的自我意识。所谓“锦绣苍梧天地梦,自我定义好远行。”

  一 、书法为何

  “我笔写我心”。

  书法,这是一个极简单又极深奥的命题。然而,书法为何呢?书法,不仅仅是书写,而且是一种审美书写。书法,首先是从书写开始的,更多的是从自我的审美书写开始。她是一个个记录心灵与时代的审美符号。当书写的实用性功能渐渐被审美性成分所取代后,书法就诞生了。文字书写,从最初的交流变成了一种表达,成为一种抒发自我性灵的情感性审美符号。所以,书法首先应该是用文字笔墨表现或挥洒自我的审美情怀。

  书法,不仅仅是一种技艺,而且是一门独特而高雅的符号性表意性时空艺术。如果没有文字、文学、文化作为她的底蕴与滋养,她就只能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书法,不仅仅是一门艺术,而且是一种须要终生挖掘并激发的天赋才能。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一分天赋与九十九分汗水。没有九十九分汗水不成,而没有那一分天赋,也是万万不成的。书法,不仅仅是某种书写技法、原则与规律的沉淀与复制,而且是通过文字符号对自我生命、个性、思想与情感的感悟、释放、表达与超越。所以,书法是中国传统文化人心灵寄寓的人格妙境与精神家园。书法,不仅仅是一种“有意味的”形式、符号与线条,而且是一个具有深厚学养的文化生命的富有孕育性的创造瞬间的外泻与物化,是一个完整的生命瞬间的永恒信息与审美传达。

  每一次挥毫,既是一次探险,更是一次生命能量释放的高峰体验。书法,最难的不是对古人笔墨的玩赏与复制,而是对自我情怀与时代精神的表达。所以,很多人在此问题上,很难找到关键的平衡点。世人学书之失,不外乎其二: 一为“画葫派”,一为胡画派。画葫派,迷失自我; 胡画派,迷失书法。

  画葫派,食古者,以摹帖临碑为能,上至甲骨文,下至碑帖今草,幻想众体兼善,笔墨圆通,殊不知此乃雕虫之技也。古人文学、古人笔墨,古人情怀,纯属古人; 哪怕临摹终生,以假乱真,亦为克隆,得皮毛之义也! 胡画者,现代派,以艺术为名,以创造为名,假抒性情之真,术疏才荒,学浅识薄,满纸涂鸦,无法无天,胡作非为。古人文学,古人笔墨,全无踪影。以书为画,美其名曰线条与水墨的艺术,实为鬼画符; 既迷失了自我,也迷失了艺术。是所谓,言为心声,书为心画也。声画形,人格学养见矣。书乃抒也,怡情养性,述怀启思。有学,有术,有才,有思,有情,有胆,有力,方能有抒。

  今人之所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书家与书法,其根源在于独立人格状态下的思想、学术与感情没有得以真诚地表达。今人字家,竟有自以为超越王羲之、赵文敏者,书学之偏与误,可见一斑。殊不知原创之于临摹,此乃天壤,几若电视机发明者与今造电视机的工友之间的差别。

  书者,抒也,如也。因而,在笔墨功夫上,自我超越尚不容易,严格来说,峰立的古贤是不可重复更是不可超越的。

  拙诗《翰墨才调》有云:

  翰墨真气见才调,豪杰手笔自高蹈。
  书写书艺探书道,人书俱老融刚柔。
  体势强雄如龙鹰,意态澹远似锦绸。
  不信书法有捷径,才识胆力岂可偷!

  二、 何为书法

  书法史,是汉文化与汉文字发展的累积史。传承有序,源远流长。中华文化与文明史,同时也是一部中国汉字书写的进化史。书体,是汉文字进化史上某个特定时期经常使用并沉淀下来的主导性书写范式。篆、隶、草、楷、行,可以说代表了汉字书写的五个大的历史阶段,因而,演化为书体的五种主要形态。能做到众体俱善的书法家,是不存在的。对于当代书者来说,兼容众书,专精一体,乃学书之要津。这才是不同时代书家的本真状态与自我表达。

  随着印刷术的普及,真、楷书体因承担了文字的实用功能得以穿越历史留存下来并传承下去;而手书的行、草二体却因承担了实用与审美双重功能得以流行,便成就了汉字书写的当代形态。篆、隶等书体则作为纯审美文化追求而成为历代特别是当代书家们的专门修养与小众消费。文字书写的功能不外乎实用与审美之二端:一,以实用为核心以审美为辅助的日常书写表达;二,以情感为核心以实用为辅助的审美书写表达。

  然而,文字书写的所指与能指,从来就不是单一的存在。文字书写,特别是汉字书写,任何时候都包含着实用与审美两大功能成分,当然实用功能总是在先的。而从实用书写派生出审美书写,无论是书写者个体还是整个汉民族,都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汉字书写真正有了审美书写的自觉,应该从今草与行书流行的汉魏算起。可以这么说,汉字的纯审美书写是不存在的。

  因为汉字书法,她始终是一种派生性与依附性艺术,书写的审美维度,不是书写者的专利,更多的是阅读者所赋予的权力,因为某种纯实用书写,完全可以当成艺术品来品鉴与收藏。所以,从来就只有书法,而没有所谓的书法家; 从来就只有矢志追求审美书写的文化人,而没有一开始就将桂冠戴在头上的职业化文盲。我们有权力也都可以成为审美书写的爱好者,却成不了书法家,正如我们都可以拥有追求艺术与真理的权力,却不能成为艺术与真理的代言人与供应商一样。

  三、 佳书由人

  对于书法的有无,对于书法的优劣,一直既众说纷纭,又含糊不清,没有统一的标准。原因很简单又很复杂。首先,人们没有对书法给出一个统一而准确的概念与定义,所以,也就缺乏对书法的优劣作出较为实证与理性的判断。

  其次,审美接受者的主体差异性与再创造性,使得审美接受的后果呈现出千姿百态与不确定性。是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零一个哈姆雷特”。在此种意义上来说,是不是书法,不是由书写者说了算,而是由欣赏者、接受者、消费者说了算。依据上述定义,纵观中华历代书坛及汉字书写的历史,也凭借几十年的临池经验,判定书法以及书法优劣的基本标尺,我们认为不外乎五个方面: 法度严明; 意韵生动; 学养浑厚; 情感丰沛; 个性可辨。

  书法,不但要求我们对古人笔墨与传统审美范式有最基本的坚守与传承,而且要求我们对自我情怀与时代精神有最本真的释放与表达。换而言之,书法最难得的不是法度严明、个性可辨,而是情感丰沛、学养浑厚。反之亦然。作为一个书写者,尤其是审美书写者,对心灵与时代的瞬间顿悟与审美表达是不可或缺的,尽管我们也曾努力地去实现和尽量达到以上五个标尺,至于是不是书法,可不可以当做书法来欣赏,这还得参与到作品欣赏的再创作中来的接受者们说了算,还得历史说了算……大凡人,都有自我意识。而最难得是,有清醒的自我意识。“佳书如人”,这是一个传承了上千年的命题;而“佳书由人”,则是有了接受美学以后才清楚地被意识到。

  因此,我们,从来都只是一个审美书写的爱好者,而不是书法家。其有诗曰:

  砚田芳菲耕朗月,艺海珠贝拾晨星。
  意趣源心我做主,规模取古道为经。
  茧破蝶飞防歧燹,蝉蜕龙变有虚盈。
  中华翰墨千秋笔,少才无识不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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