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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贷危机后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及其启示

来源: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作者:舒凯
发布于:2020-02-20 共3699字

  摘    要: 中国的金融业尚处于初级阶段,还没经历过金融市场的严峻考验,缺乏紧急应对危机的能力。虽然在这次金融危机中中国的表现还算可以,但是还是未能幸免经济低迷这个事实。本文结合现有金融危机以及美国在金融监管领域的创新与改革,寻求我国在金融危机之后的金融监管变革途径与策略。

  关键词: 金融危机; 金融监管; 变革;

  一、引言

  美国金融业长期处于世界金融业的核心地位。对于美国自身的金融部门发展而言,其现有整体经济发展无疑受到金融发展的制约,因此金融发展的良好性对于其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此就要求必须要对于现有金融发展进行合理的监督以及管理,从而提升整体经济发展效益。在金融危机之前,美国自身的金融发展持续了较长一段时间的良性发展,但是随着美国自身次贷危机,从而带来的是灭顶之灾,带来的是美国自身金融发展的泡沫的破灭。针对这些缺陷,危机发生后的美国金融业和金融监管部门开始反思,并且积极寻求合理的发展模式,提升了自身的金融监管效率,出台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由此也就意味着美国自身的金融发展得到了良好的改善,而这对于我国金融业发展以及整体经济发展都具有积极的作用,能够非常有效的提升我国金融业的完善。

  美国作为经济强国,在经历过多次经济危机后仍是金融界的模范,其金融改革一直是各国借鉴与模仿的对象。与其他制度一样,美国金融监管制度也是随着市场的发展而发展,在失败和教训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而成。2008年的次贷危机对于美国乃至全球金融体系而言都产生了巨大的消极影响,造成全球金融体系的瘫痪,由此就要求对现有全球金融制度,特别是监管制度进行重建与优化。2010年7月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新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整部法案不仅是美国现有的金融体系的进一步优化与完善,而且其中许多的优秀之处也值得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借鉴。中国的金融业尚处于初级阶段,还没经历过金融市场的严峻考验,缺乏紧急应对危机的能力。虽然在这次金融危机中中国的表现还算可以,但是还是未能幸免经济低迷这个事实。实际上,中国金融业现在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如金融自由化程度不够高,监管不力等,这些问题在美国金融监管制度发展初期也同样出现过,因此,中国完全可以学习借鉴美国金融监管制度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教训,同时结合中国的国情,完善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促进中国金融业发展。

  二、次贷危机后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及其影响

  (一)美国本次金融监管改革内容

  2010年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新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多德—弗兰克法案》,其主要的改革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关注系统性风险

  (1)成立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FSOC);(2)结束“大而不能倒”机构;(3)调整美联储的监管权限。

  2.全面加强监管力度,弥补漏洞

  (1)实行“沃尔克法则”,加强对银行和互助储蓄机构的监管,进行抵押贷款改革;(2)加强对场外衍生品、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的监管;(3)加强对信贷评级机构的监管。
 

次贷危机后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及其启示
 

  3.加强投资者和消费者保护

  (1)银行承担证券化产品部分风险;(2)监督和干预企业高管薪酬,以确保高管不会为追求高薪而对金融风险涉足过度;(3)成立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

  (二)改革后的评价及作用

  美国此次金融监管改革对金融监管理念、金融监管模式、金融监管系统、金融机构和整个美国金融业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改革之后,无疑美国整体的金融制度以及监管体系都得到了较好的改善。相对于传统的监督以及管理而言,其对于整个场外监管更加的严格,特别是对于金融衍生品来说,给予了更加严格的监督与管理制度。与此同时,现有的监管制度以及手段更加的透明化,保证了每一个监督管理主体的责任,对于金融机构的行为以及他们在实际参与交易过程中的行为都进行了良好的规范,避免了传统金融衍生品无限制的发行。总的来说,金融监管方案对金融稳定具有积极作用,全球金融监管原则与标准的确立,以及金融监管全球合作的进行,将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的全球传播。

  (三)改革后存在的问题

  1.监管过度。

  反对者认为该法案存在过度监管,可能会扼杀金融业的活力。

  2.对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的质疑。

  法案给予了消费者更多的保护,但是消费者行为与金融危机的关联有多大一直都没有明确的结论。

  3.对于“两房”问题的质疑。

  法案并没有对真正引起金融危机的房利美和房地美进行约束,有质疑者认为民主党历来都是两房的政治盟友,所以此次改革没有对其下手。不管怎样,两房问题的确是现行改革方案下最大的监管空白。

  4.法案在操作层面等细节上仍需具体规定,效果有待观察。

  金融服务监督委员会和其他监管机构对系统性风险的监控尚缺乏具体的工具和手段,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杠杆比例、流动性限制等也没有作出具体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给金融监管机构带来了灵活度,但是同样的也会留下寻租空间。

  三、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对我国金融监管变革的启示

  (一)完善金融监管体系

  美国次贷危机的发生与其金融监管的放松是分不开的,正是由于美国对于金融监管的放松以及次级贷款认识的不足,从而造成了后续一系列的金融危机的爆发。由此,未来我国金融监督管理者,无论是证监会还是银监会都应该要对现有的金融体制以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自身的经营管理给予足够的重视,必须要不断提升金融监管力度,特别是在当下我国IPO不断发行的当下,如何提升以及实现金融监管无疑对于我国未来整体经济发展将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意义。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以及提升金融监管力度:第一,改革金融监管体系,推行监管机构内部专业化分工,在当下银监会或是央行内部设立一个专门的金融监管委员会,其职责就是对于当下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进行监督与管理,包括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等进行综合性的监督与管理,特别是在当下我国房价处于下行通道的时期,大量的信托产品没有得到有效的兑付,而其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也具有较大的制约作用,由此就要求对于上述内容进行合理的监督以及管理,从而保证当下金融以及经济发展的稳定;第二,推进金融监管创新,明确监管范围,对于各个部门自身的职责要进行良好的明确,同时对于金融监督管理人员以及相关机构的行为也要进一步的明确,从而保证以及提升现有整体金融行业监督管理的可行性以及科学性;第三,落实金融监管的公开性原则,美国金融危机在监督管理中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在于没有实现公开化、透明化的监督管理方式。因此,针对上述情况,我国未来的金融监督需要及时通过信息披露机制向社会公开有关金融机构的财务、经营、风险管理等状况,并且借助于现有社会公众以及大众媒体的力量,实现区域化、公开化的监督管理,从而提升以及实现金融监管的多元化、多层次,更好地提升我国当下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以及合理性。

  (二)慎待金融创新

  从这场次贷危机中我们也可以看出,美国自身过于注重金融创新,强调的是一种探险精神,由此带来的是过度的金融创新与监管之间的缺失。美国整体的金融体系以及监管制度虽然相对而言较为完善,但是在面对一系列的金融创新背后,却没有给予足够的合理的保障制度的建设,或者说是现有的保障措施本身并没有跟上整体金融创新的脚步,由此造成了美国自身金融创新发展速率过快而带来其自身金融发展的制约性。而我国的资本市场仍处于新兴加转轨的初级阶段,总体发展水平尚显不足。针对这一情况,我国必须审慎各类金融创新,认真定位金融创新的发展方向和服务目标,金融创新不能脱离为实体经济服务这一基础。对于任何一款金融产品的出现,都应该要对其背后的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估,要了解金融产品背后所蕴含的一系列的风险内容以及构成方式,从而由此进一步提出合理的抵御以及监督管理方式,最终实现风险的合理规避,有效利用金融创新促进整体经济的发展。

  (三)注重风险防范

  着名经济学家郎咸平认为,美国次贷危机中房地产产值占美国总产值的6%,而我国,以北京为例,最高时候的房地产产值已经占到了总产值的58%。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美国房地产本身的产值如此低,其所带来的背后的对于经济的冲击却是如此之大,由此也就意味着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要注重对于各类风险的防范,特别是在当下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以及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的当下,对于上述内容的防范更是刻不容缓,需要良好的风险防范机制以及措施,从而更加合理的去规避由此所带来的潜在危机。

  在各类风险中,尤其需要重视防范系统性风险。金融危机后,各国监管部门都在探索现代宏观审慎性监管思路和建立有效的系统性风险防控机制。美国金融改革通过建立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来专职负责识别和防范系统性风险。在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占比很高,大量金融风险集中于商业银行,这一状况亟需改变。与此同时,其他金融风险如资产价格泡沫风险、地方融资平台风险等隐患也都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快速积累,甚至引发系统性风险爆发。因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系统性风险的监测、预警、防范与监管,加快金融体系的改革步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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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牛广轩.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分权架构研究[D].云南大学,2016.
  [3]李雪燕.后金融危机时代国际金融监管变革对我国的启示[J].学理论,2014(22):162-163.
  [4]崔鸿雁.建国以来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研究[D].复旦大学,2012.

作者单位:吉首大学
原文出处:舒凯.论金融危机与金融监管的变革[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19(11):175+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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