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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特殊儿童社会保障现状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6-25 共3947字
摘要

  1 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建设领域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也出现了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问题。部分社会成员并没有享受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现代文明成果,其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越来越大,从而成为社会的弱势群体。

  而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是由对弱势群体的关怀程度决定的,而我们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的概念基本上包括老幼病残孕等群体。

  其中儿童,尤其是特殊儿童,最需要社会的关注和人文的关怀,胡锦涛总书记也曾经指出“孤残儿童是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他们最需要呵护、最需要关爱。”所以对儿童的关怀是人类社会的第一天性和全人类共同的基本道德准则。

  2 研究背景资料

  根据对近几年几篇文献的探究,笔者结语了一些关于特殊困境儿童及社会保障的统计数据和资料,以便发现这三类特殊儿童目前发展的一个趋势和变化。

  2.1 农村留守儿童的背景资料

  全国妇联 2008 年 2 月 27 日发布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根据 2005 年全国 1% 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推断,全国农村的留守儿童约为 5800 万人,其中 14 周岁以下的约 4000 万人,特别是湖南、河南、安徽、四川、江西等省份留守儿童比例非常高。后来在 2013 年 5 月 10 日最新公布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全国农村 17岁以下留守儿童数量超过 6102.55 万,加上城乡流动儿童共有9683 万,并逐年扩大。

  2.2 孤残儿童的背景资料

  根据民政部 2008 年启用的全国孤残儿童信息系统的不完全统计,我国现有失去父母和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孤儿约71.2万名。根据民政部的最新数据显示,截止 2010 年底,我国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共收养孤残儿童 10 万人。

  2.3 自闭症儿童的背景资料

  2001 年全国 0-6 岁残疾儿童抽样调查显示,目前我国 0-6 岁精神残疾现患率为 0.101%,约有精神残疾儿童 10.4 万人,其中绝大多数为孤独症儿童。另外,我国政府 2006 年在《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与配套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在全国 31 个省市自治区建立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中心,以期建立起全国范围内的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服务体系。

  3 研究现状及原因

  3.1 农村留守儿童现状及原因的结语

  根据笔者对文献的梳理和结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有生活问题、安全问题、心理问题,教育问题和医疗问题等五个方面。

  3.1.1 生活问题

  由于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不在孩子身边,绝大部分隔代照料留守儿童的祖父母其主要生活来源以“劳动收入”为主,或者是其他家庭成员的补给,极少部分祖父母还会有最低生活保障金和离退休金。总体上来说,这些儿童的祖父母面临着沉重的生活负担和压力,导致留守儿童出现生活困难的问题。

  3.1.2 安全问题

  由于隔代监护,缺少了父母有效的监督和指导,这就导致了对留守儿童监护力度的减弱。祖辈监护人大多年事已高,精力有限,防范能力弱,再加上尚未成年的留守儿童身心发育都还不成熟,对安全隐患的认识能力有限,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较低,更容易导致被拐卖,溺水,受性侵等人身伤害。

  3.1.3 心理问题

  根据埃里克森的人生发展阶段理论,儿童期是非常关键的一个阶段,他们没有形成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对是非善恶的判断能力还很弱,所以模仿能力和可塑性非常高。对于留守儿童来说,缺少了父母,家庭,社会的陪伴和教育,就不能很好地完成生理和心理的转变和过渡,会更容易产生孤僻,焦虑,自卑,偏激等不良心理倾向,甚至产生越轨行为。

  3.1.4 教育问题

  由于父母长期不在孩子身边,留守儿童处在一种不稳定,临时的家庭结构中,从而导致留守儿童的教育系统不稳定。而且留守儿童得不到父母及时的监督和交流,部分监护人文化程度较低,忽视了对留守儿童的管教,使孩子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大降低,加之农村基础教育设施落后,师资匮乏,加重了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3.1.5 医疗问题

  由于留守儿童不能得到父母长期良好的生活照顾,这就大大增加了留守儿童营养不良,身体健康受害及患病的可能性,加上农村医疗基础设施落后,更有些家庭贫困而买不起药。

  3.2 孤残儿童现状及原因的结语

  根据笔者对文献的梳理和结语,发现孤残儿童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有生活环境问题、医疗康复问题和教育就业问题三个方面。

  3.2.1 生活环境问题

  由于我国被遗弃的儿童的数量逐年增长,给福利机构带来很大的压力,多数儿童福利机构都存在收容能力不足的问题,远远不能满足床位需要,而且受到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等因素,这些儿童福利机构的运作成本在不断加大,经济压力在不断增加。而且还有许多家庭寄养和无人收养的孤残儿童处在及其贫困的生活条件和恶劣的环境下。

  3.2.2 医疗康复问题

  对于孤残儿童来说,主要的问题以心脏病、肢体畸形、脑瘫、先天性精神残疾为主,其中残疾儿童比例非常大,对于他们的手术和康复工作具有很大的风险和难度,而且在每人每月固定的日常生活所开销的费用基础之上,可用于医疗和康复的费用明显不足,而且福利机构康复设备和康复人员的不足也限制了孤残儿童的康复问题。

  3.2.3 教育就业问题

  针对孤残儿童的发展过程,其中主要面临的教育和就业两大问题。虽然国家已经对孤残儿童在政策和社会福利上有许多层面的补助,比如免收书费和学杂费,给予经济资助等等。但是还会出现继续教育阶段困难,特殊教育学校数量有限等现实因素。

  3.3 自闭症儿童现状及原因的结语

  根据笔者对文献的梳理和结语,发现孤残儿童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有法律问题、医疗康复问题,经济问题和教育问题四个方面。

  3.3.1 法律问题

  目前自闭症并没有被列入《残疾人保护法》的保障范围,也没有专门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来保障自闭症儿童的各项权利。用法律来明确规定自闭症儿童应享有的权利,对于完善我国自闭症儿童社会保障是十分必要的。

  3.3.2 医疗康复问题

  据调查,全国现在自闭症康复公办机构不到 30 家,家长创办的机构占 70%,能接纳自闭症儿童总容量非常有限,根本得不到任何康复和教育服务。

  3.3.3 经济问题

  自闭症儿童的家庭基本上存在严重的经济来源不足的问题,除了满足日常的开销之外,大多数费用都花在了儿童的治疗和康复上,从而造成家长严重的经济负担和生活压力。

  3.3.4 教育问题

  自闭症专业师资力量薄弱,高等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较少,自闭症专业教师薪资福利较低,得不到国家的社会保障,这些对于自闭症儿童的教育问题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4 研究结论

  4.1 困境儿童范围的广泛性

  笔者在研究过程中发现了不同类别的困境儿童,比如重病儿童、重残儿童、孤残儿童等等。这些真实的个案都来源于社会生活中活脱脱的写照,还有更多偏远地区或者未能主动联系的困境儿童及家庭需要社会的关注,其家庭的问题会更加严重和急需解决。

  4.2 困境儿童服务的多样性

  困境儿童服务主要涉及医疗,教育,康复,生活,就业等几个方面,具体而言,包括对这几个方面的日常开销以及国家政府在这几个方面给予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对困境儿童的服务可以在多个方面进行干预和介入,对困境儿童的心理健康的关注也是一个新的议题。

  4.3 困境儿童立法的滞后性

  通过笔者对文献和访谈的结语发现,目前中国并没有制定一部《儿童保护法》。儿童社会保障这个领域与妇女社会保障,医疗社会保障,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关联,所以在困境儿童社会保障的立法上,需要明确和说明各部门的管理职能,避免出现法律盲区和不合理的分工,最终导致困境儿童的权利未能受到保护。

  4.4 建议和措施

  目前我国儿童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是处于一种初级阶段,在覆盖范围,资金筹集,保障项目,待遇水平等方面还有待完善。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为出发点,明确管理部门,加大对特殊儿童的关注和投入,并尝倡导宣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环境,逐步完善中国特殊儿童在经济,生活,心理,医疗,康复,教育和就业等方面的社会支持的综合体系。

  国家和政府应该完善特殊儿童立法保障和特殊教育体系,来维护这些特殊儿童在经济,生活,心理,医疗,康复,教育和就业等方面的权益,制定行业标准和扶持政策,并进行适当的评定和监管。

  大力加强专业人士队伍建设和专业治疗救助人员的培养,能够对特殊儿童在物质上和精神上提供双方面的支持与帮助,另外还要不断在科研和学术上大力投入,为研究工作提供方向。

  大力普及宣传困境儿童及家庭的特殊情况,号召社会大众减少甚至消除对他们的歧视和排斥,让这些特殊儿童可以尽快地进行社会再融入的过程。

  4.5 未来研究方向

  目前对于困境儿童心理层面的研究非常少,包括对困境儿童的心理健康,孤独感,自闭症,社会融入和心理支持等方向,这同时需要社会大众消除自身的社会偏见和刻板印象,所以这是一个需要长期探索研究的课题。

  5 结语和反思

  笔者通过文献研究对困境儿童社会保障与福利现状及未来方向进行了初步的探索。从宏观上,我国要加强对儿童,尤其是特殊儿童群体,进行相应的立法,从法律层面上保障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从微观上,各行政管理部门应该进行社会统筹管理,从生活照顾,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方向对困境儿童进行专门地帮助。而社会大众对特殊儿童的社会接纳和认可也是非常必要的,这些孩子缺少的并不只是一种生理和物质层面上的需要。更是一种心理和认知层面上的人文关怀,国家和社会大众都应该对特殊儿童群体保持积极的态度,并帮助他们减少生活中的阻力和障碍,发挥其自身的潜能,使他们可以更快地融入社会,使其角色的正常化和去标签化,实现其个人的人生价值。

  参考文献:

  [1] 仇晓光 , 于靓 . 保障民生法律问题研究--以留守儿童社会保障为中心的考察 [J]. 法制与社会,2014(2):133-134.

  [2] 杨倩 . 浅析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社会保障问题 [J]. 神州 ,2014(3):279.

  [3] 陈钟林,孙茜 . 孤独症儿童社会保障政策的反思与展望 [J]. 社会福利(理论版),2012(7):30-32.

  [4] 陈静 . 孤残儿童社会保障现状及发展路径研究 [J]. 残疾人研究 ,2012(2):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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