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哲学论文 > 伦理学论文

永久和平的可能性、合理性及能动性分析

时间:2014-05-06 来源:未知 作者:小韩 本文字数:10513字
论文摘要

  康德的思想博大精深,其永久和平的军事伦理思想,以大同世界、军事人道主义、拒绝战争、慎选战争手段等为主要内容,非常丰富、系统和深刻,加强这方面的探讨,对于军事伦理学的学科完善和深入进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的培育,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永久和平军事伦理的先天可能性:“自然要素”的推动
  
  康德认为,军事伦理的核心是永久和平,主要原因在于,和平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价值追求,也是大自然的内在逻辑。此逻辑是,大自然有推动永久和平实现的倾向,尤其表现在大自然为永久和平提供了自然的、先天的条件,即“大自然的准备性安排”.1、在大地上的每一个地方都照顾到人类可以在那上面生活;2、通过战争把他们驱逐到各个方向,甚至于是最不堪居住的地方,使他们得以居住;3、通过这同一个办法迫使他们进入或多或少的法律关系①。可供生存的土地、原初的战争、人性的自利等自然因素,自在地为人类永久和平提供了可能和前提。

  (一)环境自然的自在准备
  自然界为各民族分离生活提供了物质基础。人类要生存,首先必须解决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资料问题,大自然为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了自在的答案,按照康德的说法就是:“在大地上的每一个地方都照顾到人类可以在那上面生活。”具体地说,在食物方面,即使在最寒冷的北冰洋地区,也自然生长着苔鲜,苔鲜供驯鹿食用,驯鹿与沿岸的海豹、海象、鲸鱼等一起又可供那里的人们食用;即使在干旱盐碱的沙漠地区,能够生存的骆驼也可供那里的人们食用;在自然条件不太严酷的其他地区,大自然可能提供更多的生活资料,供人类生存与发展。在工具方面,在物质极度贫乏的北冰洋地区,从远方飘浮而来的木材供居住此地的人们造船、建房及制造与动物作战的工具;居住在其他地区的人们驯服野马等等。可以说,从南极到北极,从东部到西部,从沙漠到海岛,大自然都为人类能够在那里生存做了尽可能地安排。

  康德认为,大自然提供了人类的生活、生存条件,人们可以在不同地域、不同自然环境下生存,这种分离生活并非意味着他们之间的战争状态,恰恰相反,这种地理上的隔离促成了人们之间的和平倾向。和平意味着不同的人、不同的民族和谐相处的社会状态,是战争消失的人类环境。永久和平意味着人们之间、不同民族之间永远无战争的状态。康德认为,大自然用一只“看不见的手”推进了永久和平。根据在于:地理上分离的各民族拥有物质财富的厚薄不同,为了更好的生存和生活,各分离的民族互通有无就具有必要性和必然性,并促成了和平。“由此而起先是被带入一种彼此之间的和平关系,再则甚至于是和远方的人们之间也有互相的了解、交往与和平关系②。”一方面,大自然为各民族分离生活提供了条件;另一方面,大自然又促使了各民族互利互惠,和平往来。总之,康德强调,环境自然为人类的分离生活提供了自在的物质前提,从而为各民族隔离生活提供了可能。

  (二)战争自然的强迫驱散
  康德进一步认为,大自然通过战争把各民族之间的分离生活由可能变成了现实。人们能够在不同的地方生活,甚至在条件恶劣的地方生活,并非意味着人们自愿到这些地方。人类都有追求享受的本能,大都不愿意到艰苦地方生活、生存,尤其一般不主动到自然条件恶劣的、人类无法改变的地方生活。然而,有些人之所以到了自然条件极坏的地方居住,之所以接受了艰苦环境的事实,原因是战争的强迫驱散。康德指出:“当大自然照顾到人类在大地之上到处都能够生活时,它也就同时专横地要求人类必须到处生活,哪怕是违反他们的意愿,并且甚至于并没有同时假定这种‘必须’是一种义务概念,使他们由于道德律而与之联系在一起;而是为了达到它的这一目的,它就选择了战争③。”原来,一些人到艰苦的自然环境中生活、居住,也是大自然的安排:如果人们不愿意,大自然就通过战争,强迫他们来到这些地方。康德认为:大自然为人类在不同的地方生存提供了可能,大自然又通过战争把人类驱赶到不同地方甚至艰苦地方生存使其成为现实。

  各种各样的地理环境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或大自然的产物,那么,为什么战争也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或大自然的安排呢?按照马克思的看法,战争在原始社会都有,类似动物界中动物之间的冲突。但是,真正的战争出现在原始社会末期,是阶级产生之后的社会现象。康德并未从经济根源和阶级对立的角度阐述战争的根源,而是从人性自然的角度揭示了战争的产生。康德指出:“战争本身却并不需要任何特殊的动力,而是好像就充塞在人性之中并且甚而被当做是某种高贵的东西,人类受了荣誉心的激发,没有自私自利的动机就会去作战;从而战争勇气(在美洲野人那里以及在骑士时代的欧洲人那里)就被断定为具有直接的伟大价值,不仅仅是当战争已经发生时(很合时宜地那样),而且还为了要有战争发生。于是往往仅只为了表现战斗的勇气就引起了战争,因而战争本身也就被赋予一种内在的价值,甚至于就连哲学家也赞颂它是人道的某种高贵化④。”康德用以下几层含义说明战争的自然性:首先,人性中蕴含了战争;其次,人性中自在的荣誉心是战争的动力;最后,勇气是赢得战争从而实现荣誉的必要条件。就第一层含义而言,恩格斯指出:“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⑤恩格斯所说的“兽性”就指所有的人皆有的类似动物的本性:生存欲、性欲和支配欲(权力欲和贪物欲)。康德强调人是“本体世界”与“摹本世界”的统一,在“摹本世界”中,人性中的兽性一旦发作,就会引发人类的战争,所以人性中蕴含了战争的可能性。就第二层意义而言,荣誉感是人性的一部分,不同的人强烈程度有所不同,这一点是正确的。然而,康德认为,人们对荣誉的追求自然引发了战争,这一点值得商榷。一定意义上说,荣誉是一个道德概念,有了荣誉就会受到他人的尊重。获得荣誉的基本条件之一就是要为他人做好事,对他人奉献自己正当合理的利益:奉献得越多,所受的尊重越多,获得的荣誉越多。如此理解,荣誉就不可能损害他人利益;相反,战争则常常损害他人而有利于自己。从此意义上说,战争与荣誉不相容。

  但是,如果将荣誉片面化,把荣誉看着损害其他民族利益而有利于自己民族,这种所谓的荣誉是“支配欲”下的狭隘荣誉和民族虚荣,这种虚荣确实可能引发人类不断地战争。所以,康德的荣誉观是狭隘的荣誉观,用此荣誉观解释原初战争的自然动力具有某种合理性,但是,这种荣誉观主要存在于人类社会发展的低级阶段。就第三层含义而言,要想赢得战争从而获得荣誉,主体除了一定的智谋外还必须具有勇气,尤其战斗勇气。总之,战争是人性使然、大自然的安排。

  大自然通过战争,驱赶人们到地球的任意地方生活,形成了民族差别和民族分离。“除了战争这一大自然用之于使大地上到处都能有人居住的手段而外,还有什么别的能把爱斯基摩人(这个与所有的美洲人全然不同的种族,或许是太古欧洲的冒险者吧)赶到美洲北部,把佩沙拉人赶到美洲南部直到火地岛上去呢?”⑥大自然为人类的分离生存提供了可能,又通过战争使这种分离变成了现实。

  (三)人性自然的亲和凝聚
  康德认为,人性自然外化为商业精神,商业精神促进了主体之间的互利合作,又不自觉地推进了各民族之间的永久和平。与环境自然、战争自然一样,人性自然也是大自然的杰作。

  康德指出:“那就是与战争无法共处的商业精神,并且它迟早会支配每一个民族的。因为在从属于国家权力的一切势力(手段)之中,很可能金钱势力才是最可靠的势力;于是各个国家就看到(确乎并不是正好通过道德的动机)自己被迫不得不去促进荣誉的和平,并且当世界受到战争爆发的威胁时要通过调解来防止战争,就仿佛它们是为此而处于永恒的同盟之中那样;因为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能够出现有进行战争的伟大同盟是极其罕见的事,而能够成功的就更加罕见了。”⑦康德试图表达以下几层含义:第一,人性自然决定了人类的商业精神;第二,商业精神遏止了战争;第三,商业精神促进了永久和平。就第一层含义而言,人性是一切人与生俱来的普遍本性,既包含自利的动物性,又包含他利的社会性如同情心、荣誉感,没有自利的人是神,没有他利的人是动物,所以人性是自利与他利的统一,缺一不可。王海明认为:“人性是人生而固有的普遍本性:它一方面是人生而固有的自然本性,另一方面则是人生而固有的社会本性。”⑧人性在实现自我利益时必须兼顾他人利益,于是产生了兼顾对方利益的商业精神。康德强调了人性中的自利、互利性的方面,马克思强调了人性中的他利性方面,相比而言,自利、互利性的人性更能促成商业精神。就第二层含义而言,主体对金钱、财富追求的商业精神并不会导致战争,反而消洱了战争。康德认为,国家是人的化身,与人的本性相似,国家对外的一切活动,最根本的是经济活动,左右一国对他国态度的最大力量是金钱的力量。为了实现对财富、金钱的追求,各国都尽力防止战争的爆发。就第三层含义而言,商业活动不仅使各民族互通有无,满足了各自的生存、生活需要,而且交易活动促使了各自利益的最大化,为各民族自由、平等、和谐的氛围的形成提供了可能:金钱使各国相互依存并可能结成了永恒的“和平同盟”.随着经济全球化,各国人民交往日益密切,“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牵一发而动全身”,全球性战争很难打起来,世界和平是可以保障的。总之,人性的自利、互利性促成了商业精神、和平交往的精神,而非战争精神,所以从根本上来说,人性自然为永恒和平奠定了主体前提和基础。

  总之,环境自然为各民族的分离提供了物质基础和可能,战争自然把各民族分离生活的可能变成了现实,人性自然中的商业精神又促成了分离的各民族互通有无、和平共处。从环境自然的自在准备到战争自然的被迫驱散,再到人性自然的亲和凝聚,反映了人类和平的潜在性从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人性、战争与环境一起,构成了“大自然”的内容,自在地推动了世界和平。

  二、永久和平军事伦理的价值合理性:“道德法则”的契合

  永久和平不仅具有自在的可能性,而且符合实践理性法则,具有价值的合理性,在康德那里,这种价值合理性主要表现为永久和平对道德法则多维度的契合。

  (一)符合目的王国
  永久和平的价值合理性首先在于它符合人的目的性。在康德实践道德哲学中,目的王国或人的目的性是道德法则的唯一的、世俗的目标。康德指出:“人,一般说来,每个有理性的东西,都自在地作为目的而实存着,他不单纯是这个或那个意志所随意使用的工具。在他的一切行为中,不论对于自己还是对其他有理性的东西,任何时候都必须被当做目的。”⑨在世界上,人具有最高的价值;在人类社会中,人人都是目的。然而,人与人交往,人只作为目的而不作为手段是不可能的,但作为目的是永恒的、持续的,作为手段是暂时的、间断的。人人被当做目的的社会状态就是目的王国或人的目的性。

  目的王国思想表现在国际行为主体上,就是各个国家都是目的。“一个国家并不(多少像它的位置所据有的那块土地那样)是一项财产(patrimonium)。国家是一个人类的社会,除了它自己本身而外没有任何别人可以对它发号施令或加以处置。”⑩对应于人的目的性,任何一个国家,无论大小强弱,都是一个独立的存在,都是目的,不是手段,至少各国的目的性是永恒的,手段性是暂时的。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把其他国家仅仅当做手段,当做实现本国利益的工具。所以,国家的目的性是目的王国思想、人的目的性思想的具体表现。诚然,国家的目的性与人的目的性相比,后者更具有根本性。

  康德在这里提出国家目的性思想,其旨趣在于,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应该侵犯他国。当然,康德也清楚,在人类向世界永久和平迈进的过程中,不可能没有战争,但是战争行动及其武器的使用,即战争的手段的选择,必须符合人的目的性。战争中要尽一切可能避免人的伤亡,否则,战争的胜利不仅不能带来世界和平,而且有毁灭世界的危险。总之,永久和平符合了人的目的性思想,具有军事人道主义的价值合理性。

  (二)符合形式原则
  永久和平的价值合理性还在于它符合形式原则。在康德那里,形式原则也叫普遍立法原则,根源于人的价值观念的多样性。正如在人的长相方面不可能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一样,人的价值观可能很不相同,而人又是社会的动物,要过社会生活,价值观念的多样性可能导致人类社会生活的困难,为了克服这个困难,需要一个所有社会成员共同认可的规则,制约全体社会成员。这个规则就是普遍立法的道德法则,也叫形式原则,基本涵义是:“这样行动:你意志的准则始终能够同时用作普遍立法的原则。”⑧康德把每个人的特殊性的价值准则称为质料的原则,把每个人的普遍性的价值原则称为形式原则或绝对命令、道德法则。二者的关系是,质料原则只有符合形式原则才有价值合理性。

  康德用形式原则论证了永久和平的价值合理性。“假如这一目的(例如,永久和平)也是义务,那么它本身就必须是从对外行为准则的形式原则里面推导出来的。”⑩作为人类的义务和责任,永久和平是从形式原则中推导出来的,契合了道德法则。形式原则的最大特点在于其纯形式性,也就是说,在于它的普遍立法性。一个行为值不值得去做,看它能否普遍立法即能否为每一个人赞同:当事人想做,同时其他人也赞同做,就应该去做;否则,当事人想做而其他人或个别人不同意,或者其他人同意而当事人不同意,就不应该去做。康德认为,永久和平符合普遍立法原则。和平是人类永恒的价值追求,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国家都希望过和平的生活,都想与他人、他国和平相处,甚至发动战争的国家也宣称其目的是和平,军事行动仅仅是实现和平的必要手段。当然,是否是这样,这里存而不论,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和平尤其世界的永久和平是人类的共同向往,“是从对外行为准则的形式原则里面推导出来”,符合普遍立法的形式原则,具有价值合理性。

  于是,康德总结说:“国际权利的概念作为进行战争的一种权利,本来就是完全无法思议的。……国家相互之间的关系,由于无法律状态仅仅蕴含着战争,是不可能根据理性再有任何其他的方式,只有是他们也恰好像个体的人那样放弃自己野蛮的(无法律的)自由,使自己适应于公开的强制性的法律,并且这样形成一个(确实是不断在增长着的)终将包括大地上所有民族在内的多民族的国家(C1V1-t3S  genrium)。这里的“野蛮的自由”实指是质料原则指导的人的任性行为,“公开的强制的法律”实指是形式原则,强调现象界的世界各国各民族应该放弃狭隘的本位利益,自觉遵守本体世界的形式原则。

  (三)符合理性义务
  永久和平不仅符合人的目的性和形式原则,而且符合理性的义务,也就是说,永久和平是人的义务和责任。康德说:“理性从其最高的道德立法权威的宝座上,又要断然谴责战争之作为一种权利的过程,相反地还要使和平状态成为一种直接的义务。”⑩实践理性强调战争不是权利,相反,和平则是义务。

  权利、义务、责任是性质相同、程度不同的概念,权利是主体的需求,义务是主体对合理价值的被迫,责任是主体对价值合理性的认可和自觉,兼容了义务和权利。对于国家而言,战争是权利、责任还是义务,康德的回答是,一般情况下,国家没有战争的权利,保持国与国之间的和平状态是各国的义务。但是,对于一个非理性国家而言,它发动了战争,本身不具有价值合理性;对于被侵略、被干涉国而言,反击针对非理性国家的反侵略战争就具有价值合理性,是被侵略国的义务和责任。即使如此,被侵略国的目标仍然是和平,而非战争的扩大和升级。所以,战争作为权利是有条件的、有限的,任何国家均不得随意发动或挑起战争;相反,永久和平作为义务则是无条件的、无限的,任何国家都有维护世界和平的义务、责任。

  永久和平是理性的义务,大自然提供了永久和平的可能性,这种义务与可能性之间具有内在统一性。康德说:“大自然便以这种方式通过人类倾向的机制本身而保证了永久和平;确乎并不是以一种(在理论上)很充分的确切性在预告它们的未来,但在实践的观点上都已经足够了,而且还使得我们为这一(并不纯属虚幻的)目的的努力成为了一种义务。”⑥在这段话中,康德试图表达如下两层含义:第一,大自然蕴含了永久和平可能性;第二,促使永久和平由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是理性的义务。就第一层含义而言,大自然为人类提供了各种各样的生存环境,战争及互利的人类倾向在分离了各民族的同时又能使各民族之间友好往来。当然,大自然仅仅蕴涵了永久和平的可能性,可能性不等于现实性,要想把永久和平由可能性变为现实性,还需要主体国家的共同努力。就第二层含义而言,推动永久和平成为理性的国家、民族、个人的义务。如果各理性主体把永久和平当做义务、当做目的去努力,那么,永久和平就会由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所以永久和平的可能性与人类理性的义务之间并不存在矛盾。

  三、永久和平军事伦理的主体能动性:”条款“的保证

  自然要素、道德法则分别从潜在性、价值观上说明了永久和平,这两个方面仅揭示了永久和平的可能与应然,没有探讨永久和平的具体实现方式,康德认为,把永久和平逐步变为现实,主体需要发挥能动性即制定并遵守各类“条款”.

  (一)禁止武力干步他国内政
  康德强调,他国的内政应该由他国人民决定,反对别国干涉,尤其反对武力干涉他国内政,即使有战争,战争的目的也只能是维护正义、实现和平。康德说:“任何国家均不得以武力干涉其他国家的体制和政权。”⑩康德禁止武力干涉的依据主要是主体的反思和国家的平等两个方面,根本上是人的目的性。

  主体的反思是禁止武力干涉的内在的动力依据。康德说:“为了决定是否应该进行战争而需要由国家公民表示同意,那么最自然的事就莫过于他们必须对自己本身做出有关战争的全部艰难困苦的决定,其中有:自己得作战,得从自己的财富里面付出战费,得悲惨不堪地改善战争所遗留下来的荒芜;最后除了灾祸充斥而外还得自己担负起就连和平也会忧烦的、(由于新战争)不断临近而永远偿不清的国债重担,他们必须非常深思熟虑地去开始一场如此之糟糕的游戏。”⑩任何一个国家公民在决定是否发动对他国的战争时,必须考虑本人亲自作战、自己出战费、自己要偿还战争债务、自己要面对战争导致的荒芜及仇恨、报复等。康德把主体的这些反思叫做“深思熟虑”,把战争叫做“糟糕的游戏”,认为主体的反思是化解战争、实现和平的内在动力。

  国与国的平等是禁止武力干涉的外在的政策依据。康德指出:“没有一个自身独立的国家(无论大小,在这里都一样)可以由于继承、交换、购买或赠送而被另一个国家所取得。”⑩国家无论大小、贫富、强弱,在国际社会中都是平等的一员,依据在于,每个人都是一个道德人,都有自己的权利、价值与尊严;同样,每一个国家也都是一个道德人的存在,“除了它自己本身而外没有任何别人可以对它发出施令或加以处置。”既然国与国是平等的,那么,任何一个国家就不得干涉他国内政,尤其不能武力干涉他国内政。相反,武力干涉他国内政的前提在于,他国不能处理自己的内部事务,无力实行自决权,其人民又不听从别国的劝告、建议,所以,别国出兵干涉,迫使该国按照它的意愿、设计行事。从武力干涉他国的前提可以看出,它是建立在人与人的不平等、国与国的不平等的理论基础之上的,否定了他国、他人的尊严与独立,把自己的价值观念强加于他国或他人,体现了一种价值霸权。武力干涉他国的价值前提的不合理性,决定了武力干涉他国政策的否定性,从反面证明了永久和平政策的价值与肯定性。当然,反对武力干涉他国内政并非意味着否定一切战争,反侵略、反干涉战争仍然具有合理性。

  (二)谨慎选择战争手段
  康德反对战争,希冀永久和平,但并非意味着人类在到达永久和平的道路上不会发生战争。事实是,在人类社会尚未达到理想状态的条件下,战争肯定会发生的,现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但是,无论当事国发动的战争是正义战争还是非正义战争,都不是任性的,都应遵循一定的战争规则,谨慎选择战争手段。鉴于此,康德指出:“任何国家在与其他国家作战时,均不得容许在未来和平中将使双方的互相信任成为不可能的那类敌对行为:例如,其中包括派遣暗杀者(pe-cussores)、放毒者(venefici)、破坏降约以及在交战国中教唆叛国投敌(perduellio)等等。”⑩在未来和平或永久和平的世界状态下,各国是互信互敬的。没有各国之间的坦诚和相互尊重,世界和平不可能实现。因此,“凡缔结和平条约而其中秘密保留有导致未来战争的材料的,均不得视为真正有效。”⑩然而,影响世界和平进程最大因素之一常是战争过程中不正当手段的使用。这些手段包括派遣暗杀者、放毒者、教唆叛国投敌、破坏降约等。康德的这一实践理性思想颠覆了传统战争理论,在一些传统战争理论看来,胜利乃是战争的目标,为了胜利,可以采取一切手段,甚至使用化学武器、核武器、暗杀、斩首行动等。康德认为,通过这些手段的战争带来的胜利,不能实现和平,更不能带来永久和平,反而会加剧相互的仇恨和报复,导致战争的延续和升级。

  对战争手段的限制仍然依据人的目的性,在军事领域中这种目的性也叫军事人道主义。军事人道主义强调,战争中应当尽可能地减少伤亡,尤其无辜民众的伤亡。军事人道主义最大可能地既尊重了本国官兵的健康和生命,又尊重了敌国官兵的健康和生命;既要保证本国民众的利益和权利免受侵扰,又要保证敌国民众的利益和权利免受侵扰。在人的目的性和军事人道主义的指导下,康德强调战争手段的谨慎选择。“只会造成双方以及一切权利随之同时一起毁灭的一场绝灭性的战争,就只是在整个人类物种的巨大的坟场上才能发见永久和平。因此,这样的一场战争以及使用导致这种战争的手段,就必须是绝对不能容许的。”⑧这段话至少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绝灭性的战争手段带来的是否定性的永久和平,二是合理性的战争手段带来的是肯定性的永久和平。就第一层含义而言,否定性的永久和平是一种讽刺性的永久和平。当事国在战场上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如核武器、化学武器等,双方的军队可能遭到毁灭,双方的民众也会遭殃,甚至整个人类世界都会消失。当世界上没有人类、没有物种存在时,“永久和平”也就到来了。这种和平之所以是否定性的,就是因为它存在人类物种的坟场上,建立在人类灭绝的基础上。就第二层含义而言,肯定性的永久和平反映了人类的主动性、能动性的永久和平,交战国双方谨慎选择战争手段,只要能迫使对方屈服即可,最好能“不战而屈人之兵”,尊重所有的人的生命的战争手段才能带来真正的永久和平,这样的和平也就是肯定性的永久和平。

  (三)力走裁军精兵之路
  实现世界永久和平,除了拒斥战争、慎选战争手段之外,各国裁军精兵又是一个重要路径,按照康德的说法就是:“常备军(miles perpetuus)应该逐渐地全部加以废除。”④在康德那里,裁军精兵依据于军备竞赛的否定性,这种否定性至少有三个:“因为他们由于总是显示备战的活动而在不断地以战争威胁别的国家,这就刺激各国在备战数量上不知限度地竞相凌驾对方。同时由于这方面所耗的费用终于使和平变得比一场短期战争更加沉重,于是它本身就成为攻击性战争的原因,为的是好摆脱这种负担。况且还有:花钱雇人去杀人或被杀,看来就包含着把人当做另一个人(国家)手中的单纯机器或工具来使用,这和我们自己身上的人权是不会很好地结合一致的。裁军精兵的合理性依据在于军备竞赛的价值否定性:第一,威胁他国;第二,加重当事国的经济负担;第三,否定了他人、他国的目的性。

  就第一个依据而言,一个国家的备战行动常常具有针对性,对方感受到威胁时,也会进行军事准备,双方都试图在军事质量、数量上超过对方,而且这种倾向是无限的。局部国家军备竞赛可能会带动周边国家的效仿,于是多个国家都竞相做战争准备。随着军事实力的上升,各国自命不凡,任何一个小小的国际摩擦就可能引发双方的军事冲突,加之每个国家与别的国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有可能使许多国家卷人这场战争,进而可能爆发世界性军事冲突,世界和平就会遭到严峻挑战。反之,如果各个国家裁减军队,那么就降低了战争的可能,世界永久和平可能逐步变为现实。就第二个依据而言,康德进一步认为,“财富的积累也可以是这样进行的,以至于被别的国家看成是以战争相威胁。(因为在军队威力、结盟威力和金钱威力这三种威力之中,后者很可能是最牢靠的战争工具。)”
  
  在康德看来,在军队威力、结盟威力和金钱威力三者当中,金钱威力是战争最牢靠的工具。由于军备竞赛导致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当事国要么通过对外战争结束这一场游戏,要么通过对外战争转嫁经济负担。这与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战争是政治的继续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是一致的。一方面,军备竞赛以及由此造成的沉重的财政负担,使当事国无法忍受,宁可发动一场战争结束这一状态,也不愿意在沉重的经济负担下苟延残喘,于是,战争爆发了,永久和平毁灭了;另一方面,军备竞赛也可能使当事国到别的国家去侵略、掠夺,以弥补军备竞赛造成的严重财政赤字,从而引发战争。可见,从经济方面看,只有裁军精兵,真正的永久和平才会有保障。就第三个依据而言,军备竞赛常常都有一个假想敌,都试图积蓄力量,时机一旦成熟,制服甚至消灭对方。这样,军备竞赛就否定了他人、他国的目的性、平等性、价值和尊严。康德认为,人人都是目的,都有价值合理性,各个国家也是如此,“国与国之间的任何惩罚性的战争(bellum punitivum)都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它们之间并不存在主宰与隶属的关系)。”⑧既然各国都是国际社会平等的一员,就不能出现一国凌驾于他国之上的状况,否则就违背了各国都是目的而不仅仅是手段的实践理性原理。

  裁军精兵并非意味着军事虚无主义,在人类的觉悟尚未达到永久和平时期的水平的条件下,军队、军事活动仍然具有价值合理性。康德指出:“国家公民自愿从事定期的武装训练,从而保全自身和自己的祖国以反抗外来的进攻,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⑩可见,反侵略的精兵准备,人们自觉的爱国主义精神,有利于维护永久和平,具有价值合理性。

  综上所述,世界和平是人类社会的美好愿望,是一个自然的、必然的过程,在价值观上符合了道德法则,而且只要主体发挥能动性,永久和平、世界大同是可能实现的。“各个国家联合体的世界大同乃是人类由野蛮步人文明的一个自然的而又必然的历史过程。”④世界和平、天下太平不是一个乌托邦,而是一个未来合理的社会状态,这一理论深深影响了马克思、恩格斯、罗尔斯等思想家。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的共产主义,罗尔斯的自卫战争的正义性函、限制战争手段及世界自由和平等思想,都受到康德永久和平观的影响。

    相近分类:
    • 成都网络警察报警平台
    • 公共信息安全网络监察
    •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文明网传播文明
    • 学术堂_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