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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家庭婚姻危机的成本收益与博弈论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1-29 共7335字
摘要

  一、前言

  2014 年 , 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到20167 元[1]. 在经济发展水平稳步增长的形势下,国家领导人开始注重国民精神文化水平的提高。 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总书记进一步强调法制精神的重要性,把文化、价值观等软实力的建设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因此,城镇居民能尽快接触到主流价值观,更加会把精力与财力投入于家庭与自身的教育等精神文化支出。 而生活偏远的大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10489 元[1],虽已足够基本生活支出,但是精神的进步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吃饱喝足之余无所事事,便开始产生懒惰、淫欲、出轨等污秽之念。 农村夫妻出轨率日益升高,离婚率不断上升[2],婚姻危机问题愈加严重。

  综观现有的文献资料, 部分国内外学者以农民婚姻为主题进行了相关研究。 一些学者基于不同的学科视角探讨了农民婚姻现象:史向军、冯炬[3]以及李萍[2]从社会学角度分析了农民婚姻的冲突现象,认为当前的社会流动与农村环境变化促使农民婚姻愈发脆弱;何雯、曹成刚[4]与李德恩[5]分别基于心理学与法学的视角探析了农民工越轨现象。 另一些学者通过实证定量的方式研究了农民婚姻现象:ShuzhuoLi,Marcus W. Feldman[6]等对不同的农村婚姻形式进行调查并分析其影响因素与结果;杨立军[7]对河南省多个农村的留守妇女进行问卷调查,并根据结果分析留守妇女的婚姻特点,提出其婚姻满意度较低的观点。 但目前还尚未有学者以经济学的角度探讨此问题。 人本质都是理性经济人,毫无意外其行为动机都是利己的并且总是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从经济学角度分析问题能够深层次揭示问题本质。

  婚姻的经济分析大多归属应用经济学的范畴,主要依托于成本收益分析、博弈论等基本理论框架[8]. 本文便运用成本收益、博弈论两个不同的经济学理论工具来对农民家庭的婚姻危机现象进行深入剖析,并据此提出了相关建议。

  二、农民家庭的婚姻危机现状

  本文所分析的对象指具有农业户口,从事农业生产或季节性外出打工的农民群体[9]. 目前,农民家庭的婚姻主要分为:夫妻双方都在农村务农的"双农"婚姻家庭,一方长期外出到城镇务工,另一方留守在家的"一工一农"婚姻家庭以及夫妻共同或先后外出到城镇务工的"双工"婚姻家庭。

  农民家庭夫妻双方均在农村务农,农忙之余并无其他休闲方式,一旦无所事事,就容易产生违背婚姻伦理的杂念。 同时相比于城镇居民,我国农村居民法制道德观念、自律意识较弱。 由于法制宣传的不足,法律在农村社会的影响相当有限,农民多认为婚姻属于私事,应由自己全权负责与处理,并没有意识到越轨是属于违法乱纪行为。 因此,此类婚姻危机行为较为普遍。

  农民家庭中夫妻一方长期外出到城镇务工,另一方留守在家。 夫妻聚少离多,这是我国农民家庭中最常见、 最主要同时也是最容易出现危机的一种类型[10]. 据四川省泸州市民政部门统计,因夫妻一方外出打工而导致离婚的比例占农村离婚人群的一半[11].

  一方面,农民在进入城市后,婚姻替代资源增多,容易受到不良风气的诱惑而发生越轨行为;另一方面,我国农村现存着大量的留守妇女,截至 2010 年已有将近 4000-7000 万留守妇女[7]. 长期分居,丈夫角色的缺失让留守妇女渴望找个合适的对象满足生理与心理需求进而产生道德失范行为。

  农民夫妻共同或先后外出到城镇务工,受自身技能、文化等水平的限制,很难同时在一个单位或同一个地区找到中意的工作。 若一方在另一方打工的城市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很可能在老乡或者亲属的介绍下在其他城市物色到合适的工作,由此形成了夫妻二人长期分居的情况。 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家庭功能弱化,婚姻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极易出现感情不合、出轨外遇等各式婚姻危机。 直至 2012 年,在各地农民工聚居区域约有 10 多万中国农民工结成"临时夫妻"[12]. "临时夫妻"特指在不破坏原有婚姻的前提下,农民工临时与配偶以外的异性以伴侣的形式同居的生活方式,本质上而言即有悖于合法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婚外恋。 2013 年的全国"两会"上,农民工代表刘丽女士就针对"临时夫妻"的婚姻危机现象提出了质疑,可见其严重性。

  三、农民家庭婚姻危机的成本收益分析

  成本收益分析是考察婚姻最基本的理论工具[8].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个经济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总要考虑具体经济行为在经济价值上的得失,从而力图用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收益。 对于理性经济人的婚姻成员而言,无论追求爱情还是婚姻,都会对其成本与收益进行比较,从而进行理性选择。 即未婚男女在不会使其中至少一方的生活变糟的情况下才会结婚[13]. 婚后若发现维系婚姻所付出的成本大于所获得的收益,就会质疑婚姻契约,产生破坏契约的婚姻危机行为。

  (一)婚姻收益情况

  对于一方长期外出到城镇务工,另一方留守在家的"一工一农"家庭婚姻与分居的"双工"家庭婚姻而言,由于夫妻双方长期分居,所获得的婚姻收益将大大弱于正常的婚姻。 婚姻的收益主要包括性、情感、规模经济、男女分工、防灾保险、共享资源以及子女等婚姻共有品[14]. 首先,在农民工大军中,正值性需求旺盛期的青壮年高达 80%[15], 但是由于长期分居,缺乏稳定规律的性生活,夫妻双方不得不长期处于"性饥渴"状态。 其次,夫妻互动频率较低,44.3%的外出务工丈夫一年才回家一次,98%的留守妇女平时只能通过电话的方式与丈夫保持联系[16]. 同时,由于双方生活环境异质性增强,观念冲突,沟通不畅, 工作与生活的压力无法及时向对方倾诉并获得心理支持与情感归属。 第三,夫妻双方分居两地,无法共同承担吃住等生活费用, 家庭开支明显增大。

  并且,由于分居两地,夫妻双方不得不同时把时间与精力投资于市场与家庭部门。 第四,夫妻之间可供交换的人力资源、经济等共享资源越多,夫妻双方所得到的报酬收益也会越大,他们会更加愿意彼此进行交换。 但是长期分居,夫妻间可供交换的资源很少,夫妻间的相互吸引力大大减弱。 第五,夫妻双方相距遥远,一方生病了另一方也无法及时进行照顾。

  保险收益减弱。 总之,假设正常婚姻的收益为单位一,那么农民工婚姻在性、规模经济与男女分工收益方面效益为零;在共享资源、情感与保险收益方面效益减半。

  (二)婚姻成本情况

  但是婚姻收益并不是决定一段理性婚姻的唯一因素,当婚姻收益高于成本,婚姻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但若收益低于成本,婚姻将出现危机现象。 对于长期分居的农民工夫妻而言,为了维持一定的婚姻收益,则需要付出更高的婚姻维系成本。 首先,是长期高昂的探亲成本,2013 年, 外出农民工总量为16610 万人,其中,46.6%的农民工选择跨省流动,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工流入东部地区的大中城市务工; 另外 53.4%的农民工选择流入本省的其他中小城镇就业[17]. 背井离乡,选择远离家乡的发达地区与城市就业是为了追求更好的经济效益,但却无形中增加了路费等探亲成本。
  
   同时,部分企业为农民工所提供的住宿为数人合居的群体宿舍,分居农民工的配偶前往探亲时不得不选择就近租房或者居住宾馆,成本昂贵。 其次,配偶的角色缺失使分居的农民工长期处于孤独寂寞的独自生活中,既饱受思念之苦,又难免在时间与距离的磨损下,减少互动与交流,加大彼此的疏离感和陌生感,使夫妻之间出现信任危机,甚至频频出现怀疑、争执等婚姻隔阂,并且难以及时沟通弥补,影响婚姻的稳定和持续。 相较于朝夕相处,夫妻互动和谐的夫妻,分居农民工将承担更大的心理成本。 再次,在遥远的探亲途中,也会承担相应的机会成本。
  
  受社会分层机制与市场经济冲击下严峻的就业形势的影响,局限于较低文化技能水平的农民工,就业途径狭窄,不得不就职于中小型的私营企业从事劳动密集型的工作。 在这些企业里,法律条约上规定职工可享受的年假、探亲假等并未很好的落实。 农民工若想要夫妻团聚只能通过请假或者辞职的形式,产生薪资与事业发展的机会成本。 同时,留守妇女在家往往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家务劳动与照顾一家老小的重任,一旦离开,农业生产停滞,孩子、老人无法顾及,产生巨大的机会成本。

  婚姻的性与情感收益与夫妻相处时间成正比,相处时间又取决于双方探亲频率与时间长短,并与经济成本与机会成本正相关。 所以如若农民夫妻想维持一定的婚姻收益,则不得不付出大量的经济成本,并承担一定的机会成本。

  (三)成本收益对比---婚姻替代品的产生

  综上而言,面对高成本低收益的婚姻状态。 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农民,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量,会采取措施改善这一状况。 收益鲜少的婚姻对成员的约束性也较低。 而作为低成本高收益的婚姻替代品---"临时夫妻"婚姻危机行为,正愈发频繁出现在农民工聚居区域。 相比于嫖娼等法律明令禁止的性犯罪行为,"临时夫妻"这一约定俗成抱团取暖的方式可为双方提供一个稳定的阶段性的"性伴侣",获取本应在原配婚姻里得到的性收益。 同时也成为双方排解寂寞,获取心理支持,满足情感归属的重要渠道。 另目前,44.9%的雇主或单位不为农民工提供住宿与住房补贴[17]. 而在外租房需要一笔不菲的花销,农民工月均居住支出常常占了总支出的 50%以上[17].
  
  为了节约进城务工成本,大部分农民工都选择了合租的形式。 因此,"临时夫妻"的共同生活形式还能帮助双方节约房租、日用品开支等相应的生活成本,获取"规模经济"收益。 同时,"临时夫妻"道德成本相对较低。 农民工在进入城市后,隔绝了以前的熟人社会,处于匿名状态。 周围的新同事新朋友并不认识原配,不会将其不忠的行为告知原配或者家人;再之在农民工聚居区域,"临时夫妻"现象已是屡见不鲜、不足为奇。
  
  因此即使结成"临时夫妻",受惩罚的可能性较低。 当然,"临时夫妻"也具有一定的风险成本。 首先,作为长期的不合法性伴侣,常常为"临时夫妻"中的女性一方带来种种伤害。 据上海"外来务工女性健康" 调查显示,27.5%的临时夫妻曾遭遇过意外怀孕问题,其中 90%以上做过人流手术[18];其次"临时夫妻"的双方并不构成婚姻事实,其不正当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关系解除时容易在情感与财产归属等方面产生冲突。 不过只要做好防护措施与心理准备并提前签订好相关协议,此类风险概率较低甚至可以避免。

  总的来说,"临时夫妻"作为一种理性的经济行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婚姻里缺失的性、感情与规模经济收益。 因此,许多农民工会选择通过这一不合理不合法的婚姻危机行为来实现自身的情感满足与利益诉求。

  四、农民家庭婚姻危机的博弈论分析

  博弈论是经济学的标准分析工具之一,通过变换、比较、优化策略以达到取胜的目的。 任何一对夫妻在漫长的婚姻生活中,不论婚姻目标是爱情还是生理需要,都包含和涉及到策略性行为,需要博弈、比较、选择策略以获取最大利益。 由于婚姻具有边际效用递减的趋势,在整个婚姻契约履行过程中,在精神、情感和性等方面都会产生边际效用递减的情形。 不管是城镇夫妻还是农村夫妻,对长久枯燥的婚姻生活与伴侣都会产生审美疲劳,进而折旧,失去新鲜感,情感与性等满足效用变低。 出于理性经济人的考虑,双方都将面临一个博弈,是采取措施改变枯燥的婚姻生活提升效用,还是选择出轨、一夜情等婚姻危机行为寻找新鲜感弥补效用。 我们可以将该问题抽象成以下博弈模型:

  (一)婚姻改善博弈模型

  在此博弈中,假设城镇夫妻 1 与农村夫妻 2 都选择采取措施改善婚姻质量。 那么他们将付出的成本包括 C (增加优化外表的费用以加强外表的吸引力,包括保养品、化妆品、服装、健身等;由于城镇夫妻平日本就比较注意外貌与身材的保养,因此特意增加的成本较低;而农村夫妻长期务农,保养意识较低,若突然需要改善外貌,需要投入大量的成本);D(增加提高自身文化涵养的费用以加强内在的吸引力,包括购买书籍、进修等;首先城镇夫妻本就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加之受周围工作环境的影响,会更加注重学习,同时其购买书籍、参加进修的途径更多更为便捷,成本较低;而农村夫妻一心只想务农维持生活,闲暇时基本不会想到通过学习、看书提升自己);F(改善生活方式以提升婚姻新鲜感,包括夫妻定期旅游、看电影、约会等费用,就此而言,由于城镇环境的便利,城镇夫妻可以有机会选择多种途径改善生活方式;但是农村夫妻,别说旅游,方圆几公里都很难看见一个电影院,农忙之余夫妻基本上没有任何休闲方式);N(通过抚育子女带来婚姻新鲜感,城镇夫妻收入高,抚育子女的成本也高,农村夫妻则反之,因此付出的成本相当)。

  (二)婚姻危机博弈模型

  假设城镇夫妻 1 与农村夫妻 2 都选择第二个方案即选择出轨、一夜情等婚姻危机行为。 那么他们将付出的成本包括 G(被发现的风险成本,对另一方造成的心理伤害等,城镇夫妻与农村夫妻都将面临此类成本);V(造成的自身形象负面影响道德成本,由于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男尊女卑"的封建观念,在落后的农村尤其严重。 由于经济能力的附属以及传统意识里对夫家的无条件服从,妇女在家庭中处于卑微的从属地位,加之"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即使对方有不忠行为,也只是默许。 同时农村社会的整体精神文化水平较低,因此道德成本较低);M×L(因离婚而造成的自身损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婚姻关系中出现通奸等单方过错时,另一方能够提供适当的证据证明对方配偶存在过错,可获取法庭离婚判决并得到对方的一定补偿:举证成功的概率为 L,相比于城镇夫妻,农村夫妻的法制意识与证据意识都比较差,举证成功需要大量的证据,难度非常之大,L1明显大于 L2)。

  综上而言,为了重新使个人效用达到理想状态,城镇夫妻可通过多种方式改善婚姻关系以获取自身利益最大化。 但是,局限于农村社会的偏僻与荒凉,农村夫妻提升婚姻质量的成本过高。而通过一夜情、出轨等在农村低成本的婚姻危机行为满足自身效用则是一项理性的策略选择。
  
  五、结论及其建议

  作为理性经济人,始终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的。 通过成本收益分析,可以看出"一工一农"与分居的"双工"农民家庭婚姻,面对付出成本却收益甚微的婚姻,会以"临时夫妻"等婚姻危机替代品形式来弥补收益。 而"双农"家庭婚姻在婚姻收益边际递减的客观现实下,通过博弈论的策略性分析,会选择婚姻危机行为以满足个人效用。 这并不是一个个案,而是一个群体的客观婚姻危机现实,值得我们高度重视。 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农民个人多方面的努力来共同治理此危机现象,缩小并消除其负面影响。

  (一)降低婚姻维系成本,以增加婚姻相对收益,恢复婚姻平衡状态

  1.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农民以家庭。

  为单位流动超过 80%的农民工表示期望市民化[19].2014 年 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到 2020 年,努力实现 1 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 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中央政府的主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以协同攻坚,努力消除户籍制度对人口自由流动的限制。 同时,政府应鼓励企业在同等应聘条件下, 优先考虑为已婚职工的配偶提供就业机会, 并对于接纳农民工夫妻就业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措施,以鼓励农民工夫妻同地就业,同处居住,以推进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流动,减少高成本的异地婚姻数量,有效杜绝婚姻危机问题。

  2.加快新农村建设,逐步拓展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近就地转移。

  农民外出务工多是为了获取更好的经济收益。若在家乡就能得到满意的收入则会降低农民外出比例。 因此政府应真正落实新农村建设,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强化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创造良好的务农条件和环境,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 同时加大财政投资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积极发展县域经济,使农民工就地就近即可获得满意的工作。 此外,鼓励引导外出农民工将掌握的技术、积累的资金带回家乡,并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技术、资金支持与税收优惠。 若农民工返回故乡,农民家庭分居的局面得以结束,就能从根本上杜绝婚姻危机的产生可能。

  3.完善福利制度,鼓励异地农民夫妻定期团聚。

  政府应监督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正式合同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督促企业落实年假与带薪探亲假制度。 企业应改善休假制度,通过弹性化、人本化的工作方式鼓励农民工及时调休探亲,增加夫妻团聚机会。 同时完善福利补贴,尽可能为旗下农民工夫妻提供单独的"夫妻房",既能减轻探亲成本,也可防止"临时夫妻"问题。

  (二)积极改善婚姻质量,促进农民婚姻和谐发展

  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丰富农民夫妻业余生活。

  对于"双农"婚姻家庭,应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 可以在几个村落中心点或者乡村政府等机关办事处集中地建立图书馆、电影院、健身房等精神文化娱乐设施,充实农民的业余生活,让农民夫妻在闲暇时能够便捷地休闲消费、提升自我、享受生活,以提高婚姻质量。

  2.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为农民夫妻提供人文关怀与心理辅导。

  用人单位及其工会组织应肩负起社会责任,提供文化娱乐设施并组织丰富的业余生活来缓解农民工的心理压力,弥补其精神空虚,对于已经有道德失范倾向与行为的员工及时进行教育引导规范,促进农民婚姻健康发展。 基层组织以及妇联等有关部门还可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宣扬和谐的夫妻之道使其自觉遵循婚姻伦理道德,并对农民夫妻进行专门的心理疏导与性健康教育。 同时,还应积极发挥社会团体的正面作用。 社工组织可以综合运用自身所具有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对农民群体开展矛盾调节、关系调适、权益维护、心理疏导等服务,并通过道德与法律的宣传帮助农民夫妻培养正确的健康的婚恋价值观,实现家庭和谐。

  3.提高个人素养,增进伦理法制意识与家庭责任感。

  作为婚姻行为的主体,农民夫妻也应注重自律自爱,积极学习夫妻相处之道,了解社会主流价值观,并在政府、企业以及社会组织的帮助下进一步理解《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制法规的基本常识,全面认识出轨外遇行为的严重危害,主动拒绝不良风气的诱惑,培养正确的道德观、家庭观、爱情观,正确面对与处理婚姻中出现的各种危机现象,提升婚姻质量。

  参考文献:
  [1]2014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R].北京:国家统计局,2015.
  [2]李萍.当前我国农村离婚率趋高的社会学分析[J].中国青年研究,2011(5):17-20.
  [3]史向军,冯炬.冲突与调适:社会变迁中的农民婚姻生活方式[J].求索,2013(5):229-231.
  [4]何雯,曹成刚.农民工"临时夫妻"现象的社会心理学解析[J].广西社会科学,2014(7):145-1 49.
  [5]李德恩.农民工"临时夫妻"现象背后的法律问题[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0(6):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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