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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寅恪婚姻爱情的态度以及其择偶标准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4-11-17 共6456字
论文摘要

  陈寅恪用他的一生继承和阐释了中国文化精神.他曾经在昆明的西南联大任教,为昆明的历史和文艺留下一段美丽的身影.从他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人格的高度和学问的深度.对于陈先生学问的研究,目前学界已形成燎原之势,这是一个真正的国学大师该有的待遇.然而关于陈寅恪爱情婚姻的研究,大部分只是资料的汇编,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学术研究上,陈先生是一位圣人,然而在婚姻上,"寅恪高人,亦有不脱常情之处"[1]5.

  因此,我们就有必要对他的爱情婚姻进行深刻的研究.首先,对于陈寅恪婚姻观的研究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陈寅恪《寒柳堂记梦未定稿》第七部分《关于寅恪之婚姻》的遗失之憾; 其次,我们从其生活方面着手,有助于我们建构对陈先生立体性、整体性的认识; 再次,在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青年男女很难得到真正的爱情,或者曾经得到却又以玉石俱焚的悲剧告终,这不得不给我们敲响警钟,陈先生的婚姻正好可以起到模范警醒的作用.由此观之,对陈寅恪婚姻观的研究不仅必要,而且迫切.陈氏自撰的《关于寅恪之婚姻》已在陈先生身后湮灭,我们不得寓目,无法取得直接材料证明.本文只好以其他资料及生活实录,从他对婚姻爱情的态度以及择偶标准入手,再结合陈、唐四十多年的婚姻生活,粗略地概括总结,并评价其婚姻观的大致状况.

  一、自由共道文人笔---陈寅恪对婚姻的态度

  家庭是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是社会婚姻状况的具体体现.同样地,社会主流价值观也会主导个人的婚姻态度,进而影响家庭面貌.关于这一点,用陈先生自己的话说就是: "欲了解元诗者,依论世知人之旨,固不可不研究微之之仕宦与婚姻问题,而欲明当日士大夫阶级之仕宦与婚姻问题,则不可不知南北朝以来至唐高祖武则天时,所发生之统治阶级及社会风习之变动."[2]这不仅是我们了解洞察社会之态度,也是我们做学问不可或缺的方法.本文且以陈先生研究元稹的方法来探讨他对婚姻的态度.依照知人论世的方法,欲了解陈寅恪对婚姻的态度,不可不先考查民国时期的社会整体婚姻面貌.

  民国是新旧交替、中西碰撞、战乱纷争的年代,人们对婚姻的态度也随之移陈出新,他们打破传统的观念而呈现出众说纷纭的局面.据潘光旦调查,当时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有认社会组织之单位与社会生活之重心为社会全般者矣; 有认家庭改革之唯一目的为个人之自由与妇女解放者矣; 有认旧家庭制度已绝对腐化,及宜完全改弦更张者矣……"由上观之,婚姻态度纷争的焦点在于旧的家庭制度与个人独立、妇女解放之间的矛盾.巴金《激流三部曲》、矛盾《子夜》、鲁迅《伤逝》等大量文学作品都是当时家庭变革的反映与记录载体.这些冲在思潮前沿的人本身的婚姻态度及婚姻生活也为我们研究民国婚姻留下宝贵的资料.当时文人对婚姻的态度主要分为两派,一为保守派,他们恪守旧式家庭制度下的婚姻,亦即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最终达到一夫多妻的状态,这类婚姻生活较为稳定,但也枯燥,夫妻间不存在共同语言,是不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如王国维、梁启超的婚姻就是如此.一为先锋派,他们打破旧式家庭制度的限制,不顾父母之命,而为自己的理想与喜好寻找爱情,提倡一夫一妻,这类婚姻生活变动较大,但为浪漫生活与红颜知己而寻觅一生,如吴宓、徐志摩的婚姻亦如此.他们对爱情婚姻态度的讨论也成为日常论争话题,《吴宓日记》中曾记录了关于婚姻自由的讨论: "陈君细述所见欧洲社会实在情形.乃知西洋男女,其婚姻之不能自由,有过于吾国人……盖天下本无'自由婚姻'之一物,而吾国竟以此为风气,宜其流弊若此也.即如,宪法也,民政也,悉当作如是观.捕风捉影,互相欺蒙利用而已."[1]20 -21这段文字记于 1928 年,时年陈寅恪 38 岁,刚认识唐筼,距结婚还有 4 个月.虽然没有结婚却早已认清婚姻不自由的现实,并且进一步反对当时破坏一切旧婚姻制度、争取绝对婚姻自由的行为,此后更是指出了造成如此现状的原因.

  从中我们至少可以读出三层: 一是当时中国留学生在国外只为博取名声,无真才实学,只是把西方的享乐及污秽思想无节制地带回中国,而弃西方精华于不顾,有如《围城》中方鸿渐者比比皆是; 二是中国当时旧式家庭制度确已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有好事者崇洋媚外,捕风捉影,不问是非而已做趋之若鹜之势,以宪法、民政作为当时服务政权的口号; 三是西洋婚姻不自由程度比中国深,"自由婚姻"的念想却出自西洋,蔓延至全世界,压迫越大,反抗越深,口气也就越大,世上本无"自由婚姻",而"自由婚姻"已成洪流之势,说明这是人类共同的愿望.

  对于爱情,陈先生亦发表过见解,他认为: "情之为物,以西洋所谓 sexology 之学,及欧洲之经历参证之,而断曰: '( 一) 情之为物,世上无人.悬空设想,而甘为之死,如《牡丹亭》之杜丽娘是也; ( 二) 与其人交识有素,而未尝共衾枕者次之……( 三) 又次之,则曾一度枕席,而永久纪念不忘……( 四) 又次之,则为夫妇终身而无外遇者.( 五) 最下者,随处接合,惟欲是图,而无所谓情矣."[1]21 -22从表面粗浅观之,陈先生依"性"之远近、次数与情的关系,认为性与情成反比例关系,若以性为横坐标,情为纵坐标,当性越接近原点时,情就越深; 反之性无限扩大时,情则近零.这一点似乎与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相似,与基督教神学宣扬的摒弃、厌恶肉体之爱,赞扬精神之爱似乎也有异曲同工之妙.进而思之,其实不然.陈先生看重的不是"为性而性",而是"为情而性",并非一味贬低肉体之娱.陈寅恪曾这样评价柳如是: "而河东君特具刚烈性格,大异当时遭际艰危之诸风尘弱质,如陈董者,实有以致之.吾人今日读牧斋垂死时所赋关涉柳陈董之诗,并取冒钱宋对待爱情之态度以相比较,则此六人,其高下勇怯,可以了然也."[4]

  柳如是作为一名风尘女子尚且得到陈寅恪如此之高的评价,陈寅恪对于性爱的态度可见一斑.陈寅恪以自己丰富的游学经历和独立之精神,戳破了"自由婚姻"和"为爱而死"的乌托邦式理想,那为何陈寅恪与唐筼的婚姻还是如此美丽动人? 佛家有言: 第一境,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第二境,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第三境,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简单地认为"婚姻自由"者只处于第一境,陈寅恪认清"婚姻不自由"是婚姻参悟的第二境,第三境便是如何于不自由的婚姻中创造自由,他做到了.我们可以从其成婚过程及婚姻生活中明白他为何自由.

  二、拣尽寒枝不肯栖---陈寅恪的择偶标准

  陈寅恪 38 岁结婚,当时有人 38 岁已为人祖父,陈先生为何晚婚? 学界对于其中缘由的解释莫衷一是: ( 1) 据陈先生本人之辞,迟迟不肯结婚是因为少有足疾,身体羸弱,担心无法挑起厚重的家庭负担而连累家人,才游学东西.( 2) 也有人认为陈寅恪 38岁成家,是为了学术.得出如此结论,其论据无疑是陈先生"学德不如人,此实吾之大耻.娶妻不如人,又何耻之有?"以及"娶妻仅生涯中之一事,小之又小者耳.得便了之可也"[1]35两句话.但以上观点说辞与陈唐二人日后的婚姻状况有些出入,因此让我们产生诸多质疑.其实上述原因只是边缘理由,而不是最关键的真实想法.陈先生从自身健康角度考虑,担心体弱累及家人而对婚姻迟疑,这说明陈先生是一个极具责任心之人,心中对家庭充满向往与热爱.其次,心系学问而无暇顾及婚姻也不是充分理由,陈氏多年游学海外,所历之人,所游之地不可谓不多.大部分时间虽用于读书治学,但朋友之间的交谈和聚会也应不少,其中难免论及爱情婚姻的话题,《吴宓日记》中就为我们提供了很多研究资料.在游学期间邂逅爱情的不乏其人,吴宓者就是其中之一.究其原因,陈先生在唐筼之前当是没有遇到心中的理想伴侣,换言之,是陈先生在游学期间遇到的女性都没能符合心中的期待与标准.

  按照接受美学的理论,一个作者在作品创作之中或完成之时,必有其"预示读者",以期待得到了解作品、理解自己的读者.对于一个青年男女而言,在成长完成或未完成之时,必有其理想伴侣,择偶标准则为其心中理想伴侣的具体化.我们参证陈、唐二人的结合过程,便可了解陈先生的择偶标准.

  陈寅 恪 曾 说 喜 欢"身 瘦 而 长 之 Intellectalltype".[1]431他提出这个标准很可能是作为拒绝钟令瑜而应付吴宓的推脱之辞,但也有其合理之处."身瘦而长"的要求从何说起不得而知,不过瘦长是男性对女性体态的普遍审美倾向,"Intellectall type"是陈先生对夫妻能有共同语言,互相理解、互相扶持的美好追求,"Intellectall"指是对女性的智力要求,可见在择偶标准方面,陈寅恪很看重对方的才情.他晚年"着书唯剩颂红妆",倾情于陈端生、柳如是等才女便是例证.像鲁迅与朱安之间,空具夫妻之名,对一个高级知识分子而言,是如何也接受不了的.

  陈寅恪与唐筼的认识是由于唐筼祖父唐景崧的一幅手书,虽然只是一幅字,其中却蕴含了唐筼的家世清白、教育造诣.唐景崧乃当年台湾巡抚,支持维新变法,参加中法战争,抗击日本侵略者.在这一大道上,唐家与陈家有着一定的渊源.陈寅恪只是听闻"南注公"之名,就欣然前往唐筼住所,两人因此开始漫长的姻缘之路,日后这幅字便顺理成章地成为陈家之宝而受到百般爱护.1953 年,也就是婚后25 年,陈寅恪次南注公原韵和诗一首: "横海雄图事已空,尚瞻遗墨想英风……行尽铁图层底路,倘能偕老得余闲."[7]

  唐景崧早已仙逝,他的手迹竟然成就了孙女的一段美好姻缘,其间虽然充满种种偶然,但与唐景崧一生光明磊落,唐家的家世清白、教育造诣也有着必然的联系.唐筼性情温和,虽属于解放的新女性,但没有女权主义的特性; 母性情怀深厚,夫妻经常分居两地,加上陈寅恪工作繁忙身体欠佳,唐筼一人养育三个孩子; 愿为家庭放弃自己的事业,至死心系丈夫的健康.这些都足以证明她是一个贤惠的女人,唐筼的高尚人格是与唐家的门风与传统离不开的.陈寅恪仅凭一个名字便找到自己的理想妻子,一出手便成功,可见陈先生判断力之精准、选择标准之科学,更可证明他非常清楚自己需要什么样的伴侣.我们可以参照民国时期主流的择偶标准来对照陈寅恪的选择进行对比,便能得出陈寅恪择偶标准的独特之处.

  根据潘光旦的调查总结,民国时期男性对女性的主流期待标准由重而轻依次为: 性情、健康、教育造诣、治家能力、相貌与体态、性道德、家世清白、经济能力、母性、妆奁.[3]140 -141这与陈寅恪《失恋同学》中所戏讽的《爱情衡》有本质区别.《爱情衡》是1915 年一清华学生就男女的恋爱与婚姻如何取悦对方达到目的、寻求所需的五个条件等问题制成的一个表格.

  果真按照如此条件寻找婚姻对象,则很显然是为成婚而成婚,是一笔交易,多的是没有爱情的婚姻,不幸福是常态,因此被陈先生笑骂.我们以社会普遍标准衡量陈先生的既成婚姻,则为科学分析,此中可见其期待标准的不俗之处.

  陈寅恪通过"南注公"对唐筼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兴趣,表明他对家世清白的注重,胡文辉也说他有"遗少心理"[9]."家世清白"与"门第主义"不同,前者是指"其上代无恶疾,无癫狂,无低能,无犯罪行为或其倾向"[3]143.其出发点是追求家族品性,个人人格,以及教育传统.后者讲究地位、名声,其目的是追求家族利益,而不是将男女的爱情和婚姻放在首位,这是传统婚姻的旧制度,在民国时已被贬斥再三.显而易见,陈寅恪与唐筼素未谋面,却隔空对她产生冲动与好感,让他打破了之前对婚姻生活的疑虑,其最初最大的动力当是来自他对唐家家世的欣赏,对唐家门风的敬重.孔子说: "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 人焉廋哉?"[10]

  由环境影响个人而言,"家世清白"对一个人的成长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陈夫人的确是一位优秀的妻子,是陈寅恪适合的结婚对象,他俩的幸福稳定的家庭生活让吴宓真心羡慕.事实证明,陈寅恪的选择是对的,陈寅恪的择偶标准是科学的,主流期待标准是个人的经验汇编,过分看重性情、健康等个人因素只能了解局部和目前情况,未来如何发展却不得预料,这往往是婚姻失败的症结.

  三、乌丝写韵能偕老---陈寅恪婚姻观之评价

  "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这是天下有情人对美好婚姻的祝愿,陈寅恪夫妇做到了.陈先生于 1969 年 10 月 7 日逝世,仅过45 天,陈夫人紧随丈夫赴黄泉,人生之路虽已走完,但婚姻之旅没有结束."珍惜玳梁桑海影,他生重认旧巢痕.""泣涕对牛衣,卌载都成肠断史.废残难豹隐,九泉稍待眼枯人."这时陈寅恪身心疲惫,即知自己命不久矣,但唐筼此时也只剩下一口气,担心先自己而走,因此为夫人撰写的挽联,当是他学问生涯的封笔之作,深知此生即将离别,期待来生再聚,深情、悲凉、沉痛,催人泪下.何其壮美哉! 苍凉哉!

  仰观陈唐二人的婚姻生活,几乎无一点瑕疵,他们且行且惜,心灵相交,诗笔论交,共同谱写了一段神话般的爱情婚姻史.人道是"梅妻鹤子",唐女士便是陈先生心中的梅妻,她不仅照顾全家的饮食起居、打理家务,而且为丈夫查阅资料、诵读报纸和信件、整理书稿.在陈寅恪的着述封面上,几乎都有娟秀、端庄的"小莹题"三字,"织素心情还置酒,燃脂功状可封侯","羡君管赵蓬莱侣,文采燔功一慨然".她是陈寅恪的"神仙写韵人".陈夫人作曰:

  "孤干如虬伴竹载,共浮清影上妆台.东皇似解春人意,故遣梅香映叶开."陈先生和曰: "老梅根傍倚窗载,疏竹光摇玉镜台.待得月明双弄影,愁心千叠一时开."以诗相交,是平凡的婚姻生活中为爱情留存的浪漫净土,是在不自由的世俗生活中为婚姻创造的自由圣地.至此,我们可以理解陈寅恪"婚姻不自由"与"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关系,可以明了"不自由"与"自由"之间的辩证意义.

  粗略概括地讲,自由就是主观意志不受任何牵绊与阻碍,换言之,也即我行我素.进而析之,自由的含义内容丰富,在中西哲学史上向来都占一席重要之地.古往今来,自由之争主要来自两方面,一为人与外界环境之争,在中国主要表现为人与儒家道德伦理的矛盾; 在西洋主要表现为人与上帝宗教法则的矛盾.一为人自身内部之争,表现为感性与理性的矛盾.进入现代化以后,人内部感性与理性之间的矛盾逐渐成为不自由的主导因素.对于自由的具体见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康德认为"我"属于"物自体",是一个超验物,但不存在,想要达到完全自由,必须达到"道德"与"幸福"的统一.但康德没有举出具体的解决之道,最终只能重新皈依与上帝.吴宓即采取此种观点: "婚姻之要,不尽在选择,儿子夫妇能互相迁就调和,若按着一副歹心肠,则无处不见神见鬼.故今之倡自由者,毋宁教男女以处人接物之道,反可多享实福.由是,则婚姻之事,绝 不 能 不 重 视 宗 教 观 念 Religious feeling;faith. "[1]21吴宓生性浪漫,带着尼采的激情与冲动,留恋每一类女性的优点,不能忍受性格缺陷带来的不自由,因而患得患失,"春日酿成秋日雨",最终没能在宗教上找到调解之道,误失良好姻缘.萨特的自由是主观性且绝对性的自由,认为"他人即地狱",绝对的主观自由是抛弃一切外在道德,彻底遵循快乐原则的行为.因此这种自由难免要以牺牲他人的自由和利益为前提,往往表现为心中只有自己的自私欲念.梅贻琦对婚姻即抱此种观点,他认为:

  "凡言自由婚姻,则荡子流氓,必皆得志,而君子正士,必皆无成.征之中西事实,昭昭然也."[1]21陈寅恪承认婚姻不自由,是婚姻生活在世俗部分的不自由,因为生活到处受道德伦理的限制,于是夫妻怀抱同一理想,诗笔往来,希求在精神领域寻得解放.这与庄子的"逍遥观"相似,但不同的是庄子采取消极的无为态度.而汤用彤在婚姻观念上则表现为逍遥派,他对婚姻的要求不高,既来之,则安之.如斯做法,虽然家庭稳定,夫妻也能白头到老,却无法享受爱情之娱、婚姻之乐,这未尝不是一种遗憾.而马克思认为,自由是按照主观意志,在符合客观规律的情况下做出的合目的性、合规律性的行为,人类获得自由是一个具体的过程.婚姻受各种限制,不自由是婚姻的规律,但是自由也是人类无法割舍的婚姻目的.陈寅恪对婚姻自由的认识即是对婚姻规律的准确判断,但自由始于选择,陈先生对唐筼的选择便是幸福婚姻的最重要一步,倘若像吴宓这样不加选择对象便匆匆组建家庭,其实是对自由的主动放弃.

  陈寅恪结婚之后,两人为同一理想而奋斗,倾心相交,共同经营,"同梦匆匆廿八秋,也同欢乐也同愁".他们在战争、病魔、贫困中成就了一段幸福、自由的婚姻.知命而不认命,这才是陈寅恪的自由之道,他为我们现代处于婚姻爱情迷宫中的青年男女指明了一条具体的道路.

  [参考文献]

  [1]吴宓. 吴宓日记: 第二册[M]. 北京: 三联书店,1998.

  [2]陈寅恪. 元白诗笺证稿[M]. 北京: 三联书店,2001: 86.

  [3]潘光旦. 中国家庭之问题[M]. 北京: 商务印书馆,1926.

  [4]陈寅恪. 柳如是别传[M]. 北京: 三联书店,2001: 793 -794.

  [5]陈寅恪. 寒柳堂记梦未定稿( 七) [M]/ /寒柳堂集. 北京: 三联书店,2001: 236.

  [6]刘克敌. 陈寅恪与他的同时代人[M]. 北京: 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 30.

  [7]陈寅恪. 陈寅恪集·诗集[M]. 北京: 三联书店,2001: 92.

  [8]吴学昭. 吴宓与陈寅恪[M]. 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1992: 7.

  [9]胡文辉. 陈寅恪诗笺释[M]. 广州: 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 27.

  [10]杨伯峻. 论语译注·为政第二[M]. 北京: 中华书局,2006: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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