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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关于国民性改造的论述(2)

来源:解放军艺术学院学报 作者:迟蕊
发布于:2017-06-29 共8187字
  当然,这一时期林语堂更显着的表现是对国民性的批判。不过,结合以上的梳理仔细辨别会发现,虽然从表面上看,他对国民性的那些批判与鲁迅、钱玄同等人的表现十分相似,但在根本上与后者之间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其一,他虽然赞同钱玄同的改造国民性思想,但他并没有将文学看成是改造国民性的途径,认可这种带有功利性的创作观念。其二,在林语堂思想发展的过程中,还隐藏着这样一种逻辑和事实,即正是由于他对个性和幽默的喜爱和推崇,才使其强烈地意识到弥漫于中国文学史的道学气所带来的压迫,因而加以激烈地反对 ;正是因为要改变这种虚伪、枯燥的道学气,才使他极力主张将西洋文化中的幽默精神引入进来 ;同时,左翼作家群对他的激烈批评,也促使他对“改良人生”的文学观更加抵触和反感,进而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文学立场以及对幽默精神的推崇。当然,林语堂本人并没有清楚地说明这一点,但通过对他的思想脉络,尤其是对他引入幽默的原因、他的幽默观,以及《吾国吾民》成书期间某些历史语境的深入分析,完全可以从中体会到这一点。
  
  二、独特的改造思路:输入一种“幽默”的西洋精神。
  
  林语堂之所以提倡幽默,一是出于喜爱幽默,想要向国人输入这种西洋精神,二是出于环境所迫,乃是寄悲愤于幽默。前者是根本原因,后者是重要契机。
  
  如前所述,早在《语丝》问世之前,林语堂就在《晨报副刊》上先后发表了两篇提倡幽默的文章,即《征译散文并提倡“幽默”》和《幽默杂话》。在《征译》一文中,他写到:“我早就想要做一篇论’幽默‘(humour)的文,讲中国文学史上及今日文学界的一个最大缺憾。(’幽默‘或作’诙摹‘,略近德法文音)中国人虽素来富于’诙摹‘,而文学上不知道运用它及欣赏它。于是’正经话‘与’笑话‘遂截然分径而走 :正经话太正经,不正经话太无礼统。不是很庄重的讲什么道德仁义治国平天下的道理……,便是完全反过来讲什么妖异淫秽不堪的话……因为仁义道德讲得太庄严,太寒气迫人,理性哲学的交椅坐得太不舒服,有时候就不免得脱下假面具来使受折制的’自然人‘出来消遣消遣,以免神经登时枯馁,或是变态。这是’自然‘替道学先生预防疯子的法子,而道学先生不自觉。……拿起西人詹姆士的一本心理学或是F.C.S.Schiller's Humanism讲学理的书,虽无肉欲可言之六十岁老翁,也未尝不可以借作一种高尚的精神消遣。说来说去,还是我们中国人吃亏,其原因乃西洋讲学理的书常可以带说一两句不相干的笑话,唯此笑话不是彼笑话,不是三河县老妈的笑话,乃是’幽默‘(幽默是什么东西,让我在此地神秘一点儿别说穿了妙。)我们应该提倡,在高谈学理的书中或是大主笔的社论中,不妨夹些不关紧要的玩意儿的话,一面生活太干燥无聊。这句话懂的人(识者)一读便懂,不懂的人打一百下手心也还是不知其所言为何物。所以从前陈独秀大肆其锐利之笔锋痛诋几位老先生们,从一方面看起来,我也以为是他欠’幽默‘(impotence ofhumour)。我们只须笑,何必焦急?近来做杂感栏文章的几位先生好得多了,然而用别号小品文学终觉得有点儿不稀奇。若是以’鲁迅‘来说些笑话,那是中国本有的惯例,若是以堂堂北大教授周先生来替社会开点雅致的玩笑,那才合于西洋’幽默‘的身格(幽默不是怎样卑鄙的,说他也不是丢脸的事)。”
  
  这篇文章尽管篇幅不长,对何谓“幽默”也没有加以清楚的说明,但还是提供了许多重要的信息 :第一,林语堂在西洋着作的参照下,他很早就意识到中国文学史和文学界缺乏“幽默”.第二,他认为中国向来不缺乏幽默,只是在文学上不知如何运用和欣赏。第三,他特别反感道学先生那种枯燥、无聊、正襟危坐式的着述,而偏爱轻松的带着些雅致小玩笑的说理。可见,林语堂最初之所以提倡幽默主要为了倡导一种令人读起来愉悦、轻松的写作风格。
  
  稍后他在《幽默杂话》一文中,又进一步的补充到 :“中国人天性富于幽默,这是我一再说过的……非易板面孔的人生观以幽默的人生观,则幽默文学不能实现 ;反而言之,一个有了幽默的人生观,要叫他戴上板面孔做翼道、辅道、明道的老夫子,就是打死他,也做不来。……幽默的人生观是真实的、宽容的、同情的人生观。……幽默绝不是板起面孔(pull a long face)来专门挑剔人家,专门说俏皮、奚落、挖苦、刻薄人家的话。并且我敢说幽默简直是厌恶此种刻薄讥讽的架子。幽默看见这可怜不完备的社会挣扎过活,有多少的弱点,多少的偏见,多少的迷蒙,多少的俗欲,因其可笑,觉得其可怜,因其可怜又觉得其可爱,像莎士比亚之看他戏中人物,像狄根司之看伦敦社会,像贵推之Olympian huopur,虽然不免好笑,却是满肚我佛慈悲,一时不能补救其弊,也就不妨用艺术功夫着于纸上,以供人类之自鉴。故谓幽默之人生观为我佛慈悲之人生观,也无不可。”可见,在林语堂看来,幽默不仅是一种写作技巧,同时也是一种人生观,一种达观的心态和精神。
  
  不过,他的这些主张,在当时并没有得到多少响应。直到1932至1933年《论语》刊物风行起来“,幽默”才真正引起广泛的关注,并且成为林语堂小品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此期间,他发表了许多推崇幽默的文章,比如《论幽默》《论东西文化的幽默》《论幽默感》《论孔子的幽默》等。其中《论幽默》一文最具代表性,这篇长文分为上中下三篇,全面阐述了他的幽默观,不仅详尽地解释了“幽默”的内涵,辨析了它与郁剔、讥讽、揶揄等相近概念的差异,还梳理了中西文化中的“幽默”史。这表明在林语堂的头脑中,“幽默”已完全发展为一个十分成熟的思想观念。而且最为重要的是,他还深刻地指出了幽默作为一种精神,与民族精神之间的密切关联。他认为:“无论哪一国的文化、生活、文学、思想,是用得着近情的幽默的滋润的。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其结果必有天下相率为伪的生活与文章,也必多表面上激昂慷慨,内心上老朽霉腐,五分热诚,半世麻木,喜怒无常,多愁善病,神经过敏,歇斯底里,夸大狂,忧郁狂等心理变态。”可见,林语堂推崇幽默,不仅是为了提倡一种语言风格,更是意在倡导一种国民精神。因此换个角度看,他对幽默的这种积极倡导,实际上也是在提出一种“国民性改造”方案。
  
  当然,林语堂本人可能并未意识到这一点。而且从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企图从中国固有文化中挖掘“幽默”,从孔子、孟子、老子、庄子、陶渊明、苏轼这些人物身上到处找“幽默”,又总是难以自圆其说的情况上看,其实林语堂对“幽默”的认识还存在着不甚清晰之处。不知他是否留心过这样一个现象,就是唯有当他列举西洋的例子来解释幽默时,才能做到得心应手,使读者发出会心的微笑。比如,他讲到劳埃德·乔治在一次演讲时遇到一位女权运动家,她说道 :“你若是我的丈夫,我必定给你服毒。”他回应道:“我若是你丈夫,我定把毒吃下。”又如,一位出版过《婚姻书》的德国名人,向萧伯纳求教有关婚姻意见,萧的回信是:“凡人在其太太未死时,没有能老实说他关于婚姻的意见的。”再如,苏格拉底面对他泼辣的妻子,用“雷声过后必有大雨”来自宽自解;美国总统林肯,以“他每天只看见她一分钟,而我却已忍受十二年了”来劝说小伙计不要介意妻子林太太唠叨的故事等。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其实道理很简单,就是尽管林语堂总是不愿承认,但说来说去,他所提倡的这个“幽默”,根本就是本土文化中所没有的一种西洋精神,而与我们传统中的滑稽或诙谐并不完全对应。关于这一点,鲁迅曾经一语道破。1933年3月7日和8日鲁迅在《申报·自由谈》连续发表了两篇谈幽默的杂感,即《从讽刺到幽默》和《从幽默到正经》,又于9月16日在《论语》上发表了杂文《“论语一年”--借此又谈萧伯纳》。在这三篇文章中,他明确说到自己“不爱幽默”,指出幽默的本质“是只有爱开圆桌会议的国民才闹得出来的玩意儿,在中国,却连意译也办不到”,而且认为“’幽默‘既非国产,中国人也不是长于’幽默‘的人民”.也就是说,在他看来,幽默乃是出自平等社会的一种民族精神,在专制的中国历来是没有的,而且即便输入也“免不了改变样子”,“非倾于讽刺,即堕入传统的’说笑话‘和’讨便宜”;假如是前者尽管已“失了它的本领”,即西洋人真正的幽默,但是所起的社会作用还好,能在政治高压下寄悲愤于幽默,“借着笑的幌子,哈哈的吐他出来”,但如果是后者就糟糕了,不仅流于无聊,还会遭人陷害,被那些愤怒于统治者对日采取不抵抗主义的人们所咒骂,其下场注定是不久就“归天”.可见,鲁迅对幽默的基本态度是 :当幽默作为一种西洋精神,他不喜爱,也不赞同在国内推行;当幽默堕入了无聊,哈哈一笑时,他是反对的,但当幽默倾向于讽刺,在黑暗的统治下发挥一种战斗作用,他其实并不反对。
  
原文出处:迟蕊. 林语堂对“国民性改造”的独特探索[J]. 解放军艺术学院学报,2017,(01):153-158+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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