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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侦探小说中的侦探角色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8-23 共989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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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二章】近代侦探小说概述
【】近代侦探小说与都市的关系研究
【第三章】 近代侦探小说中的侦探角色
【第四章】近代侦探小说中的都市空间
【结语/参考文献】中国近代侦探小说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三章 近代侦探小说中的侦探角色

  第一节 都市"漫游者"与上海包探。

  本雅明在《发达资本主义的抒情诗人》一书中,借由波德莱尔诗中十九世纪巴黎的拱廊街的详细阐释,提出了"都市漫游者"(flaneur)这一概念,而"都市漫游者"则被视为侦探的一个源头。何谓"漫游者"?他们是一群游荡在熙攘街道之上,成日无所事事的人,他们徘徊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随处可见他们的身影:"街道成了游荡者的居所,他靠在房屋外的墙壁上,就像一般的市民在家中的四壁里一样安然自得。对他来说,闪闪发光的珐琅商业招牌至少是墙壁上的点缀装饰,不亚于一个有资产者的客厅里的一幅油画。墙壁就是他垫笔记本的书桌;书报亭是他的图书馆;咖啡店的阶梯是他工作之余向家里俯视的阳台"[20].他们有着波西米亚民族流浪的风格,漂泊无依,居无定所,却逍遥自得。他们可以是阴谋家、落魄文人、妓女、赌徒、拾荒人、醉汉或者业余侦探等多种身份中的任何一个。这类人是城市的一份子,然而游离于都市的节奏之外,在社会分工日益细化的现代,人们整日投身于繁忙的工作中,职业剥夺了人们可自由支配的时间,也限定了人们的可活动的范围,于是生活单调,只能于工厂与寓所之间奔波。这群"漫游者"却是主流人群之外的闲人,因为没有固定工作,懒散的生活毫无规律,孑然一身,却无拘无束,他们逃离了现代都市节奏的宰制,无需讲求效率,可以迈着气定神闲的步伐穿行于错综复杂的街道,却没有某个去向确定的目的地。

  从这个角度来看,"漫游者"是城市中的异数,他们以一种叛逆的边缘人的姿态行走于都市中的,带着颓废的不事生产者的印迹。另一方面,他们却又并非完全超然于都市生活之外,他们虽然隐身于人群之中,却不是高蹈避世的隐士,因为他们也被都市本身的引力所诱惑:"人群的游手好闲者在他漫游到很晚的时候,便停步在某个仍有很多顾客的商店前。他像熟门熟路的人那样转来转去。在坡的时代有多层百货大楼吗?这无关宏旨;坡让这位心神不安的人在市场消磨一个半钟头左右。他走进一个又一个商店,不问货价,也不说话,只是用茫然、野性的凝视看着一切东西"[21].事实证明,"漫游者"也被卷入了大众消费主义的漩涡,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他们沉沦。他们更是都市生活的目击者,街道是一座城市的基本构成单位,于街道之上才衍生出无数都市景观,卡尔维诺曾说:"城市就像一块海绵,吸汲着这些不断涌流的记忆的潮水,并且随之膨胀着。城市不会泄露自己的过去,只会把它像手纹一样藏起来,它被写在街巷的角落、窗格的护栏,楼梯的扶手、避雷的天线和旗杆上,每一道印记都是抓挠、锯锉、刻凿、猛击留下的痕迹"[22]."漫游者"对这些景观的凝视比普通人群都要长久,任何一个随机发生的事件都会激起他们浓厚的兴趣,因而驻足思考,他们对身处的城市的了解程度超过了任何一个城市居民。"漫游者"与城市之间产生了奇妙的悖反:在都市中工作谋生的大众无暇去观察城市的面貌,但这群驱逐于都市主流秩序之外的"漫游者"却触碰到了真正的城市内核,对城市的每一个细部无比熟稔。

  介绍完"漫游者"这一形象之后,本雅明又对爱伦·坡的小说《人群中的人》做了简要解析。这篇小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侦探小说,然而触及到了"都市漫游者"的凝视与侦探角色如何勾连的话题。《人群中的人》讲述的是在伦敦市区的一间饭店咖啡馆里,一位男子大病初愈,百无聊赖,于是透过窗玻璃凝望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来消磨时光,自认为可以从各色行人的身材、服饰、表情等方面读出"一部长长的历史"来。在扫过一些职员、赌徒、商贩、工匠之后,他被一个陌生老人魔鬼般的面孔所吸引,发现了那人怀中藏匿的钻石与匕首,旋即开始了悄无声息的追踪。显然,书中的主角十分具备"漫游者"的视角,他有强烈的观察人群的欲望,然而他未止步于此,他从嘈杂混乱的人群中挖掘出了一个形迹可疑的人,这已然让他的身份从"漫游者"向一个侦探发展。本雅明解释道:"游手好闲者就这样变成了不情愿的侦探……他只是看起来无所事事,但在这无所事事的背后,却隐藏着不放过坏人的警觉。这样,侦探家看到了自我价值得以实现的广阔领域。他具有与大城市节奏相合拍的各种反应。他能抓住稍纵即逝的东西。"[23]

  敏锐的洞察力,以及对混沌信息流的处理能力,使得侦探不仅仅是一位城市的凝视者,他对城市的阅读方式更为具体。侦探对于城市的阅读能力也更上一层楼,面对光怪陆离的都市图景,漫游者醉心于其带来的视觉快感以及神秘体验,而侦探却能不为所动,运用理性于蛛丝马迹之间解开这些城市的秘密,找到通往真相的途径。

  历史上出现过一位名为尤金?弗朗索瓦?维多克(Francois Eugene Vidocq,1775-1857)的侦探,他的经历类似一个"都市漫游者"转化为侦探的过程。他曾是罪犯出身,多年的犯罪生涯令他熟悉各色黑道头目、销赃渠道和集会地点,于是他开始协助警方办案,成立了自己的秘密侦探机构,雇佣了一大批赌徒、窃贼、抢匪作为线人,提供情报,网罗证据,并有系统的编辑出一套罪案档案。在近现代的上海也出现了这种行当,当时称为"包探",又叫作"包打听"."包探"不是正式的警察,只是租界巡捕房雇佣的便衣密探,他们出没于人烟稠密的酒肆茶楼,暗地留心他人闲聊之间透露的讯息。"包探"这个称呼带着贬义的意味,引人唾弃,一是因为他们都是三教九流人等,出身不好,二是因为这些人的上司是洋人,飞扬跋扈,狐假虎威,充当有权有势者门下的走狗。所以在近现代侦探小说的描述中,"包探"依旧是一个不太光彩的、被否定的形象,最典型的例子是周桂笙所著的《上海侦探案·金约指案》。无论在序文还是正文中,周桂笙都以鄙夷的口吻刻画"包探",不过他也不经意间提及了"包探"与"漫游者"之间的关联。

  《上海侦探案·序》中首先追溯了一下"包探"的历史,提到"俗语说的,捕快都是贼出身,衙门里面都免不了这个弊端……无非是一班下流社会中人,在那里胡闹"[24].其实侦探与窃贼起初是同源的,维多克的故事就很好的印证了这个观点。他们都是混迹于底层,但拥有关系复杂的人脉网络,可以在城市的每一处所都布置下耳目获取线报,以此掌握了普通人不能知晓的线索,所以一个"贼"能摇身一变,成为"包探".上海"包探"的工作很自由:"除了天天早晨,到一次捕房包字间,或者有公事到新衙门走一次,其余的功夫,都用在茶馆烟间里"[25],每一位包探都配有下属,这些下属也有个人的茶会,可组织却很松散,甚至属下都未登记名录:"其余有些小伙计,还有些伙计的伙计,是没工食的,里边亦没有名字,不过借此名,跟跟腿,报报信,混些饭吃吃".[26]

  "包探"的薪资也十分微薄:"一个月不过二十几块洋钱,认真给他做车钱还不够",且形容猥琐:"歪戴着顶大顶大的大红丝结帽子,穿着元色摹本缎大襟长袖马褂,元色摹本缎或者元色绉纱马裤,薄底鞋子,不穿长袍"[27].可见"包探"虽然是职业人,大部分时间同样无所事事,直到有什么事发生,手下人才前来通报。他们的工作可有可无,没有脱离"漫游者"的生存状态。"包探"发现案件也是随机性的,这又与"漫游者"徜徉街道的方式相同,《金约指案》的开场这样写到:"且说有一天,有个包探,因为没有事情,就到四处去走走,想借此查察查察,就不知不觉走到了一个小押店门口,站了半天,原来这些押店,是专门收押小零碎东西的"[28].包探并没有什么目的明确的去处,闲逛的时候忽然被一间典当铺所吸引,由此滞留,这一举动是与"漫游者"游荡的特征相符的。然而"包探"们处理的案件基本都是鸡鸣狗盗的小案子:"包探的公事,不过以窃贼、赌徒二项为大宗,就是捉拿野鸡妓女的权利,还须与巡捕平分呢。"、"可破的就破了,不能破的,就不破也不妨事"[29]
.周桂笙悲观地指出那些大奸大恶之徒,即便犯下滔天之罪,包探"也无能为力,他们的力量渺小、微弱,不足以撼动真正的恶。

  总而言之,"包探"只是介于"都市漫游者"与"侦探"之间的一种角色,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侦探,但这一人群已然区别于普罗大众,具备了对城市的一定阅读能力。

  第二节 "城市游侠"鲁平:个体反抗与猎奇目光。

  "都市漫游者"以他们反抗主流的姿态呈现在都市的大环境之下,从反方面揭示了城市化浪潮所带来的一大问题,即个体价值的陨落。倡导效率的都市生活遵循着精密的时间刻度,流水线上的工作趋于单一化,生活模式又趋于雷同,人们看似追逐着时尚,实际上却没有太多的选择余地,消费着千篇一律的商品。在巨大的都市面前,人们愈发显得渺小、无力、微不足道,沦为社会工厂里一枚运行的齿轮,个性化的印迹、特征逐渐磨灭,丧失殆尽。

  罪犯能够隐身于芸芸众生之后,正得益于这种都市化对个人的抹杀。治安体系与警务系统虽然将人们一一编码,收录存档,但依旧是一串资料符号。可见现代都市生活中,保存自身的个性是件艰难又可贵的事,侦探文学之所以能够在市民阶层中受到欢迎,一定程度上与侦探身上折射出的个性光芒相关。

  孙了红创作的"侠盗鲁平"这一形象即是一例。"鲁平"源自法国侦探小说家勒勃朗的《亚森·罗苹奇案》,是一位"侠盗",虽然从来没人称呼"鲁平"是侦探,但孙了红的小说依然是侦探小说的模式,有罪案发生,有推理解谜,鲁平充当的完全是侦探的角色。1923 年,孙了红于《侦探世界》发表了第一篇以"鲁平"为主角的侦探小说《傀儡剧》,讲述了盗窃古董名画的鲁平与侦探卢伦之间一场精彩的较量。这一形象刚一推出,立刻收到了读者的热烈反响。

  如果将鲁平和其他近代侦探小说中登场的侦探做一番比较,鲁平无疑是个性色彩最为强烈的一位。一者,他的外貌打扮甚是与众不同,左耳下生着一颗痣,殷红如血,戴着鲜艳的红领结,喜欢吸土耳其雪茄。夺人眼球的标志特征,令人眼前一亮,极具辨识度。

  二者,鲁平性格古怪反叛,桀骜不驯,他身兼"侠盗"二重身份,神通广大,亦正亦邪,是个令警方颇为头痛的通缉之人。他独来独往,神龙见首不见尾,平素里出入富室人家、私宅公馆,做着劫富济贫,锄强扶弱的任侠之事。鲁平玩世不恭,但嫉恶如仇,对当时社会的黑暗腐朽、恶人当道、贫富不均怀揣着极强的愤懑之情。这样的性格使得他对于现实的种种不公,都拒绝隐忍,常常跳出来专门与奸商权贵作对,制造各种各样的麻烦,劫夺他们的不义之财,施以惩罚之道,再将搜刮来的民脂民膏还归原主。在《囤鱼肝油者》中,社会上横行不法的闻人余慰堂先生被鲁平(后改为费太敏)利用鱼肝油样瓶中的麻醉剂捉住,《三十三号屋》,鲁平调查一桩魔屋怪案,戳破了旧货大王梅望止发迹的黑幕,还从他手里取回两颗价值连城的宝珠,又从暴发户柳也惠那里"敲诈"了五百石大米;《紫色游泳衣》(即《劫心记》)中,鲁平在富人家假扮司机,设计帮助一位受到程立本勒索的年轻女子;《窃齿记》中,他用三枚钻戒拯救误入风尘的舞女张琦;《血纸人》中,鲁平勘破了一桩谋杀案,然而得知凶手复仇原委,死者罪有应得之后,又暗中保护,并将取得所有钱财捐赠给了一间慈善机构。

  三者,鲁平有着自己一套独到的见解与清醒的认识,在《鸦鸣声》中他声称:"在我们眼前这个太微妙的社会上,往往有许多站于绝对对立的人物,如侦探之于贼,强盗之于名人,绅士之于流氓等等,他们的身份固然是对立的,而在某种地方,他们的品性与手段,却往往是相类甚至相同的!"[30]

  善与恶之间的界线有时并非那么明晰,侦探和盗贼有时能身份互换,"盗亦有道".在他看来,侠盗信守的规条,比名存实亡,庇护恶人的法律,要行之有效许多。他将法律比喻为"一种类似符箓那样的东西",看似驱鬼惩恶,实则是权贵阶层愚弄百姓的东西,震慑不了"那些凶横而又狡诈的恶鬼",只能"吓吓笨鬼",甚至更多恶人利用法律作为幌子,招摇撞骗,躲在背后施展鬼把戏。

  鲁平的意义在于,他不仅仅是对于种种现实不公的情感宣泄,他同样象征着个体的反抗,拒绝做一个同化的都市人,他的形象虽然沾染着古代的游侠气息,又糅合了市民阶级向往的平均主义理想,但始终难以掩盖他身上焕发出的个性锋芒,他将个体的精神气质肆意舒张,挥发的淋漓尽致。

  鲁平的形象是与上一节论述的"都市漫游者"一脉相承的,他同样陷入了"漫游者"的矛盾中,冷眼旁观都市生活,却无法脱离都市生活本身,即使他是城市游侠,也被五光十色的魅力所俘获。西方社会学家齐美尔指出"外部环境给人带来的,不断加强、持续变化、转瞬即逝的神经刺激,是构成大都会个体存在的心理基础"[31].对于鲁平来说,他大抵都是因猎奇目光的驱使,展开都市探险的历程:"鲁平生平,差不多可以称为"猎奇"的专家。他的"猎奇",具有两种目的。

  其一:是为了消遣;其二:这简直也成了他的"专门的营业".凡是社会上发生了一些什么事件,不论或大或小,只要稍带一些诡奇的意味,在他心目中,便认为这是发掘面包原料的机会来了"[32].《三十三号屋》中,鲁平在报纸上看到一则"萍村怪事",一个中年男子和一对母女在搬进三十三号屋之后,莫名缘由的失踪了。一向以探奇为乐的鲁平按捺不住,专程来到贝当路的尽头偏僻之处,租下了那间屋子,想亲身调查下究竟如何。鲁平也对都市景观也保持着旺盛的观察欲望,《蓝色响尾蛇》开场,对闷热的上海之夜有一组速写式的描摹:若干抹着胜利的油彩的名角在登场,若干用白粉涂过鼻子的傀儡在发抖,若干写有美丽字句的纸张贴满了墙头,若干带有血腥气的资产在加上斜十字,若干大员们正自掩藏于胜利的大旗之后在竞演着一套著名的国产魔术,名为五鬼搬连法。他们吹口气,喝声变,变出了黄金、珠钻;吹口气,喝声变,变出了汽车,洋楼;吹口气、喝声变,变出了其他许多不伤脑筋而又值得取获的一切……仓库在消瘦,物价在动荡,吉普车在飞驶,香槟酒在起泡,庆祝用的爆竹在渐渐走潮,十字街头的老百姓,光着眼,在欣赏好看的彩牌楼。各处五花八门的彩牌楼,似已逐渐褪色;可是彩牌楼上的灯光,照旧直冲霄汉,灰暗的夜空,让这密集的灯光,抹上了梦幻那样的暧昧的一片红,这--这是胜利的光明。[33]

  读者随着鲁平的目光观察着眼花缭乱的街景,纷飞的纸张、白粉木偶、吉普车、香槟酒、迷离的都市霓虹,一个接着一个跃入眼帘,令人应接不暇。

  除却奇案、街景能够满足鲁平的好奇心,摩登女郎也时常攫住他的目光。摩登女郎作为中国最早一批效法西洋习俗的女性,是都市崇尚时髦光鲜,追求自我表现的产物。她们与传统中国女性已经相去甚远,她们穿衣考究、浓妆艳抹、擅长交际,多出入舞厅、咖啡馆等公共消费娱乐场所,纵情于物质享乐的颓废生活。

  鲁平系列故事中,就多次涉及了鲁平对现代都市女性的审视。《乌鸦之画》以某间公司地下室的餐饮部开篇,特别对一群女侍应的外貌有一组刻画,这些女性大抵不足二十,却佯装成熟,涂抹着鲜亮的口红,发型经心打理过,修眉纤腰,是摩登女郎特有的都市情调。《蓝色响尾蛇》中,鲁平潜入别墅,清理陈妙根的尸体时意外收获到一堆女人的照片,竟"双手分插在裤袋里,衔着烟,踱到尸体一旁,俯下脸看看那块玻璃板下"[34]欣赏起来,临走时也不忘将那些照片一齐带走。

  鲁平甚至醉心于"交际花"黎亚男的美貌,不能自拔。对于黎亚男的描写,也是鲁平故事中最为详尽、最为细致的,她是"上帝与成衣匠精心合制的杰作",从人群缓缓穿过时,散发着光和热,使得众人不禁有些目眩,穿"阔的直条的旗袍,一条浅蓝,间着一条粉红,鲜艳而又大方"[35],手指上"套着一枚相当大的钻戒",她用艳红的嘴角歪衔纸烟,顾盼之际,眼波潋滟。然而黎亚男的真实身份却是日伪的女特务,这个角色与都市构成了奇妙的隐喻,都市光鲜亮丽的背后暗藏着无法预知的危险。

  第三节 "知识分子"霍桑:科学意识与家国忧思。

  1914 年,程小青写下小说《灯光人影》,借鉴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创造了一位中国侦探--霍桑。霍桑一位完整意义上的现代侦探,因他具备一个侦探的职业技能,这体现于他缜密细致的逻辑推理能力与敏锐的洞察力,并能熟练地将科学知识应用于案件的侦破当中。另一方面,霍桑身上浸润着传统知识分子的道德观念,有谦谦君子之风,洁身自好,从不与恶势力同流合污,面对现代都市文明的崛起,传统伦理观的失落,他流露出了深深的家国忧患意识。

  科学意识破除了封建迷信的历史,侦探小说正是它的代表。在一些程小青的于侦探小说的理论文章中,可以看出程小青对侦探的"智性"是极为推崇的,他相信侦探小说是一种"化装的通俗科学教科书"[36].他写到:"侦探小说除了"情"的原素以外,还含着"智"的意味。换一句说,侦探小说的质料是侧重于科学化的,它可以扩展人们的理智,培养人们的论理头脑,加强人们的观察力、想象力、分析力、思考力,又可增进人们辨别是非真伪的社会经验……(我国)警察、侦探和检验吏等等的智识程度还不够,有些偏僻的地区,简直是不学无术,谈到科学方法的侦查、集证、检验相去不知几千里。"[37],科学意识才是侦探的内核,触及到这一点,是对"都市漫游者"起源而来的侦探的进一步阐发,凝望城市,洞察种种罪恶只是开始,真正意义上的侦探还需利用实证主义的科学方法解决案件。

  程小青对霍桑形象的塑造,正是科学、理性思维的化身。在《窗》这篇小说中,程小青借霍桑之口说到:"我觉得当侦探的头脑,应该像白纸一张,绝不能受任何成见所支配。我们只能就事论事,凭着冷静的理智,科学的方式,依凭实际的事理,推究一切疑问。因此,凡一件案子发生,无论何人,凡是在事实上有嫌疑可能的人,都不于成见,就把那人置之例外"[38].侦探应去除主观臆断因素的干扰,讲求真凭实据。《白衣怪》中,反派梁寿康一出场即给人极坏的印象,一口灿然的金牙,看人斜视,非常浮滑,他的嫌疑重大,连官方来的警探汪银林也料定他的罪名,但霍桑没有妄下结论,一切还只是推想,缺乏实在证据,凭借第一印象断案不是一名侦探该做的。《楼头人面》中,张友恩于家中被害,现场遗留下的蛛丝马迹显示,一切是一名叫做严公声的男子所为,加之他又是张曾经的情敌,有着极大的作案动机。霍桑却不为所动,实地勘察,找出重重疑点与矛盾之处,一边分析,一边举证,终于查明死者乃是自杀再嫁祸于他人,使得严公声沉冤得雪。霍桑智慧的过人之处更体现在他能见微知著,从常人忽视的零碎细节里推断出人的性格特征,《舞后的归宿》中,他拾起一截还没有烧完的烟嘴,发现烟嘴本身没有擦伤痕迹,尾端也缺失牙印,只有外部擦拭得很亮,由此窥见了主人的个性谨小慎微,生活节俭。

  由于程小青本人教育程度很高,不仅翻译了《福尔摩斯探案》,还广泛涉猎了各个门类的自然科学知识,曾经作为函授生进修了美国大学专业的"侦探学"、"罪犯心理学"课程,谙熟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心理学博士聂克逊的《著作人应知的心理学》,美国韦尔斯的专著《侦探小说技艺论》,刑事心理学家葛洛斯(H.Gross)的侦查理论,法国犯罪学家拉卡萨尼(Lacassagne)的学说,以及日本胜水淳行的罪犯社会学等。他也在五四时期的《学生杂志》上登载科普性质的文章,如《怎么样试验空气的压力》(1921 年 3 月 8 卷 3 号)和《人类学上的新发见》(1922 年9 月 9 卷 9 号)等,此外还翻译了诸多文章,例如美国红十字会救生队队长W.E.Longfellow 著的《泅泳新术》(1921 年 1 月 8 卷 1 号),从仿生学的角度一一介绍了"水鸭觅食"、"莲花"、"泥龟游于浅濑"的潜水功能;又从物理学角度详细分析了"滑雪橇"、"浅水桨"和"风车"的运动原理。同时,《学生杂志》还发表了他的许多译述文章,包括其他还有 A.Bemington 著《人类何以不能长生》(1921 年2 月 8 卷 2 号),Richard Cregory 著《科学的使命》。[39]

  近代侦探小说家没有一人能在此方面与他媲美,所以在霍桑在技术层面,展现出的专业知识素养是极高的,这体现于五花八门的先进的科技成果运用,《霜刃碧血》中,霍桑钻进化验室,使用"显微镜、照相机、铅粉瓶、照相纸、放大镜"化验毒药成分,找出真凶,《舞后的归宿》中,霍桑将"放大镜、软尺、铅粉、骆驼毛帚、纸片等物放在他的外衣袋中",跑去丈量鞋印。在《血手印》一案中,霍桑介绍了一种血液鉴定的试剂--淡亚马尼亚液,将这种液体滴在刀刃上,就能鉴别出到底是血渍还是果汁,如果是果汁显现出绿色,如果是血液,则颜色不变。除了化学鉴定仪器,霍桑还运用了现代行为心理学理论,《两粒珠》中霍桑立足青春期少年的渴慕心理,推理案情,解开了包朗的疑问"那宋伯舜和陈秀梅二人同样接得那粒假珠,为什么一个信做真的,因而生出了一番波澜?一个都立即辨出假珠,当时退了回来?"[40],原来前者意外所得,欣喜之余无暇估顾及真伪,后者却因为情人关系,早知那人赠珠,就会细细把玩珠子的优劣。两者迥然相异的心境自然导致了相互矛盾的结果。

  霍桑的科学精神,是五四启蒙传统与救亡情结的延续,他身上打下了传统知识分子深深的烙印,拯时济世的使命感,挥之不去的忧患意识,弥漫于小说的字里行间。面对旧时代的土崩瓦解,被帝国主义盘踞的中国何去何从?古老道统的佚失,与晚近文明的冲击,究竟如何取舍?这是当时知识分子阶层苦苦思索的问题。科举制度不复存在,文人团体失去了进身之阶,从精英的神坛之上忽然掉落进了现代都市的漩涡里,他们寄居于报馆,靠贩卖文字勉强维持生计。他们望向窗外霓虹耀目的世界,又陷入了新一轮的迷惘,他们看待都市有着极为复杂的心态。都市文明带来了理性的光辉,照亮了昏聩蒙昧之中的中国社会,然而有光明就有暗影,繁华背后是沉沦的乐土,是魑魅魍魉横行无忌的深渊。受城市文明哺育的霍桑也存在着同样的矛盾,他踽踽独行在时代的前列,却期待传统伦理秩序的回归。

  在《请君入瓮》中,霍桑表现出了这般对于家国时局的感慨:我又想起近来上海的社会真是愈变愈坏。侵略者的魔手抓住了我们的心脏。

  一般虎怅们依赖着外力,利用了巧取豪夺的手法,榨得了大众的汗血,便恣意挥霍,狂赌滥舞,奢靡荒淫,造成了一种糜烂的环境,把无量的人都送进了破产堕落之窟、结果因着生活的艰困,顽强的便铤而走险,剽掠掳动的匪党跟着层出不穷,骇人听闻的奇案也尽足突破历来的罪案纪录。

  这一段点出了上海滩盗党横行,作恶多端的可怕现实,另一方面也隐隐透露了霍桑对于现代文明的一大焦虑--金钱对人心的腐蚀。"金钱"关涉的是谋夺私有财产型犯罪,历来是侦探文学作品中不可分割的一大主题。19 世纪中叶,一批新兴贵族与资产阶级产生,他们占有社会绝大部分的财富,社会两极分化日趋严重。因而他们的财产引发了恶徒们的觊觎,他们顾及自身身份,不愿与警察机构合作,于是转而求助于私家侦探,侦探起源之初,完完全全是私有财产的保护者。霍桑也是这样一位侦探,在他处理的大大小小的案件中,财产类型犯罪占据绝大多数,如《灰衣人》中陶秀美与丈夫本来过着家境殷实的日子,却因挥霍无度和一次火灾的损失,经济情况每况愈下,她贪图享乐的生活,用尽手段抛弃原配丈夫,想嫁给富家公子为妻。《地狱之门》中,赌徒樵生成日混迹娱乐场所,结果债台高筑,身无分文,穷途末路之际,他自编自导了一出绑架案,向亲生父母诈骗一笔赌资。《无罪之凶手》中,冯守恒妄图独霸遗产,于是设下毒计杀死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兄长冯守恒。在《舞后的归宿》中,霍桑反思道:我觉得物质文明,一方面固然可以提高人生的享受,另一方面却做了人类互相争杀的主因。我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思想,对于物质方面都采用一种压抑和轻视的态度。孔子所说的:"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义也。"这一句话,就可以代表一切。因着这种思想的结果,我们在物质方面固然没有多大成就,但社会间争夺残杀的现象,也未始不是因此而比较地减少。自从我们的大门给人家敲开以后,这物质方面的对比,更赤裸裸地显露出来,因此我们便被认为一个物质落伍的国家。可是我们的物质欲望一经引诱,却不能因为自己不能生产而依旧遏抑着,于是都市社会中的一般人,目光都集中在现成的享用上;社会既然因此而更见混乱,国力也一天天地消损了![41]

  程小青反复对这一主题的书写,揭示了传统伦理与现代欲望间的冲突,霍桑内心的家国忧思,也正是源于对现代文明的焦虑。当物质文明的极大程度丰富之时,人们的贪欲不断膨胀的现实景象。金钱使得人心丧乱、堕落、腐化,变得唯利是图,纷纷干起了谋财害命的邪恶勾当,社会秩序由此失去了控制,滑向了罪恶的渊薮,传统伦理已然在现代商品化浪潮中崩溃,古代中国是一个构筑于血缘关系基础上的宗法社会,无论夫妻、父子还是兄弟,都是儒家思想系统下确立的伦常秩序,以这一套家庭纽带维系整个社会的运转。然而在现代都市文明中,拜金主义放大了人们内心深处对"物"的崇拜,在物与物的交换过程中,遵循的是机械式的、契约式的商品原则,这一切并不需要古典的伦理道德体系来维系,连同传统价值观也可一并摒弃,个体从中"挣脱"出来,自由追逐自身的"欲望".

  从这方面来看,发达的物质文明吞噬了人性良善的一面,更扭曲了人与人之间关系,一个个异化的个体在罪恶泛滥的时代举刀相向。霍桑这一形象身上所混杂的科学意识与家国忧思,一方面是现代城市文明的热烈冀望,呼唤科学技术的传播发展能将中国社会送入现代化的道路,以此抵御外侮,振兴衰微的国家。另一方面,他激烈批判了城市勃兴伴随而来的种种道德沦丧、社会罪恶,霍桑不仅暗喻了现代文明的两面性,也与当时大都市上海构成了某种契合,民国初年的上海处于急速成形的现代化历程中,在各个层面上传统不断与现代交织、碰撞,产生矛盾、悖反的景象,在他身上得以完整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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