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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概况和运作机制

来源:学术堂 作者:刘老师
发布于:2014-06-24 共4249字

论文摘要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文献现状

  国外没有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绝大多数研究的研究对象为创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方向包括信息技术行业、生命科学及医药行业、基础设施行业等。

  国外针对投资于基础设施行业的创业投资基金研究均是以基础设施产权私有化、经营定价自主化为基础展开的,并不适用于发展我国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

  (二)国内文献现状

  关于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的研究分为对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必要性研究、对其运作模式的研究和对基金发展过程中问题及解决方案的研究。主要研究包括:季敏波(2000)“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战略与模式选择”提出基础产业基金宜采用渐进式组织模式。黄金辉,程治中(2004)“对发展中国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问题的探索”提出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质押概念。周新军(2012)在“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如何消除收益瓶颈”中,对发展我国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举措提出了一些描述性建议。张鑫鑫(2009)“中国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运作及其支撑环境研究”提出了对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支撑环境的分析。

  综上所述,我国针对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的研究主要为描述性的分析和建议,本文提出适合我国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组织模式、运作机制及支持举措,以期望为我国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的进一步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二、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概况

  (一)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的定义和特点

  在我国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创新型金融工具,对其定义有多种不同形式,以下列举几种典型的定义:

  1.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借鉴国际创业投资基金运作经验,结合我国具体实际,对未上市企业直接提供基本支持,并从事资本经营与监督的集合投资制度。它是一个与证券投资基金相对等的概念,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可流通证券,产业投资基金直接投资于产业领域(刘建均,1999)。

  2.产业投资基金是以个别产业为投资对象,以追求长期收益为目标,属成长型及收益型投资基金。这些基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对某种特定产业有兴趣的投资者资金,已扶植这些产业发展(欧阳卫民,1997)。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作为产业投资基金的一种,主要针对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需求大、投资回收期长的基础设施产业。与其他产业投资基金相比其具有收益稳定、投资回收期长、前期回收率低、流动性差等特点。

  (二)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的组织模式

  1.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组织形式宜采用公司型。投资基金按照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公司型和契约型。公司型基金是通过设立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收益凭证)募集资金,基金本身是一个独立法人,投资者既是基金的持有人又是基金公司的股东。契约型基金是指根据信托契约,通过发行收益凭证而组建的投资基金,基金本身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只是一个虚拟企业,投资者仅是基金的所有人。契约型基金中的基金管理人、投资者、托管人之间只存在合同关系,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不具有经营权。由于公司型基金具有永久性、经营比较稳定、投资者具有经营权,这与基础设施产业投资资金需求大、投资回收期长、收益稳定的特点相符合,因此应建立公司型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但我国目前的产业投资基金均采用契约型组织模式,这并不符合国际惯例,大多海外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采用公司型组织模式。

  2.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组织形式宜采用封闭式。投资基金按照是否可以追加投资或赎回投资份额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的资本总额和份额总数可以随时变动,即根据市场情况发行新份额或赎回已发行份额的投资基金。开放式基金规模可变,投资者可以随时赎回基金份额。此种基金没有时期限制,但不能上市发行。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资本总额及发行份额在发行初确定,在发行完毕后和规定的期限内,资金的资本总额及发行份数保持不变的投资基金。封闭式基金在发行期内不可赎回,有时限限制一般为5-15年,此种基金可以公开上市发行。由于封闭式基金没有赎回压力有助于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从事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同时封闭式基金可以公开上市发行,其解决了基础设施项目上市困难,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推出无门的困境。因此应建立封闭型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投资者通过在二级市场交易基金的方式实现退出。

  三、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机制

  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机制包括基金的筹资设立、投资操作以及撤资退出等步骤。其中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的筹集与退出是基金运作过程中两个最重要的环节,故本文主要对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的筹资方式与退出方式展开分析。

  (一)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的基本程序

  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的基本程序包括以下几个阶段:筹资、投资及退出。投资阶段又包括项目的筛选、评估、谈判和交易设计、投资后管理四个环节。图1为产业投资基金从项目筛选、投资至资金退出的运作过程。

  1.寻找、筛选具有投资价值的基础设施项目。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成立后,首先要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符合基金发展目标的投资项目。当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寻找投资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公司寻求基金投资时,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应根据合理的筛选原则选择和审评不同投资项目。

  2.项目评估。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需要对通过初选的项目进行进一步评估,通过对项目市场前景、技术水平、法规政策等方面的分析,准确把握项目的收益及风险水平。

  3.谈判和交易设计。某一基础设施项目通过了项目评估后,就进入了项目方和投资方在关于项目投资数额、投资回收期、投资回报率等交易内容进行协商谈判的过程。经过对交易内容和交易具体细节协商谈判后,交易双方签订投资合同。

  4.投资后管理。在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成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股东后,基金作为项目的合伙人或合作者拥有参与项目管理的权利。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应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监督,定期审查项目财务报告,参与项目建设经营过程中的重大决策。

  5.撤资退出。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对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目的并不是对其占有并控制,而是为了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基础设施项目建成运营后,基金最初的投资实现资本增值,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应在适当时机选择适当方式退出基础设施项目,以保证拥有充足的资金投资于其他盈利性更高的项目。

  (二)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的筹资机制

  基金筹集是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运作过程的第一步,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如果不能筹集到足够资金,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就无法成立,更谈不上投资操作和退出机制了。因此,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的筹集方式十分关键,它关系到基金能否顺利成立。

  投资基金按照募集方式可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募是指以公开形式向非特定对象发出要约以募集资金。私募是指以非公开的形式向特定对象发出要约以募集资金。公募基金需要进行信息披露、阳光操作,而私募基金无需披露信息、不受到公众监督,具有较好的隐蔽性。由于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所需募集资金量较大,并需要吸引社会资本,此外对公共事业类项目的投资应该受到公众监督,因此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应采用公募形式。公募基金的发行方式又可以分为包销和代销。包销发行是指投资银行或其他证券承销商以低于发行价的价格买入证券,同时承担无法卖出的风险。代销发行是指投资银行或其他证券承销商只有尽最大努力出售证券的义务,并无购买义务,证券承销商只从售出的证券中收取佣金。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国尚处于探索阶段,其资金需求量巨大,很难寻求愿意承担巨大风险的承销商,故应采用代销方式发行。

  (三)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的退出机制

  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与其他投资基金相比资金退出比较困难,如果基金无法顺利退出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这不仅会影响基金投资其他收益率更高的项目还会影响投资者信心。

  因此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的退出机制直接影响基金的成败。以下列举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几种主要退出渠道:

  1.首次公开上市(IPO)。通过上市退出是产业投资基金退出投资企业的主要方式,我国目前已成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如渤海产业基金)也主要依靠投资于IPO初期企业,通过企业上市出售公司股票获得资本利得。但由于基础设施产业的特殊性质,盈利水平较低,我国尚没有供基础设施产业上市的特定市场,基础设施项目想在主板上市发行十分困难。

  2.对战略投资者转让和回购。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可以与基础设施运营商合作,通过项目转让实现资金退出。但由于我国基础设施产业均为政府所有,其本身己经拥有项目控制权,况且财政资金十分紧张,政府不会积极运用财政资金回购投资回收期较长的基础设施项目股权。因此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想通过与政府签订回购协议实现退出十分困难。

  3.资产证券化。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实现资金退出。我国于2006年开始试点资产证券化项目,但目前仅有莞深高速公路、华能澜沧江水项目等几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我国基础设施项目资产证券化尚处于探索阶段,对单一基础设施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难度较大,其对基础设施项目收益性及基础设施开发公司要求都较高。因此,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基础设施项目资产证券化实现退出也比较困难。

  综上所述,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缺乏有效的退出手段,更为可行的方法是参照澳大利亚基础设施产业基金的模式,通过基金上市的方式实现投资者退出。

  四、研究结论

  本文首先介绍了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及基本特点,重点研究了适合我国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组织模式及运作机制。本文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

  1.当前,我国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来源单一,缺乏有效融资渠道,发展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不仅能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还能优化基础设施产业结构,拓宽融资渠道。

  2.由于我国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尚处于探索阶段,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宜采取以公司型、封闭式、公募方式为主的设立方式,其资金来源主要有个人资本、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等,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宜采用基金公开上市方式以实现投资者推出。

  参考文献:
  
  [1]季敏波徐莉芳,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战略与模式选择,经济研究,26(5),37~41
  [2]周新军,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如何消除收益瓶颈,产经前沿,2012(7),56~58
  [3]欧阳卫民等:《产业投资基金》,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4]季敏波:《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研究》,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5]黄金辉程治中,对发展中国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问题的探索,经济体制改革,2004(3):97~99
  [6]高永岗,渤海产业基金的运行机制分析,生产力研究,2008(3):29~30
  [7]向吉英,《经济转型期产业成长与产业投资基金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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