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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防洪排涝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策略

时间:2020-09-04 来源: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 本文字数:3826字
作者:郝婷 单位:临汾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摘    要: 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应统筹城市上下游河道防洪工程、泄洪通道和蓄滞场所的防洪能力。综合考虑蓄、滞、渗、净、用、排等多种措施并用,提高水利工程引排调控能力。文中主要论述了河道防洪工程、排涝系统布置、防洪排涝监测以及与流域区域防洪体系协调措施这四个方面。通过采取一系列防洪排涝措施,为城市防洪排涝安全和健康发展提供支撑和推动力,改善现状城市积水现象,提高城市抗灾能力。

  关键词: 城市; 防洪排涝; 措施;

  1、 防洪排涝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 现状河道防洪能力

  汾河是流经临汾市的第一大河,属汾河下游段。近些年,汾河已完成河道生态治理工程。现状规划范围内已完成河道生态治理河道长度14.90 km。起点为屯里汾河大桥,终点为309过境汾河大桥。洪水标准为50 a一遇设计。

  涝河为汾河一级支流,洰河为涝河干流的较大支流。涝河、洰河在南同蒲铁路下游处汇流为涝洰河,最终流入汾河。近些年,涝洰河已完成部分段河道生态治理工程。现状规划范围内已完成治理的为:洰河河道治理段长4.50 km、涝洰河汇合后河道治理段(即高河段)右岸长度4.40 km。涝河治理段洪水标准为50 a一遇设计;洰河治理段洪水标准为50 a一遇设计;涝洰河高河段治理段洪水标准为50 a一遇设计。涝洰河上游建有涝河、洰河水库,发生超标洪水时,利用上游水库调节,基本保障临汾中心城区防洪安全。

  仙洞沟涧河是汾河一级支流,规划范围内为仙洞沟涧河入汾口段,长度1.00 km,现状未做防洪治理工程。母子河是汾河的一级支流,属于龙祠泉的退水渠,规划范围内为母子河入汾口段,长度0.50 km,现状仅完成入汾口桥梁1座及景观溢流堰2座等,未做防洪治理工程。

  1.2、 现状雨水管网排水能力

  中心城区现状设有排水主干管4条,排水干管9条,雨水泵站5座。老城区的排水系统以雨污合流制为主,排水管道覆盖率较高。新建城区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管渠铺设较分散,雨水管渠的覆盖率较低。

  不同区域的设计标准不同,临汾城区现状采用的设计标准一般为0.50—1.00 a,部分改造管道可能采用设计标准为1—2 a。新建城区的排水系统基本能够达到1 a一遇的标准。老城区的管道有些埋设时间已久,没有经过详细设计及记录,新旧管道同时存在,旧管部分存在堵塞,无处排水现象。老城区经过改造后的管渠部分能够达标,未改造管渠尚未达标。
 

临汾市防洪排涝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策略
 

  1.3、 主要存在的问题

  现状河道防洪标准低于临汾市总体规划要求。汾河虽已完成河道生态治理工程,但现状洪水标准为50 a一遇设计,达不到100 a一遇设计。涝洰河还有部分段未完成生态治理。涝洰河入汾口现状洪水标准为50 a一遇设计,达不到100 a一遇设计。仙洞沟涧河入汾口、母子河入汾口未做防洪治理工程。使临汾中心城区防洪安全存在安全隐患。

  随着城区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区排水能力呈下降趋势。排水设施的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的需要。市区的低洼地段、立交桥等处,现有排水泵站的抽排水能力不能满足大、强降雨时所需的抽排水需求。部分立交桥甚至未设置抽排水泵站,导致一到雨天就在该处形成积水。目前城区排涝沟渠不畅,排水能力严重不足,极易形成内涝,在城市建设征用土地建设过程中,忽视了城市排涝,填没、侵占了水渠,造成雨洪水无滞蓄缓冲空间,加大了涝灾损失。城区排水系统不完善,未形成完整的排涝体系。

  2、 防洪排涝标准

  根据《防洪标准》,结合临汾市区人口规模和城市重要性,确定临汾市中心城区的防洪标准为100 a一遇;汾河两岸堤防按100 a一遇标准设防。涝洰河、洰河、涝河两岸堤防按50 a一遇标准设防。涝洰河入汾口、仙洞沟涧河入汾口、母子河入汾口同相应汾河干流防洪标准,为100 a一遇标准。

  临汾市中心城区防涝标准为30 a一遇24 h长历时暴雨。雨水管渠建设标准,下立交、地下通道、下沉式广场等易涝点不低于15 a;行政中心、交通枢纽、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重要地区和供水、供电、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不低于10 a;城市主干道、雨水主干管不低于5 a;城市次干道、雨水次干管不低于3 a;其余一般地区、支路、雨水支管等不低于2 a。

  3、 防洪排涝措施

  3.1、 河道防洪工程

  3.1.1、 汾河防洪工程

  汾河在规划范围内河道长度14.90 km。起点为屯里汾河大桥,终点为309过境汾河大桥。现状防洪标准为50 a一遇设计,根据防洪标准要求,应将防洪标准提高,达到100 a一遇标准。确保河道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和土地安全。工程内容包括加高加固河道堤防、河道疏浚、主河槽固槽等,使河道行洪能力达到防洪标准。

  3.1.2 、涝洰河防洪治理工程

  涝河河道治理工程位于临汾盆地中部的尧都区,治理范围为:108国道桥至南同蒲铁路大桥,涝河河道治理段长6.00 km;洰河河道治理工程位于临汾盆地中部的尧都区,治理范围为:108国道桥至南同蒲铁路大桥,在已完成治理部分的基础上,洰河河道治理段长3.80 km;涝洰河高河段河道治理工程东起南同蒲铁路(涝洰河交汇处),西至涝洰河入汾口,在已完成治理部分的基础上,治理河道总长度为3.90 km;涝洰河入汾口治理工程主要针对入汾口处0.50 km范围内河道治理,以达到相应汾河干流100 a一遇防洪标准。工程内容包括堤防工程、浆砌石护岸工程、河道清淤疏浚、主槽防护工程、护基工程、排水涵洞、排水口等。

  3.1.3 、仙洞沟涧河入汾口及母子河入汾口治理工程

  仙洞沟涧河入汾口治理工程针对入汾口处1.00 km范围内河道治理,母子河入汾口治理工程针对入汾口处0.50 km范围内河道治理,以达到相应汾河干流100 a一遇防洪标准。包括护岸工程、堤防工程、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等。

  3.2 、排涝系统布置

  3.2.1、 城市雨水管渠系统

  规划中心城区雨水管渠分为6个排水系统共计62条:其中,老城区排水系统规划雨水干管14条,初期雨水送入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东城区排水系统规划主干管1条,干管8条,初期雨水送入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河西区排水系统规划雨水干管13条,初期雨水送入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南城区排水系统规划雨水干管6条,初期雨水送入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新兴产业园区排水系统规划主干管1条,干管7条,初期雨水送入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涝洰河区排水系统规划雨水干管12条,初期雨水送入第五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2.2、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

  结合临汾市区域位置特点、土壤条件、地形地势等,规划低影响措施选择主要包括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以及雨水调蓄池等。

  下凹式绿地是天然的渗透设施,对雨水具有渗、滞的作用,同时有净化作用。可应用于公园、公共绿地、道路和广场内。透水铺装可用于广场、停车场、人行道及车道,可补充地下水并具有一定的峰值流量消减和雨水净化作用。生物滞留设施指在地势较低的区域,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蓄渗、净化径流雨水的设施,适用于建筑与小区、工业区、停车场和道路等。植草沟适用于建筑与小区内道路,广场等不透水面的周边,可收集、输送和排放径流雨水,也可作为生物滞留设施等影响开发设施的预处理设施。城市公共排水系统宜在适当位置布设雨水调蓄池和流量控制井,采用调控排放的形式进行雨水利用。

  低影响开发雨水措施应根据地形地势综合设置,以达到更好的效果。规划下凹式绿地面积175.80万m2,渗透性停车场规划面积29.17万m2,硬化道路透水铺装22.54万m2,雨水调蓄池15座,调蓄容积21.80万m3。

  3.2.3、 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

  设立城市涝水行泄通道,老城区的行泄通道为南外环雨水管道和沿汾河东岸的暗涵;河西区行泄通道为规划一街排水明渠;东城区的行泄通道为沿同蒲铁路的规划雨水主干管、沿108国道(东外环)东侧设置的雨水排水涵洞;南城区的行泄通道为沿108国道南侧的排水明渠;新兴产业园区行泄通道为沿108国道南侧的排水明渠和沿同蒲铁路雨水管道。

  设置大型雨水调蓄池和雨水泵站,结合低影响开发雨水措施中心城区规划雨水调蓄池15座,其中老城区5座,东城区3座,南城区4座,新兴产业园区3座。在城市道路下立交下穿路段设置雨水排水泵站,将下穿路段的雨水提升,排入城市雨水管道系统。规划共设置雨水泵站12座,其中保留原有泵站3座,现状改造2座,新建泵站7座。排除城市管道或低洼地带积水,防止内涝的产生。

  3.3 、防洪排涝监测

  为确保城市防汛安全,提高对暴雨洪水、防洪排涝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轻灾害损失,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城市防洪排涝监测站网,建立城市防洪排涝数字信息化管控平台、完善城市灾害预报预警、防洪排涝调度与应急管理系统。建立信息化监测管控机制。

  3.4、 城市与流域区域防洪体系协调措施

  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过程中应最大程度减少对流域区域的影响,考虑域外来水,同时还要与其他规划相协调。

  城区域外洪水排洪设施:七一渠以东与汾河间区域雨洪汇集考虑沿河西区边缘设长约12.00 km的截洪沟,并按照主干道设置11条共20.00 km长东西向排洪明沟以利区间雨洪排入汾河。

  与环城水系协调措施:东城区和南城区防洪排涝布置应与环城水系规划建设相协调,设计标准内洪水采用前述工程措施解决,对于超标洪水考虑环城水系作为城市防洪行泄措施。

  4 、结语

  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应统筹城市上下游河道防洪工程、泄洪通道和蓄滞场所的防洪能力。综合考虑洪涝特性和工程条件,妥善安排城市洪涝出路,合理划分城市防洪排涝分区。综合考虑蓄、滞、渗、净、用、排等多种措施并用,提高水利工程引排调控能力,使城市防洪排涝的标准及能力逐步适应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参考文献

  [1]梅锦山,侯传河,李小燕,等.防洪标准:GB50201-2014[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4:5-6.

  原文出处:郝婷.临汾市城市防洪排涝措施[J].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20,49(06):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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