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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庄和儒家的自然观及其对生态文明教育的启迪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10-29 共3311字

  一、前言

  建设生态文明是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五位一体”布局的重要一维,即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使其成为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有机组成。

  自然主义认为人只是动物的一种,不再是上帝旨意所创造出来的万物之灵,而是生态系统的一分子,依循自然的法则而生存,此即生态文明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思维理念:其一,要有广阔的宇宙观,即思维不能局限在地球的生态环境内,而要有更广大的宇宙视野;其二,要有长远的未来观,除了要考虑当下人类的生存外,更要考虑人类未来的生存问题。以上的思维理念,其实就是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思维,即生态思维。

  在笔者所做的调研中发现,当下生态文明教育的理念多取材于西方环境教育思想,鲜有基于我国传统文化的视角。我国古代先哲对于环境的生态思维,虽历经千年,但其理论指导意义和对实践的启发仍然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本文就是尝试回归中国文化的本源,从老庄及儒家的自然观入手,分析其蕴含的生态哲学理念,探讨其对当下生态文明教育的启示。

  二、老庄的自然观:生态中心论

  (一)万物的起源

  对于万物起源问题,先秦诸子的回答各异,但是道家的鲜明观点认为万物起源于“道”.老子在《道德经》首篇提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老子认为人应效法大地,大地效法天,天效法道,而道要效法“自然”,这种既自由、自主,又自行决定目的地之运作,可以达致和谐有序的生态观。当人以“无为”(不干预)自然界的“法自然”,顺应本性的方式生存,就可以体验到人生命的意义与法则,成为有“道德 ”的人。

  ( 二 ) 人与自然的关系

  在老子而言,人对自然或物种的态度应该合乎自然的规律和法则,也就是合乎造物主“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的态度,这段论述简明扼要地指明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法则:树立不以人为中心的自然观,尊重自然界的规律和法则。

  反观庄子,他在《齐物论》中首先提出万物“一齐”的说法,亦即万物是平等的,人不要单从自身的利益、需要出发,也不应以万物对自己是否“有利”或“有用”的关系为着眼点,因为万物并没有贵贱、高下之分。如果这样,就不会造成以人为中心的生态观,反而会形成“天人合一”“万物一齐”的平等生态观,很接近西方以生态为中心的观念。不单如此,庄子在《齐物论》中还提出解决人与自然关系的问题。他以相对性的原理为基础,不再把“人”与“物”分为“主”与“客”,却主张二者平等。庄子的生态思想是超越时代的,在他看来,人、物、身、心、形、神不再二分。

  话虽如此,道家的出世态度,以及回避社会制度、无为的政治取向,对现代生态保护来说是比较个人化和消极的,虽可减少人为的破坏行动,对大规模的社会行为却显得软弱乏力。理论虽好,但在实际运作上就流于理想化,曲高和寡,缺乏实效。

  三、儒家的自然观:人类中心主义

  与老庄的思想有别,儒家没有把物视为有灵性的个体,同时亦保留亲疏有别的选择权。下文从三方面来论述。

  (一) 万物的起源

  儒家对万物起源问题的回答是“上天有好生之德”,即儒家认为“天”是万物发育生长的根源,可见天地运行、生生不息是生命开始的根源,所谓“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

  人作为天地万物的一份子,如何自处?如何与万物交往?应持有什么态度?这都是生态教育的核心问题。在儒家思想中,人与天有某种合一和连续性,彰显在自然界中的“仁”,也是构建人内在本性的“仁”,因此人是从他内在修养的德性去了解外在的“自然”,这是一种人文化的“天人合一”.

  (二)人与自然的关系

  儒家是从德性主体出发说明人与自然需要和谐相处,而不是对立、对抗或是改造征服,互相竞争。

  从儒家的视角而言,人的道德对生态的和谐起着重要作用,所谓“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而“致中和”实现之关键在于育人。儒家与老庄不同之处在于,儒家没有把自然摆在人类之上,老子却把自然高举在人之上;庄子把自然与人放在平等的位置,儒家则把人放在一个比较超然的地位,指出只要能“致中和”,便可与天地鼎足而三,肯定居于万物之上。

  在儒家的“人与自然关系”学说中,荀子无疑是人类中心主义的支持者,他强调的是人应顺应自然的法则,而不是自以为是地去改变自然的秩序。儒家当中主张人为主体的思想虽然占了主流位置,但仍强调人要以“天地生物之心”为心,这揭示了儒家的自然观,并对人提出了内修外养的道德标准。所谓内修即为要有 “为天地立心”的德性,所谓外养即为在与生态共处的实践中去实现“天地万物一体”的德行。儒家思想鲜明地表达了人与生态平等的观点。

  在儒家看来,人高于动物,可见儒家并不支持一个人与物完全平等的关系,人与自然是有区分、有等级的,这是出于实际的考虑,也是较为务实的生活态度。如果不以“仁”为出发点,就会造成生态灾难,所以儒家主张人对生态的态度应是以仁爱之心、恻隐之情、爱护之意去看待之。

  (三) 人对自然的责任

  在儒家来说,人的心性修养包括与外在世界或社会的参与,不只是职责,更是与个人“成圣”息息相关。通过关顾其他生灵,可以培养“仁”,并达致天人合德的境界,修养成圣人的质量。

  至于实践方面,中国古籍中也有不少很好的实例。在孔子而言,他喜爱自然,曰:“智者乐山,仁者乐水。”这充分反映出孔子本人喜欢亲近大自然,享受山水之间的生活。俗语云“爱屋及乌”,即人只有对自然生态建立起喜爱、享受、欣赏之心,才会发出爱护之情,内发地在实践中保护自然、关爱生态,这也是中国山水画与山水诗词发达的原因之一。孟子更进一步视自然界不但是美感与快乐的源头,他强烈反对以违背生态规律的方式行事,同时强调生态是人类生存的根基和保障,此即谓“顺天者存,逆天者亡”.

  四、对生态文明教育的启示

  在中国传统的儒、道文化中,有不少前卫、新颖且实用的生态观念和伦理可以指导当代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其中蕴藏的环保理念,由自然资源的运用、生活模式的实践,到人格修养的指南、对万物怜悯之心的培育,以至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等等都有触及,无疑是个多元而有深度的思想宝藏。

  儒家自然观教育我们,自然生态是一个生命的系统,由生命的诞生而形成。这不是一个机械式的系统,也不是一个静止不动的体系,人不但是其中一员,且有份参与万物之化育。因此,在生态文明教育实践中,首先要明确人之于生态系统,既是有机组成也肩负着改造自然、发展生态的义务。儒家把重点放在人的修养,体现的是一个以人为主体、以道德“仁”为基础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最终达到“与万物并存”的理想境界。由此可见,对于生态文明教育,儒道两家给出的启示是不一样的,儒家强调“仁”的养成,以“仁”之道德境界哺育万物;而道家则以自然的秩序引申入人间生活之中,顺应生态的规律和法则,故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家以自然为最高标准,也以崇尚自然为生活的方式,以相对的方式看待物、我之间的关系,可说是不为世界物质、礼教所缚束。反观儒家,其心态是以谨慎负责的态度去生活,关顾自然界,重仁爱,有承担,亲疏虽然有别,对人对物虽有等差,但寻求与天地万物和谐相处,崇尚天人合一,枯荣与共,看重实用,具功能性。

  先秦的自然观,不论儒或道,都把上苍视为非绝对主宰,他们着重人与天的和谐、合一,是以“仁”或“道德”与自然同盟,不是以管制为主的宾主关系。

  道家固然是以自然、生态为中心,儒家虽倾向人类中心的自然观,但重视仁道,以万物为肢体,以“仁人爱物”之心调校了人与大自然的关系,阻止人把大自然视为掠夺的对象,在思想或伦理上解除了人类中心主义的强悍作风,并以“厚德载物”为理想,以“取之有时,用之有节”为方法,身体力行地调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五、总结

  生态文明教育,是响应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教育实践,是当前教育的一项热门议题。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不论道家还是儒家皆重视人与自然的契合,即所谓“天人合一”“与天地万物合成一体”“与万物并存”的观念。儒和道的思想进路虽有不同,但整体思路方向都是以尊重自然、顺从天性、以“仁”或“道德”为出发点,把对自然的尊重与个人的内在修养联系起来,从而达到人的心与宇宙和谐相通,天人合一的境界。这种思想的形成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当时没有生态危机,也没有迫切的环境问题,只是在这些思想家的意识里有“究天人之际”的勇气,有与万物“同源共本”的情感。今天,这些思想可以成为他山之石,协助我们调校现代人与自然的关系,为生态文明教育实践注入新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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