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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社保基金缴纳与管理中的问题探讨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11-29 共4259字
论文摘要

  社会保险对于推动国家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促进企业步入良性循环发展轨道,维护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使人民群众共同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进一步做好、做实、做细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使企业与职工在享受社会保险权利的同时,依法履行一定的社会保险义务,是确保社会保险制度实行权利对等的原则。确保企业社保资金应缴尽缴,是当前社会保险工作的难点。笔者在本文中拟对目前企业在社保基金缴纳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不妥之处,望同行指正。

  一、加强企业社会保险征缴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一直在与时俱进地改善与调整,每一次的改变都给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职工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改变。人们越来越深深地体会到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性,普遍认可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不但对国家与社会的安定团结、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个人和家庭的和睦、关爱、平安、快乐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从国家与社会的层面来说,社会养老保险具有以下方面的功能和意义:其一,能够促进国家和社会的稳定。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已步入了人口老龄化的国家,60 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比例快速增长,老年人数越来越多。全面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能够有效地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让他们在青壮年时期依法依规按一定的工资比例缴纳养老费用,就可以在自己年老的时候,得到一定数额的养老工资,免除后顾之忧,实现自给自足,老有所养,减少独生子女的生活压力。其二,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确保老年人按时退休,青年人适时就业,从而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其三,具有“安全网”、“稳定器”、“平衡器”、“助推器”的作用。社会保险能够保障职工在年老、失业、工伤、患病、生育时的权益不受影响,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适当调节社会不同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避免因生活缺乏基本保障而引发一系列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平衡供需总量,防止经济发生波动,促进劳动力有序流动。

  从家庭与个人的层面来说,由于目前我国家庭的构成结构大多是“4—2—1”。根据人口专家预测,未来 10 年,我国的“独生父母”家庭至少会达到上千万个。令人感到忧虑的是,“独生父母”家庭未来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赡养老人。四个老人、一对夫妻、一个孩子,这种被称为“4—2—1”的家庭模式正越来越多,独生子女一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赡养压力。因此,建立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可以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水平,减轻家庭负担,有效地缓解独生子女赡养双方父母的生活压力,提升个人安全感与幸福感,促进公平实现。

  “预则立,不预则废。”我国民间自古以来就有“养儿防老”、“未雨绸缪”的习惯,从来都是将安度晚年与预防灾害的发生放在日常生活的第一位。2014 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一个引起许多媒体关注的新视点,即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应通过政府立法、社会参与等形式,尽快建立新型的家庭养老模式。这也充分说明国家非常重视社会保险,要从各方面加大力度,从而确保公民依法从国家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二、目前企业在社保征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劳动者在享受国家给予的社会保险权利的同时,必须要履行一定的社会保险义务,这是权利对等原则的体现。近年来,我国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工作已经步入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发展的轨道,但是如何确保应缴尽缴,杜绝或减少“跑冒差漏”仍然是当前社保工作的重点。

  目前企业在社保征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缴纳意识不强,缺乏应有的责任。一些企业领导缴费意识淡薄,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认识不到位,错误地视缴费为包袱。

  一部分参保职工存在认识上的误区。由于社保费的缴纳存在缴费期长、受益时间跨度大的特点,一些人对参保后能否受益持怀疑态度,对参加社会保险有抵触情绪。特别是私营企业主参保意识淡薄,拒绝为雇工投保,只为几个股东或骨干缴纳,能拖则拖,能不缴则不缴,尽量少缴或不缴,恶意逃避缴费义务,成为欠费清缴工作的“钉子户”。

  2.法律执行力度不够,相关措施不配套,影响征管力度。处罚措施不力,强制执行难以到位。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虽然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但是,由于配套政策措施不全,制度不完善,很难适应征收工作的需要。相关部门征收社保费没有完全的征收管理权,在处理拒保、拒缴事件时经常显得力度不足,效率不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关行政部门”往往是力不从心,并没有对欠费单位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权限,缺乏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使得相关行政部门对一部分企业不愿参保或长期拖欠社会保险费、漠视职工基本社会保障权利的行为,也只能是“望洋兴叹”。

  3.滞纳金比率偏高。逾期缴纳社保费加收滞纳金,旨在进一步依法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强化征缴力度,增强缴费单位和个人依法缴费的意识,有效遏制欠费行为,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社保费滞纳金比率是按日加收万分之五。但是实际工作中,企业领导认为该缴的费都缴不了,缴什么滞纳金。过高的滞纳金比率,使欠费企业无力负担,欠费企业可能不缴或少缴滞纳金;而相关部门也难以执行到位,造成滞纳金的惩戒作用难以发挥。

  4.认识不统一,思想上存在障碍。依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但是由于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所属行业、环境、效益不同,效益好的企业认为自己按时、足额缴纳吃亏,不愿意按时交纳;效益不好的企业则认为自己连正常的职工工资都无法保证,对社保费就更是采取能推就推,能拖就拖的态度。另一方面,相关行政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遇到拖欠不缴或拒参保的“钉子户”等情况时,工作主动性不够,没有进一步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下大力气重点解决疑难问题。

  三、如何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征缴管理工作

  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对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实现“中国梦”,促进企业步入良性循环、健康发展轨道,维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由于社保费涉及到每一位缴费人待遇享受的细节问题,涉及到每一个家庭的生活幸福指数,不能有一丝的懈怠。因此,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养老资金管理人员,一定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与使命感,接好“地气”,将这项关系到每一位职工利益的大事做好、做细、做实。

  1.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升企业领导与参保人员的缴费意识。首先,要让企业领导都能够真正懂得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养老保险基金关系是到全社会的安定团结,关系到企业能否健康发展,关系到企业职工能否“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是提升企业凝聚力的大是大非。因此,必须克服一切困难,坚定不移地确保按时、足额地缴纳养老基金,并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其次,要将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工作作为企业的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时刻摆在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上,决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而是要常抓不懈,做细、做实、做好。第三,要加强与缴费人的联系与沟通,扩大对社保费的宣传与鼓动,通过多种形式扩大社会保险的影响面。

  2.要定期召开企业领导与人力资源管理、社保基金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社保培训班,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一、二、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刻认识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之间的关系,认识做好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对于促进企业良性、健康发展之间的关系,认识退休职工能够按时领取养老金对于维护每一个家庭和谐、关爱、平安、快乐生活的重要性,从而能够进一步统一认识,提升服务意识,履行社会责任。

  3.要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加大依法征缴力度。相关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行使职能,履行义务,排除干扰,严格执法程序,对有实际能力却长期欠费、久拖不缴的“老赖”单位要毫不留情地进行行政处罚,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罚一儆百,立木为信。特别是对从来不愿意为职工上缴社会保险基金的一些私营企业老板,要一查到底,只要是恶意漏缴、欠缴的,一律强制为职工缴纳各项保险基金。

  从而杜绝类似的问题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影响社会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对一些处于夕阳产业、入不敷出、严重透支的企业,要深入调查了解,核实情况,报请政府相关部门予以部分缓交抑或是全部缓交。根据企业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能进一步做好清欠、征缴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工作的健康发展。

  4. 建立社保费欠费分类跟踪管理制度,重点监控大额欠费人。有关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社保费欠费户的档案资料,建立欠费户欠费台账,对欠费实施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通过对重点欠费人进行监控等措施,逐步清理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在工作中,首先对所有欠费户进行了核对,建立欠费企业档案,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分别制定清欠措施,实施分类管理,对年度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10 万元以上或累计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30万元以上的作为重点欠费户进行重点监控。欠费企业大都生产不景气经营困难,相关部门要逐个进行排队分析,跟踪管理。要在摸清欠费底数的情况下,制定先易后难,抓大放小,重点突破的工作方案,集中力量打好清欠攻坚战。生产经营能好转的,靠生产还欠;濒临破产的,商请主管部门处置资产还欠;被兼并拍卖或破产的,清算还欠。

  5.社保机构与各级管理人员要“想职工所想,急职工所急”,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要全面提升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在服务态度、服务方法、服务理念上下功夫,广开方便大门,为单位参保登记、参保人员登记、个人与单位信息变更、申报社会保险工资、人员增加与减少等方面创新服务,换位思考,切实解决群众反映比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全新的精神风貌做好社保基金管理工作。

  总之,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利国利民的工作,关系着千家万户的生活,也关系着国家与社会的稳定,来不得半点马虎。笔者作为一名企业的社保工作者,必须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要积极为社保工作“鼓与呼”,为社保工作奉献自己的全部“光和热”,才能确保老百姓的“保命钱”保值增值,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孙长久.浅议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的问题与对策.劳动保障世界(理论版)
  [2] 记者何颖思,通讯员王凌.欠费企业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广州日报,2007.4,10
  [3] 税局新规定:广州社保欠费 300 万以上将被列为“重点”.广东新闻.珠江三角洲.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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