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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职院校校公选课体育类课程的基本情况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2-26 共1669字

  3 研究结果与分析。

  3.1 苏州市民办高职院校发展基本情况。

  我国的民办高职教育的迅速发展,主要是由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渴求决定的。在省及中央财政拨款不能满足高等教育大众化后的发展,不能提供更多地优质教育资源情况下,民办高职院校缓解了社会教育资源不足,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的需求而逐渐发展起来。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尤其是《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规条例的实施,民办高职教育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打破了国家政府办学的局面,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积极性,缓解了高等教育与社会需求的矛盾,同时以其新颖、接地气式的专业设置弥补了公办高职院校专业设置陈旧、单调,更新迟缓,缺少时代特色的不足。

  截止 2014 年 6 月苏州市共有民办高职院校 7 所,由江苏省教育厅主管,分布在苏州市辖区内的工业园区、新区、吴江区、昆山市。从表 3-1 中看到,苏州市民办高职院校的发展时间较短,建校时间基本集中在 2000 年左右,最早的在 1997 年建校,最晚的是在 2007 年建成,在校生学生人数有三所达到 6000 人左右规模,其中百强县之首的昆山市有 3 所民办高职院校,其余 4 所分布在苏州 3 个市辖区(表 3-1)。

  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9 年 3 月在原南京邮电大学吴江职业技术学院基础上,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南京邮电大学吴江职业技术学院,是 2003 年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该学院是由南京邮电大学和吴江市政府在吴江市区合作举办的公有性质引入民办机制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3.2 苏州市民办高职院校校公选课体育类课程的基本情况。

  尽管苏州市各民办高职院校整体上建校的时间不长,在与体育组负责人和体育老师的交谈中,获知基本都设有体育教研室,有专门负责体育工作的校级分管领导,校公选课体育类课程属教务处统一管理,一般集中在第二、三、四学期开设。大多数体育教师反映校领导对体育课程建设重视度不够,更别说是校公选课体育类课程。体育类课程占全校公选课的比例不高,体育教师对开设公选课的兴致低,缺少激励机制。

  由于个体差异,一些球类、集体性项目又是大班教学,正常的组织教学难以按授课计划进行,只能在课内分层次教学。从周课时和上课班级人数来看,体育教师的教学任务繁重,疲于应付日常教学,而用在体育科研的时间较少,学校组织出去进修培训的机会也少。体育教师以中青年为主,体育教师一致认为体育场馆、运动场地、教学器材不足是制约体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因素。

  校公选课体育类课程的开课状况与学校主管部门领导认知态度和决策密不可分,直接影响着体育课程的地位及体育教学的质量,关系着校公选课体育类课程教学效果。因此只有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意识,才能真正认识到公选课的价值,支持校公选课体育类课程的发展,才能更好地推动体育教学及其学科的改革。在与体育教学主管部门领导的交流中,发现校领导对校公选课管理力不从心,一方面是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另一方面办学成本的控制,选择现有师资,对场地要求低,适合大班教学的项目较多。在与负责校公选课的教务处工作人员的交流中,发现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校公选课体育类课程总量不足,优质课程匮乏;与其他校公选课比例失调;课程开设制度执行不规范,尽管各民办高职院校都有开课规定,但由于教师对校公选课体育类课程的热情不高,教研室审核往往流于形式,或出于人际关系等方面的考虑,申请课程基本能够获得审核通过;由于校公选课属于授课教师的个人行为,课程时有时无,造成课程不稳定、连续性差,进而影响优质精品课程的形成;校公选课体育类课程面向的是来自不同学院、不同班级的学生,给教学过程的监管带来困难,教学质量难以保证。教学主体双方态度不端正,表现在教师层面为教学态度不认真,课程随意性大,有些教师把体育类课程简单地当成压缩式的体育必修课,并一味的迎合学生的兴趣爱好,对学生的考核不够严格;表现在学生层面的是,学生盲目选课,随意逃课,很多学生选课带有很强的功利性,选择一些相对容易获得学分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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