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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共育中幼儿教师话语权的缺失探讨

来源:教育观察 作者:秦旭芳;张鑫
发布于:2020-09-09 共5499字
    摘要:幼儿教师给人的印象往往是“能说会道”,但当前幼儿教师话语权仍面临着家园共育中“自主性”与“指导性”话语权缺失、家长工作中“组织性”话语权缺失、自身权益中“维护性”话语权缺失等问题。家园共育中幼儿教师话语权缺失的原因包括幼儿园制度存在禁锢、教师表达意愿与能力不足、家长过度“维权”、社会舆论偏见带来压力。为此应当增加相关制度保障,提升教师表达意愿与专业能力,转变家长意识并营造良好舆论风向,使幼儿教师话语权得到保障。
   
    关键词:家园共育,幼儿教师,话语权

幼儿教师评职称论文
   
    幼儿教师给人的印象往往是“能说会道”,在日常的家园共育过程中,教师也具有一定的话语权,但当前幼儿教师行使话语权时仍面临着困境。深入剖析幼儿教师话语权缺失的本质并提出转圜路径,有助于维护幼儿教师在家园共育中的教师权威,使幼儿教师成为真正专业且有尊严的职业。
   
    一、问题聚焦:幼儿教师话语权缺失的实然困境
   
    幼儿教师在家园共育中的话语权包括两方面:一是教师在面对家长时说话的权力及机会,二是教师所说的话对家长的影响程度。随着家园共育活动的开展,家长有更多机会走近幼儿园,走近幼儿教师。家园共育参与度的提升激发了家长的热情,也引发了一些如家长过度干预之类的问题,过于强势的家长会压抑幼儿教师的表达欲望,束缚幼儿教师的话语权。
   
    (一)家园共育中“自主性”话语权缺失
   
    幼儿教师在家园共育过程中所秉承的往往是幼儿园倡导的文化,而这种文化是幼儿园在发展过程中总结长期的历史经验得出的。若家长与教师在家园共育过程中出现矛盾,园方不论是以利益为导向让教师屈从于家长需求,还是坚持正确的原则与家长据理力争,都是幼儿园文化的体现。幼儿教师的内外意志统一,其自身的经验与理念若与幼儿园倡导的主流文化趋同,表达的意愿也会强烈;但若幼儿教师理念与幼儿园文化有偏差,则教师为保护自身权益往往会服从于幼儿园意志,将自身的看法隐藏起来,此种情况下,教师的“自主性”话语权就无法得到保障。
   
    (二)家园共育中“指导性”话语权缺失
   
    为了更好地促进家园共育,幼儿教师偶尔会给家长布置一些收集材料、做手工等的“任务”,教师认为自己是在推进家园共育工作,但有些家长不明白这样做的意义,当“任务”次数偏多时,家长觉得实施起来很困难,往往会产生“逆反”心理。一些年轻教师与家长沟通的经验不够丰富,面对“怨声载道”的家长缺少沟通的信心与能力,长此以往便手足无措,丧失了引领家长参与家园共育活动的积极性,造成了教师在家园共育中“指导性”话语权的缺失。
   
    (三)家长工作中“组织性”话语权缺失
   
    家园共育中,幼儿教师必不可少的能力是活动组织能力以及对家长的引领能力。因为家长的教育观念受自身年龄、学历、经济水平、社会地位、舆论风向等因素影响,所以家长对幼儿教师的信任程度也不同。家长彬彬有礼、尊师重道属于常态,但也存在个别家长当自身教育理念与教师冲突时,拒绝接受任何来自教师的信息。家长的过分强势往往会使教师感受到极大的压力。面对这样的家长,幼儿教师在家长工作中的“组织性”话语权效能微乎其微。
   
    (四)自身权益中“维护性”话语权缺失
   
    幼儿园对幼儿教师的评价机制中,家长有一定的权利,一些民办幼儿园教师为了更好地生存不得不迎合家长的需求。有些幼儿园若在家园共育过程中出现幼儿安全、争执等问题,为维护幼儿园的声誉与利益,会出现幼儿园让教师向家长承认错误、道歉的情况,情况严重时幼儿园只能无奈地将教师“抛弃”,幼儿教师有苦难言,造成了自身权益“维护性”话语权的缺失。
   
    二、溯流追源:幼儿教师话语权缺失的本源追问
   
    幼儿教师话语权在家园共育过程中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的某些弊病。教师自身生存状态与专业素养不佳、缺乏高位层面的制度保护、家长的过度干预、社会舆论压力都是造成幼儿教师在家园共育过程中容易“失语”的重要原因。深入分析幼儿教师话语权缺失的困境源头,有助于幼儿教师的专业成长以及话语权回归。
   
    (一)千斤重担力不自胜:幼儿园制度存在禁锢
   
    第一,教师的话语权弱化了个人的主观意见。教育机构和教师都被卷入了一种广义的“政治社会化”里。[1]教师“教书育人”的权力是国家赋予的,而“教书育人”本就是通过教师说话进行的,也就是说教师的话语权是受到国家法律与制度保护的,但是此种话语权不可避免地要反映国家的意志。
   
    第二,部分园长中心与家长利益导向的幼儿园制度减弱了教师的话语影响力。公办幼儿园教师多数都有编制,自身各项权益都能得到有力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与园长属于雇员与雇主的关系,园长掌握着教师的奖金与福利,以及教师的晋升机会。[2]因此,民办幼儿园教师在面临幼儿园各种事务之时,只能局限地“参与”。有些民办幼儿园园长会要求教师在家长会上介绍一些收费的兴趣班,而家长往往对此不感兴趣。家长的信息反馈与幼儿园的指令发生了冲突。教师虽然进行了幼儿园意志的传达,但因为家长的抗拒,所造成的影响有限。一些教师因为幼儿园奉行家长利益导向的制度,习惯了由园长、教育专家、家长以及社会舆论风向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久而久之,幼儿教师在制度的规定下只能被动地执行,而很少按照自身学习的知识与曾经的实践经历重新强化自己的话语权。
   
    (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教师表达意愿与能力不足
   
    幼儿教师的发声意识、沟通能力与专业修养的强弱会影响其话语权。
   
    第一,幼儿教师的发声意识缺乏。
   
    有些教师由于自身专业发展意愿淡薄,主动放弃与家长沟通的机会。虽然新入职的幼儿教师通常具有一定的专业发展愿景与规划,对看到的“不平之事”敢于发声,但若幼儿园管理层不重视培养人文情怀,与教师缺乏沟通,教师的提议不能得到有效回应,他们的热情就会逐渐减退,最后甚至放弃自己的话语权。
   
    第二,幼儿教师引导家长合作的沟通力不足导致语言表达不清晰。
   
    即便幼儿园给予了教师表达意愿的平台与机会,有些教师因经验不足,面对突发情况缺乏与家长沟通的能力,也会出现“无话可说”的局面。
   
    第三,幼儿教师专业修养不足。
   
    随着国内外学前教育思想的不断发展,当与教育专家的观点出现分歧时,幼儿教师往往需要时间学习,若无法依据专业知识进行判断,就容易产生迷茫心理,不知道自己该如何面对家长、幼儿以及时代的新要求。教师的表达意愿与专业能力缺一不可。前者是“愿不愿”使用自身话语权,后者则是“能不能”使用话语权。幼儿教师只有既有意愿又有能力,找到自身的切实立足点,才能改善话语权缺失这一窘境。
   
    (三)矫枉过正差之千里:家长过度“维权”
   
    家长对幼儿的过度保护、身份认知、教育理念都会影响幼儿教师话语权的效能。
   
    第一,家长溺爱导致信任危机。
   
    幼儿教师的国家所规定的教育者身份为其带来了一定的话语权,多数情况下家园共育的工作是和谐的。但是,一旦幼儿出现安全等原则性问题,家长出于对孩子的爱护会忽视客观事实,冲动之下将怒气发泄在幼儿教师身上,此时无论幼儿教师说什么,家长都不愿意听。隔辈教养的家长出于对孩子的溺爱,一旦出现问题,往往不了解事情的真相就直接指责教师,忽视了教师一直以来的奉献。
   
    第二,家长对幼儿教师身份不认同。
   
    学前教育目前还不属于义务教育的范畴,虽然国家已经开始着手对学前教育的市场化问题进行大力治理,但幼儿教师的社会、经济地位还是无法得到保障。家长在过度“维权”的过程中会在潜意识中渗透出一种“我是消费者,你是服务者”的身份压力给幼儿教师,忽视其教育者的身份,无形中压制了幼儿教师可能存在的“表达”。
   
    第三,家长教育理念与幼儿教师发生冲突。
   
    当前,有些家长注重幼儿认知能力的发展,或想要达到立竿见影的学习效果,或想要幼儿提前进行小学知识的学习,而幼儿教师则更希望顺从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来培养幼儿。这种观念不同严重时甚至会演变成家园矛盾,幼儿教师为了维护在幼儿园这一谋生场域中的切身利益,往往最后会无奈地保持缄默。
   
    (四)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社会舆论偏见带来压力
   
    幼儿教师无时无刻不面临着来自四面八方的压力,社会审视的眼光、幼儿园严格的要求、家长刺骨的诘问、幼儿不经意间带来的混乱,这些无一不是幼儿教师的压力源泉。随着我国新媒体事业的发展,许多社会媒体是我们的信息来源,也给我们的生活与思维方式带来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一些自媒体营销人员为博关注恶意夸大事实,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对幼儿教师提出了极其严苛的要求,教师在这样的环境中由“不愿说”发展成为了“不敢说”,甚至“不能说”。
   
    当“虐童”等极端事件出现之后,社会群体往往忽视这只是个例,而将问题矛头直指幼儿教师这一群体,此时声讨幼儿教师的话语声成为“优势意见”,而幼儿教师一直以来的默默奉献就被对幼儿教师群体了解得不够透彻的社会大众所忽略,幼儿教师这一群体辩解无门,容易出现“沉默的螺旋”,即人类存在的趋同心理,当个人的主张与自身所处场域的观念发声背离之时,个人会孤独并产生恐惧,为了使自己显得“合群”,则会放弃自己的看法,最后与场域中的优势群体意见一致。这一过程将逐渐强化场域中的优势意见,个人观点逐渐沉默消失,最终形成螺旋式的过程。[3]家园共育过程中若家长受到媒体的负向功能的影响,会扭曲对客观现实的判断,对幼儿教师施加更多压力,幼儿教师也随之会出现“失声”现象。
   
    三、增能赋权:幼儿教师话语权的转圜

   
    家园共育若要取得良好的成效,在这一场域中的家长与幼儿教师都需要自主地发出自己真实的声音。因为“代表最真实的问题与需要的声音,才是最需要被倾听的声音”[4]。幼儿教师要学会控制情绪,用专业的眼光与胸怀影响家长。除此以外,相关的制度保障与良好的舆论风向也是转圜幼儿教师话语权的重要途径。
   
    (一)外在前提:增加相关制度保障
   
    “提升教师话语权的核心是保障教师权利不受侵犯。”[5]幼儿教师的主体地位若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加以保障,则有利于重新确立幼儿教师在家园共育场域中的教师权威与地位。幼儿园也应从制度层面给予幼儿教师良好的外部话语环境。
   
    首先,幼儿园可以对评价机制进行调整,比如可以将家园共育中对幼儿教师的评价与检查分开,通过检查发现优缺点,促进幼儿教师成长,检查起到以研究的态度帮助幼儿教师查找问题并进行改正的作用,而不是剥夺幼儿教师说话的权利,让其盲从。
   
    其次,幼儿园可以实行“专人专事”制度,让每位教师都可以在合适的岗位发挥自己的特长。比如:有些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在专业学术方面比较突出,可以让他们参与到幼儿园课题申请以及园本课程研发中来;有的教师交际能力强,深受幼儿与家长喜爱,可以让他们投身到家园共育的各项活动中去。长此以往,幼儿教师发挥自己的特长,“失声”的情况可以得到有效缓解。
   
    最后,无论是公办幼儿园还是民办幼儿园都应完善编制外教师的进修培训制度,增强教师自身辨别能力,当专家学者之间出现争议时,教师可以依据幼儿园及现实情况选取更合适的解决方案。当教师处于宽松的言语场域中时,不敢说、不会说的心理状态也得以消除,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声音。
   
    (二)内在保障:提升教师表达意愿与专业能力
   
    国家固然赋予了幼儿教师教育权,但若教师不主动对教育观念与教学方法更新换代,就会被家长与社会所“淘汰”。为了幼儿的发展,很多家长会积极地探索,更新自身的教育观念,若教师只“吃老本”,那么教师在家园共育这一场域中对家长的影响力就会越来越小。因此,为促进教师的话语权提升,在幼儿园注重教师专业成长的同时,教师自身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必须不断“充电”,做到与时俱进。
   
    幼儿园可以建立奖惩机制,对于敢于表达自己的教师进行物质或精神上的适当奖励,唤醒教师的表达意愿与热情。思想上的觉醒会改变行为,只有教师发自内心地表达出对话语权的渴求,克服职业倦怠等消极思想,才能真正培养出表达的意愿。
   
    除此以外,幼儿园可以通过教研会、行动学习法、老带新等方式给予教师习得与家长正确沟通交流能力的机会。比如,幼儿园可以开展关于家园矛盾的主题性情景扮演活动,新教师可以通过对情景的再现讨论处理方式,学习老教师的说话方式,提升自己话语在家长面前的认可度。
   
    (三)侧面助推:转变家长意识
   
    若想在家园共育过程中切实提高教师的话语权,转变家长意识是必不可少的一环。首先,要提升家长对教师的信任度,家园共育场域中家长与教师的和谐关系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教师与家长在家园共育的过程中都是以幼儿发展为目标的,教师若想使自己的话语权得到提升,就要主动地了解家长对幼儿的期望,与家长协调好共同的目标,这样二者之间的信任也可以真真切切地建立起来。家长与教师作为合作者共同承担起教育幼儿的责任,教师的话语权不被接受的现实困境也可以得到转圜。
   
    幼儿教师若想提高家长的认同感,可以站在幼儿全面和谐发展的角度针对幼儿身心发展规律、自我保护意识、与同伴之间如何相处等话题与家长进行探讨。幼儿园也可以定期设置多种展示舞台,如“月度人物”等宣传活动,发现教师在家园共育过程中发生的有趣感人的事,提升家长对教师的信任度,促进幼儿教师话语权的转圜。
   
    (四)环境辅助:营造良好舆论风向
   
    当前,社会舆论将幼儿教师放在了一个道德制高点上,对幼儿教师的容错率越来越低。针对幼儿教师的社会评价,不良媒体往往会将幼儿教师群体中的极个别失德事件放大,经过社会舆论传播发酵后的事件会给家长一种幼儿教师师德集体滑坡的错觉,因此对幼儿教师失去信任与尊重,幼儿园教师的口碑与地位也随之下降。媒体应有自己正确的判断,不要为博人眼球,发布不实消息。
   
    社会要充分发挥媒体的正向作用,媒体与各种社会活动可以宣传优秀的幼儿教师,提升幼儿教师的职业崇高性。幼儿教师作为教育者有其特殊性,但他们也是有血有肉的普通人,难免存在不足。媒体不能只抓住个别幼儿教师的失范行为大肆宣传,也要宣传幼儿教师的良言良行。此外,教育管理部门对网络媒体应加以引导,为社会舆论的生态回归平衡提供可能,使得针对幼儿教师的宣传逐渐形成良好稳定的舆论风向。
   
    参考文献
    [1] Michael W·Apple.意识形态与课程[M].黄忠敬,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12.  
    [2] 鲍尔.教育改革:批判和后结构主义的视角[M].侯定凯,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12.   
    [3] 刘建明,纪忠慧,王莉丽.舆论学概论[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38.  
    [4] 程少波.论转型时期的教育话语[J].教育评论,2000(3):4-7.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
原文出处:秦旭芳,张鑫.家园共育中幼儿教师话语权的缺失与转圜[J].教育观察,2020,9(16):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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