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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研究对文学理论学科的影响及其合法化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10-31 共8355字

  一

  文化研究( cultural studies) 在中国的发生主要是在文学研究尤其是文学理论领域中展开的。同时,文化研究的知识合法化工作也主要是在文学理论学科中进行的。因此,我们以文学理论学科为例,来探讨文化研究是怎样影响他者的。

  文化研究的发生对文学理论学科的重要影响,主要表现在它推动了文学理论学科的转型。其具体表现在: 文学理论学科的研究对象、学科构成乃至知识形态发生了调整与新变。我们不妨以文学理论转型的具体方式,来看其新状态。

  其一,文学理论学科出现了大众文学/文化研究的实践方式。这种方式实际改变了文学理论研究的对象、方法与目的,从而使得文学理论转变成了文学性理论/文化理论/批评理论。大众文化研究实践以及文化研究的理念促使文学理论学人意识到,任何研究对象并不具有天然的合法性,即使崇奉为经典的文学文本也不可去语境化地成为一劳永逸的文学理论研究对象。而大众文学/文化它也有接纳为文学理论研究对象的可能性,只要这种研究可以与特定时代建立起有效的关联,只要研究它有助于人们真实地理解他的生活。同时,被特定时代认定为文学的文本固然可以成为文学理论研究的对象,但任何在当前被认为有文学性的一切文本、符号与语言形式也是值得加以研究的。基于这样的认识,文学理论学科的边界切实地放开了,其知识阵容也扩大了。文学理论与文学性理论/文化理论/批评理论因此被认为是兼容的而非互相抵牾的。

  其二,文学理论学科出现了自觉反思,并因此走向了文学理论学。它以文学理论自身作为研究对象,以言说自身作为知识生产的方式,以反思自身作为知识生产的目的。比如探讨文学理论的研究对象应该是什么,什么是文学理论,什么是好的文学理论,怎样发展和建设文学理论,文学理论有什么用等一些基本的学科问题。这种文学理论也可以叫学科型文学理论。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的文学理论学科反思,与文化研究的发生有密切的关联。可以说,是大众文化研究的实际存在及文化研究的新理念,直接地推动了文学理论学科的反思。伴随着这种反思,文学理论出现新变,并建构了一种自觉的文学理论形态即文学理论学。[1]

  其三,它催生了文学理论转型发展过程中的一些新方案。这最为明显地表现在文化诗学的发生这一点上。童庆炳先生曾坦陈他所提出的文化诗学即是一种吸收了文化研究特性的文学理论。[2]

  

  当然,文学理论学科并非主动接纳文化研究的影响。因此这种影响的过程是非常缓慢的,甚至到今天还并没有完全获得承认。同时,文化研究的这种影响其实是与文化研究的合法化行动同时进行的。文化研究为了获得学术场域的承认,它需要展开一番论证,这种论证的过程同时即是其对文学理论发生影响的历程。

  这里仅以 20 世纪 90 年代的一些相关文献为例来考察其论证的具体情状。

  大众文化研究实践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最初几年就展开得比较充分了。这从其形成了几种大众文化研究范式这一点即可见出。[3]

  但是,作为一种知识形态的文化研究,刚开始并没有对文学理论学科产生什么影响,或者即使发生了,也并没有引起文学理论界的重视。这一方面是由于大众文化研究兴起之时,它未曾自觉到自身研究的独特性,因而没有直接冲击到文学理论的知识生产体制; 另一方面,作为理论形态的文化研究还未来得及展开,更遑论进行合法化论证了。这两方面的原因,就使得文化研究的合法化工程未曾完成,同时,文学理论受文化研究的影响也就不深,更难以将大众文化研究与文学理论的转型关联起来。即使大众文化研究已然展开了十余年,大众文化在 2004 年时候还被学人特别强调为文学理论知识生产的一种“自救的办法”[4].这足以见出大众文化研究的学术意义没有被学界很好的重视起来,在学科体制化程度较为严重的文学理论界没有为文化研究的合法化提供必要的空间。李陀曾指认: “以大学体制为象征的现代知识体系,根本上拒绝大众文化有必要成为现代人认识当今社会和历史的一个重要的知识对象,更不必说把大众文化研究看作是现代知识体系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领域。”[5]

  的确如此! 此后多年,还有文学理论出身的学者指出,高校的教学体制和课程体系依然自觉不自觉地在排斥/抵制大众文化研究。

  然而,就文献看,文化研究的合法化论证工作的展开,并自觉地关联到文学理论学科建设之事,在 20 世纪 90 年代却已然发生。综观文化研究合法化的方式,大致可分为两种: 一是学术会议的形式; 二是学科反思的形式。所谓学术会议的形式,是说通过学术会议,学者们直接交锋,通过平等、公开而又理性地学术论辩,来为文化研究的合法性进行伸张、辩护,从而获得学界的认同。这种会议的方式,又往往相对而言地分为两种形式,一是直接将文化研究与文学理论勾连起来,进行学术争鸣。这主要以 1999 年在首都师范大学召开的“文学理论与文化研究”学术研讨会为代表。二是以介绍文化研究为主题和议题的学术会议。这种形式的学术会议,在20 世纪90 年代有过多次。比如1998 年在北京召开了“全球化与人文科学的未来”国际研讨会。其中有两个议题直接与文化研究有关: “文化研究”及其对文学研究和知识分子生活的影响; “文化研究”的重要理论家及其理论研究。[6]

  学科反思的形式,是文化研究合法化的最主要途径。它往往在指陈文学理论学科局限乃至危机的同时,又申言文化研究具有弥补这种局限和危机的能力,甚至认为只有走文化研究之路,才有可能改变已有文学理论的学科局限和危机。这里不妨举几种主要文献为例,来细究一番。

  较早对文学理论学科进行反思,并将这种反思与文化研究勾连起来的文献,应该是《评新时期文学理论中的“审美论”倾向》一文。该文对新时期以来的文学理论将自身的研究对象建构为一种审美论的文学观进行了语境化的反思,较为具体地考察了这种审美论文学观的建构历程,认为它是特定时期里出于对普遍人性、人情和人道主义的张扬,而生产出来的一种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文学观念。但是,这种审美论的文学观,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现实中,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它难以切实地区分文学与其他艺术类型的审美特性的不同,难以揭示文学所具有的丰富性和复杂性。而且,还有一个最根本的局限,即“它从注重文学的自律性而走向对文学的社会历史关联的忽视,无法适当地说明文学的社会性”[7].为此之故,该文提出文学研究到了“向外转”的时候了,诸如文学中的性别、种族、权力、国际政治文化关系等问题都应该引起文学理论的关注。这恐怕就是一种隐约的文化研究话语了,虽然它并未使用文化研究一词。

  如果说,这篇文献之于文化研究的合法化论证还不甚直接,那么到了 1998 年,《文化研究视野中的文学》一文则已经明确地使用了文化研究这一语词,并直接以文化研究为理论视点对已有的审美论、文化论文学观进行局限性批判,最后,该文合乎学理地得出结论说: “我们的文学理论不应该一味地给文学画地为牢,使它变成一个固定的、封闭的‘对象',而是应该把审美话语的组织形式及其文化意义作为研究的核心,并引进多学科的研究视野和方法,把文学作为一个研究领域作多学科的批评性探讨。”[8]

  不得不说,该文乃文化研究与文学理论建立直接关联的重要文献,因为一方面它已经表达了与此前文学理论在研究对象上的不同看法,另一方面它明确地吁求一种跨学科的研究方法。不过,它最终走的是一条综合的道路,将文学界说为“审美话语”,并且认为“作为审美话语的文学是人的生命世界的实现和伸展。”[9]

  这就说明,该文并没有完全抛弃原有的文学审美观,只是将文化研究作为一种视野,而不愿意彻底地“走出审美城”.但不管怎么说,它已然展开了文化研究的合法性论证工作,只是它没有将文化研究视为替代性的方案,而仅作为了一种扩充故有研究的有益视野。

  真正自觉地以反思社会学理论对文学理论进行反思,应该是始自《在社会历史语境中反思中国当代文艺学美学》一文。它借重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方法,对20 世纪80 年代以来的文学理论主导话语进行合乎学理而又切合语境的深度反思。也正因为这种社会理论视角的反思,使得它有可能与文化研究勾连起来,并得出结论: “只有与具体的、语境化的、充分考虑实践活动的差异性的社会文化理论结合,才能有效地解释社会文化活动,包括审美与文艺活动。”[10]

  这无疑是以文化研究的视野看待文学理论研究,试图改变既定的文学理论知识状况,同时也为文化研究合法化做了非常有力的论证。

  不过,将这种自觉的反思真正的与文化研究勾连起来,从而为它做了较有力度的合法化工作的,还是《80 年代中国文艺学主流话语的反思》一文。它首先以反思社会学的知识框架,对 20 世纪 80 年代的主流文学理论观念进行反思,认为所谓文学自主性、文学主体性等等,都是特定语境下生产出来具有利益诉求的知识,比如这种远离政治,凸显个体自由的思想观念,契合了主流意识形态反思“极左”政治,既而具有思想解放的效用。然而,这种知识在 90 年代新的语境下已然失效,原因主要是它“失去了对 90 年代中国社会文化极度复杂化了的新状况的言说能力,以及对于新产生的审美活动与艺术生产、艺术消费方式的阐释能力”[11].为此之故,该文认为,90 年代文学理论知识生产就不能固守一套 80 年代的陈规,而应该走具有历史化、语境化特点的文化研究之路。同时,出于这种研究旨趣,该文对大众文化研究的合法性进行了论说,认为应该对大众文化的生产接受的机制进行具体的分析,进而找到有效的阐释框架。不妨说,这样的结论得来是较为自然的,因为它既有理论的学理性证明,又有问题意识的有效引导,还深得语境的契合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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