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土木建筑论文 > 建筑设计论文

关于保障性住房的平面户型和面积标准的探讨

来源:学术堂 作者:王老师
发布于:2014-06-11 共2721字
论文摘要

  1 引言
  
  2004 年国务院发布了 《中国的社会保障状况和政策 》白皮书,明确指出住房保障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救助共同构成了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十二五”规划中,又把“如何实现 ‘住有所居 ’,完善中国住房保障体系 ”列入了重要课题。 保障性住房既促进和谐社会的建构,同时对于加快城市化进程、保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所以,对于当前保障房的建筑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值得我们关注。 从建筑设计角度而言,近年来出台的众多文件和资料显示,对保障房设计的一些具体要求存在一定的模糊和不确定情况, 给具体的工作带来了困惑。 比如说保障性住房的平面户型, 住房的面积标准等,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2 保障房的建筑设计
  
  2.1 平面设计
  
  2.1.1 标准层平面户型
  
  目前许昌开发的住宅(含商品房),层数都在 33 层以下。 平面户型及组合也呈多样化,《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规定:“以电梯为主要垂直交通的高层公共建筑和 12 层及 12 层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的台数不应少于 2 台。 ”在现有的项目中,十二层以下一梯两户和十二层以上两梯四户的单元式住房占绝大部分比例,若是小户型也可实现一梯 4 户(如下图1),每户建筑面积可控制在 50m2左右。 无论是大户型或是小户型必须考虑到在满足建筑的日照、 采光及通风标准的前提下控制公摊面积。 使保障房住户实现在有限的条件下获得居住利益的最大化。
  
  除了常见的规整平面外,在各类住房平面设计中还存在一种蝶形户型。 由于容积率高,日照条件难以满足要求的情况下,通过采用蝶形户型方案来解决日照通风问题。 理论上这种解决方案是可行的,但现实中其销售效果并不理想。 这种户型并不是很受大众欢迎,这里面存在思维定式和习惯问题。 然而从专业的角度而言,由于这种户型出现很多转角,造成了外部空间浪费,室内的转角空间也不好利用, 而且这种户型外墙面转折过多造成外墙面面积增加,结构体型系数不好,节能造价太高。 所以,蝶形户型在保障房中也不宜采用。

论文摘要
    
  2.1.2 平面户型的面积标准
  
  2004 年之前,对于保障房的面积,一直没有明确的要求。 笔者认为,保障性住房面积标准的确定,要与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保障水平过高,会对整个社会的经济增长不利,同时,过高的福利水平还会让人们产生“福利依赖”,影响人们的主观能动性和进取精神。 保障水平过低,又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发展。 因此,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保障应该有一个适度的保障标准,以解决基本生活保障为目标。
  
  笔者认为住房的面积标准的控制既要有刚性控制又要有动态控制:
  
  一方面,参照住宅设计规范,保障性住房面积前提要满足卫生和基本的居住需求。 目前我国城镇家庭以核心家庭为主,2006 年城镇家庭户均人口 2.95 人,主要为 3 口之家。 因此保障性住房在户型设计上应以二室一厅为主导户型。 参照住宅规范控制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基础上的最低面积标准,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可以推算出主导户型(两室一厅)建筑面积为 45.3~48.1m2,由此我们把它控制在 45~48m2是适宜的。
  
  另一方面,保障房的面积控制还要考虑动态的标准。 根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要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 60%”。 根据建设部发布的的相关的数据,2005 年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 26.11 平方米。 供三口之家的使用的二室一厅建筑面积应为 78.33,按照平均水平的 60%计算,保障面积标准则为 46.99 平方米。 这与上述规范要求的二室一厅户型最低45~48 平方米的保障标准是相一致 , 表明现阶段的住房保障标准应以最低保障标准为标准, 而且随着将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保障性住房的保障面积标准也随动态相应提高。
  
  2007 年国务院正式把经济使用房的套型建筑面积明确界定 60m2左右, 廉租房建筑面积控制在 50m2以内。 下图2 和图3是笔者在许昌市南郊实地调研测绘的许昌某保障房小区的两种户型图。 比较上面的计算结果和有关文件的规定,总体户型建筑面积偏大,相应的卧室和餐厅也偏大,保障房的出发点是满足基本生活标准不适宜独立设计餐厅, 卫生间设计满足能放置 3 件套即可,不用如图 3 中的“干湿分离”。 若是作为普通的商品房使用,总体的流线、采光和通风等方面还是不错的。 笔者以为,保障性住房的面积标准首先不能照搬商品房小康标准, 更不能超过目前的人均住房面积。 要以采用最低面积标准且满足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最低目标,同时兼顾社会经济发展的动态目标为依据。
  
  但这并不意味着保障房要放弃舒适的生活环境, 只是在放弃诸如大客厅、大餐厅、“干湿分离”等的同时,注重空间处理,通过精心的设计来创造一个舒适精巧的室内居住环境。 让保障性住房真正成为公民人生中的生存保障和起点, 也真正做到 “雪中送炭”。

论文摘要  
  2.1.3 其他
  
  在保障房的平面设计中,根据其使用的性质,我们对建筑面积进行了控制,这并不意味着降低对生活标准的追求。 保障房的设计和商品房一样应严格按照相关的规范进行, 比如各个房间的日照和通风,电梯的设置数量一定不能退让、卫生间和厨房的防水设计以及厨房布置要符合操作流程等。
  
  2.2 立面设计
  
  保障房的建设过程通常是由政府主导进行的,与房地产开发的商品有本质的不同, 所以在造型、 立面设计上两者也有区别。 商品房由于商业因素驱使通常以艳丽的色彩、独特的造型和复杂的细节而吸引更多人的视线,宣扬着一种质量和品质。 而保障房整体立面设计就不一样,要考虑到建设成本的因素,所以不会去追求标新立异,而是简洁朴实,通常采用现代主义风格,体现其内在的经济和实用。 通常处理的重点是色彩搭配和造型方面。 保障房项目为了满足高容积率,通常是百米的高层钢筋混凝土森林, 对城市风貌影响较大, 所以建筑群的天际线不宜太复杂,可以简单取平或是高低自然过渡,总之不宜错落过多,与简洁的外立面形成统一,尽量减少对城市整体风貌的影响。 立面的色彩和造型要简洁同时也要更多兼顾周边环境与建筑形象,避免“独树一帜”,做到与整体协调统一。 外墙装饰多采用涂料,以白色、浅咖色居多,且不必使用过多复杂的细部装饰,以实用为目的。
  
  3 结语
  
  保障房建设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社会的和谐和国家的稳定。 现实中保障房项目通常规模巨大,设计周期短,而业主由于人员配备等原因,对设计质量的控制往往不像房地产开发的商品房一样严密。 对于其建筑设计进行相应的探讨和研究,总结一些设计的成熟做法和标准很有必要,希望能为共同提高保障房的建设水平尽一点微薄之力。
  
  参考文献:
  [1]焦怡雪.关于保障性住房面积标准问题的探讨[A].2008.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C].2008(3):1-1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 2007[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7.
相关标签: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