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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计算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4-11-20 共2563字
论文摘要

  1、 概述

  “天帮忙、地给力、人勤奋”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支撑,而其中土地整治是“地给力”的重要措施。在耕地后备资源匮乏的现状面前,我们只有挖潜内部潜力来缓解吃饭和建设的矛盾。农村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中所占比例较大,其中不仅农村宅基地面积普遍高于国家标准,所以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较大。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主要由居民宅基地用地量的减少、闲散土地的再利用、村镇规划的落实、建筑容积率的提高、自然村向中心村的合并等构成。

  2、 城固县概况

  城固县地处陕西南部汉中盆地腹部,北靠秦岭,南依巴山。全县土地总面积占汉中市约 8.18%。2010年,全县土地总面积 2265 平方公里,耕地总面积25926.47 公顷(388897 亩),人均耕地 0.7 亩,整体上,农村居民点用地、城镇用地、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所占比重分别是 70.83%、21.72%、4.18%、3.27%,农村居民点虽占有的份额大,但农村居民点空置率较高,整理的潜力较大。

  3、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测算

  3.1 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

  根据《城固县村镇规划》中 2010 年和 2020 年农业人口以及人均建设用地标准得到规划期农村建设用地面积,与基期建设用地面积进行比较,最终算出新增耕地系数和新增耕地数量。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计算步骤如下:

  (1)根据城固各个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实地调查和专家咨询对城固人均建设用地标准进行适当的调整。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60 平方米/人,规划调整幅度增 5;>60~≤80 平方米/人,规划调整幅度增 0;>80~≤120 平方米/人,规划调整幅度减 10;>120~≤140 平方米/人,规划调整幅度增减 15;>140 平方米/人,规划调整幅度增减至 130。

  (2)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依据规划期末农业人口、农村居民点整理标准和农村居民点现状用地规模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S=S0-Q×Bαj=△S/S0(1)式中:△S-测算区域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m2);S0-农村居民点现状用地面积(m2);Q 测算区域规划年末(2020 年)农业人口(人);B-农村居民点人均规划用地标准(m2/人);aj-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系数(%)。

 论文摘要

  3.2 户均建设用地标准法

  户均宅基地标准法是以现状农村居民点用地为依据,同时参照国家、省级相关标准,用规划的农村居民点户均宅基地控制标准计算整治潜力的测算方法,通过整治,将现状用地超过标准的部分作为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的理论潜力。计算步骤为:

  (1)确定户均宅基地标准。城固县域内地形地貌差异巨大。地形分为三部分:汉江两岸为冲积平原,平原两侧为低山丘陵。根据城固县农村居民点的差异性,在综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二条进一步规定以及到 2020 年末农村人口和农户规模的不断变化和当地农民生活与生产的实际需要的基础上,确定城固县各乡镇户均宅基地标准。户均建设用地标准见表 1。

  (2)确定建筑用地比。根据实际调查,城固县村庄居住建筑用地比例 2010 年为 76%,结合专家咨询意见得到 2020 年各乡镇的村庄居住建筑用地比例见表 1。

  论文摘要

  (3)根据△Si=Sio-Ai×Mi/a (2)公式计算各村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式中:Si:第 i 村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Sio:第 i 农村居民点现状用地面积;Ai:第 i 村农村居民点户均规划用地标准;Mi:第 i 村规划期末农业户数;a:宅基地占农村居民点的比例。

  4、 城固县农村建设用地潜力计算与分级

  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户均宅基地标准法各有一定局限性,对上述两种方法进行综合,更能够科学、全面、准确的对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进行测算。运用特尔斐法确定两种方法对两种测算方法打权重,最终得出城固县各村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理论潜力,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权重为 0.45,户均建设用地标准法权重为 0.55。

  运用自然裂点法将全县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划分为 5 级,因为 5 级更能够使得点状分布结果趋于正态分布。I 级潜力区:β≥25%,II 级潜力区:15%≤β<25%,III 级潜力区:10%≤β<15%IV 级潜力区:5%≤β<10% ,V 级潜力区:β<5%。

  城固县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及潜力分级见表 2。

  5、 城固县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测算结果

  城固县农村建设用地按照新增耕地系数对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进行分级。整体城固县净增耕地系数为 12.22%,新增耕地面积6373207.92 平方米,属于 III 潜力区。与《陕西省土地整治潜力分析》中计算得出的城固县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新增耕地 600 公顷相比较,差异不大。

  城固县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I 级潜力区,主要分布在博望镇、柳林镇、老庄镇、三合乡等 4 个乡镇,新增耕地面积为 1102420.95 平方米,占新增耕地总量的 17.33%。该潜力区的农村建设用地一般都会超过国家制定的人均和户均宅基地面积,由于经济发展外出打工和迁出较多,且所处村庄一般都是较之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农民参与整治的意愿强烈,是城固县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区域。

  城固县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II 级潜力区,主要分布在博望镇、沙河营镇、文川镇、柳林镇、原公镇、天明镇等 6 个乡镇,新增耕地面积为 1673036.54 平方米,占新增耕地总量的 26.31%。该区域包含的村庄一般处于城固县较为平坦地区,人口相对与城固县周围地区较少,整治的难度不大,有足够的条件整治成为可利用的耕地。

  城固县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III 级潜力区,主要分布在龙头镇、老庄镇、上元观镇、五堵镇、双溪镇、水磨镇、宝山镇、五郎庙乡、盐井乡等 9 个乡镇,新增耕地面积为 2648943.25 平方米,占新增耕地总量的 40.38%。该区域农村建设用地由于地区差异较之国家和陕西省规定的人均和户均建设用地面积大,加之现状人均和户均宅基地面积基本上已经达到文章确定的新的标准,所以建设用地整治潜力相对较小,潜力级别较低。

  城固县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IV 级潜力区,主要分布在崔家山镇、桔园镇、二里镇、孙坪镇、小河镇、三合乡、董家营乡、大盘乡、盘龙乡等 9 个乡镇,新增耕地面积为 963800.62,占新增耕地总量的15.15%。处于 IV 级农村建设用地潜力区的村庄,现状建设用地面积本身就不大,所以可整治的潜力较小。

  城固县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V 级潜力区,主要分布在董家营乡、大盘乡等乡镇,新增耕地面积为 52923.36 平方米,占新增耕地总量的 0.83%。该区域农村建设用地现状面积不大,而且由于经济发展缓慢,人均和户均建设用地标准面积与现状相差不大等因素,造成农村建设用地挖潜余地不大。

  参考文献:
  [1]郧文聚.土地整治规划概论[M].地质出版社,2011.
  [2]徐文君.城固县农村建设用地潜力测算研究[D].长安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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