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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保护区与生态红线区划(3)

来源:学术堂 作者:朱老师
发布于:2016-11-04 共13407字
  生态红线区划是建立在海洋地理区划基础之上的空间管理,也是海洋空间规划的表现形式。海洋空间规划当以自然保护为核心是国际海洋发展的共识[38].为此,海洋生态红线区划应建立在对海洋地形地貌、生物地理区系等自然特征充分认知的基础上,将区域上完整的自然区域划分为一个生态红线区划单元,海洋综合区划的重要界限应首选人类无法大量改变的地理单元界限。从地理单元角度出发进行海洋保护的理念,在应对经济危机和地缘政治不稳定的地中海海洋保护[39]、保护大西洋北海区域渔业的海洋空间管理中都有体现[40].
  
  (2) 基于生态系统科学的生态导向原则
  
  生态区划应保证生态学完整性,保护自然生境多样性和维持生物多样性有关的生态学格局和生态学过程[41-43].生态学过程完整的系统才是完整的生态系统,才有可能发挥出它所具有的正常生态功能。海洋生态系统管理所关心的生态学过程主要包括: 海洋水文动力过程、生物生产力、生物泵、生物地球化学循环、海洋净化能力、生物多样性维持等。通常,这些生态学过程往往跨越很大的空间和时间尺度,并且不同生态学过程的空间和时间尺度差异很大。科学地认识海洋生态系统和确定海洋生态红线区的边界,以保证海洋生态学的完整性,达到便于研究、使管理决策能够有效地调控生态学过程的目的。
  
  (3) 陆海整体发展、协同演化的海陆统筹原则
  
  已有区划工作中自然区划和经济地理区划未能很好结合,陆、海各自独立考虑,在空间区划上综合不足[30].且区划工作多为静态,不能及时反映变化中的自然和人文要素[30].全球环境变化研究已逐渐开始重视人类社会对全球环境变化的影响、响应与适应问题,强调自然与人文科学、科学与政策的紧密结合[30].我国的海洋生态红线区划需面对全球环境变化对西太地区的影响,也应考虑我国人口、资源、环境的现状。特别需要重点关注陆海国土开发空间布局、资源开发、产业发展、通道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五个方面的统筹[44].
  
  (4) 规划衔接、能力匹配、空间适度的协调发展原则
  
  海洋生态红线区划应结合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分析生态系统问题,考虑相关的生态系统和功能区与社会经济之间的相互影响,由此影响而进一步考虑如何调控问题和解决问题,进而确定海洋生态红线区的边界、保护对象和内容。
  
  生态红线的划定需要综合考虑行政协调能力、法律管控程度、经济承载能力、宣传教育程度、科学技术支撑能力等方面的匹配性,做到有效管理、协调发展。红线区域过大,管理成本提高,排他性区域增加,不利于发展; 红线区域过小,生态系统结构与过程难以保障,生态完整性易受损。在能够保障海洋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做到红线空间适度即可。
  
  (5) 保障生态过程与功能连续性的动态性原则
  
  海洋生态红线不同于陆地生态红线,其保护是动态的过程,需要根据已知海洋生态系的背景生态信息划定生态红线区域,根据生态红线全区域生态环境指标的监测结果评估保护成效、发现问题并及时调整管理手段、保护措施和管理、保护的范围。
  
  海洋生态红线区在空间上具有不可替代性和无法复制性,如珍稀濒危生物的特殊生境,如若破坏则无法恢复。现阶段应从可执行角度出发,依据现有海洋生态系统维护的科技水平,将研究尺度定位在国家层面,确定我国海洋的生态功能、环境质量红线和资源利用红线。
  
  海洋生态红线保护的动态性和空间的不可替代性,共同决定了海洋生态红线一旦划定,其保护范围的调整应为增加面积的单向性调整为主,并以保障生态过程与功能连续性为目标。
  
  2. 4海洋保护区与海洋生态红线区
  
  海洋保护区的价值受多种因素影响。保护对象自身所固有的稀缺性、典型性是海洋保护区存在价值的核心因素。保护区界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气候、环境恶化、地质灾变等客观因素是影响海洋保护区存在价值的关键因素,特别是对于以保护生态系统、珍稀物种为目标的海洋保护区。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护区相关法规、自然保护理念是影响海洋保护区存在价值的重要因素[2].
  
  考虑到海洋的流动性、连贯性,以及管理的可控性,海洋生态红线应该具备区域性,因此与海洋保护区两者间可在空间上形成部分统一性。空间统一性启示人们在进行海洋生态红线区划时,可以对照海洋保护区的核心因素、关键因素及重要因素,选择合适的工作层面( 表3)。稀缺性、典型性可以作为划定生态红线范围的判据。如海洋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均可以根据保护成效评估结果直接划为生态红线区。而对于应对全球气候、大时空尺度的环境恶化、地质灾变等,海洋生态红线的工作重心应放在如何制定宏观策略层面。一旦海洋生态红线区域得以明确,海洋生态红线的工作重心则应转入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管理规定,来约束可能影响海洋生态红线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促进人民形成对于海洋生态红线区的保护理念。
  
   海洋生态红线与海洋保护区之间的联系
  
  2. 5海洋生态红线区管理建议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科学整合各类保护区域、强化各类保护和管理手段、明确各级政府责任与义务、提高生态保护效率的最有效方法,是提高生态保护水平、科学构建生态安全格局的最有效途径,是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
  
  海洋生态红线区划指标体系可参照海洋保护区管理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由生物物理指标、社会经济指标和管治指标共同构成[45].Edgar将评价指标进一步聚焦,指出开放渔业许可程度、强制保护水准、设立成为保护区的时限长度、保护海域的范围大小、鱼类自由迁徙海域的连续性是判定海洋保护区保护成效的5项核心指标,至少满足3项指标的海域保护区才具有潜在保护价值[10].
  
  海洋生态红线区划具体指标则可参考海洋保护区选划标准。如海洋和海岸自然生态系统的典型性、多样性、自然性、稀有性和脆弱性,海洋生物物种的珍稀濒危性及其栖息区域的自然性、重要性和代表性,自然遗迹和非生物资源的典型性、稀有性、自然性和多样性,兼顾社会属性如科学价值、面积适宜性、经济社会价值等自然保护区的选划标准。以及目标区域的典型性、独特性、自然性、完整性、优美性等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选划标准。
  
  将物种保护、生境保护与生态系统保护相结合,建设相似生态系统的保护区网络,并划为生态红线区域加以管理,通过研究进一步确定单独保护区的溢出效应及辐射范围,进而来确定保护区网络节点之间合理的空间距离、空间格局和生态廊道。
  
  3 展望
  
  海洋生态保护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海洋生态红线区域的建设一方面需要经济投入,另一方面其自身也是海洋经济的重要保障。海洋生态红线区划将从更高的管理层面,自上而下,解决多部门管理海洋的弊端,使海洋在生态、资源、环境、社会、经济各方面可持续发展,保障海洋生态系统的支持、供给、调节和文化服务功能。
  
  海洋生态红线区的差别化管理需遵循科学规律的发展方向。自然景观型和地质遗迹型红线区域是滨海旅游业发展重要目的地,红线管理对策应着重考虑空间协调与环境保护; 生态系统型与生物资源型的海洋生态红线区域界外受益将有利于渔业生产的可持续,红线管理对策应着重考虑资源属性来限定时空范围; 物种、生境与生态系统多样型的红线区域,其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将为人类提供众多的直接、间接和潜在价值,红线管理对策则应以维续多样性为目标。
  
  海洋生态红线区域的物质性资源价值将在滨海旅游业、海洋捕捞业、海洋医药行业中逐步得以货币化体现,而其更多的生态功能将通过直接、间接或潜在使用价值和存在价值外展,并将通过其它传统海洋产业和海洋新兴产业得以实现。
  
  海洋生态红线毕竟刚刚起步,尚需要学术界、管理者共同深入研究关联学科,从不同学科的视角发现和解决生态红线的理论与技术问题。生态学视角,应重视海洋生态功能区与景观功能区,并将研究成果进行生态理论交互验证与案例验证。生物学视角,需要从海洋生物的不同发育阶段、生活区域等角度对海洋生态红线区进行分区、分期划定。海洋学视角,关注海洋流动对于物质、能量以及信息的传递将会增强对于红线区压力与状态响应的理解。管理学视角,通过政策、法规、准则的制定引导自然人、法人的行为,促进人与海洋的良性协调发展。地理学视角,回顾人类活动强度与海岸地表及海洋地貌水文格局的关联,揭示陆海人协同演化的规律来指导海洋生态红线的格局划定与区域联动。
  
  尺度将成为生态红线中分级管理的中心问题之一。随着人类的进步与社会的发展,从自然生态系统到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已逐渐成为地球的主流,海洋学家和生态学家所面临的研究对象异常复杂,尺度便成为解析这些复杂系统的有效手段以及整合海洋学、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知识和研究成果的核心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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