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法学论文 > 法律论文 > 司法鉴定论文

痕迹鉴定结论在司法中的应用分析

来源:时代汽车 作者:吴泰和
发布于:2022-06-10 共3837字

  摘要:痕迹鉴定是常见的法定证据,结论包括多项内容,常见的有足迹鉴定、指纹鉴定和枪弹痕迹鉴定等。借助痕迹鉴定,能够保证犯罪行为推测更加准确,证据价值极高。对此,本研究结合相关案例,重点阐述了痕迹鉴定结论在司法中的运用,仅供参考。

  关键词:司法;痕迹鉴定;结论;

  Abstract:Trace identification is common legal evidence.The conclusion includes many contents,including footprint identification,fingerprint identification and bullet trace identification.With the help of trace identification,it can be ensured that the speculation of criminal behavior is more accurate and the evidence value is very high.In this regard,combined with relevant cases,this study focuses on the application of trace identification conclusion in justice,which is only for reference.

  Keyword:judicature; trace identification; conclusion;

  对痕迹鉴定来说,主要是相关人员利用专业司法鉴定技术与知识,按照痕迹学原理,采取分析、对比、观察以及收集等手段,达到鉴定人事物产生痕迹的同一性和分离痕迹等目的[1]。痕迹鉴定需要通过书面形式反映最终结果,并形成书面化痕迹鉴定结论[2]。痕迹鉴定能够为司法侦查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具有一定的证据价值,对案件其他证据材料也有辅助印证的功能。因此司法中应用痕迹鉴定结论,能够保证事实真相快速准确查明。

  1 痕迹鉴定结论在司法中的应用

  1.1 协助及时、准确地破获各类案件

  现阶段,与道路交通事故相关的逃逸案件屡见不鲜。对于此类案件而言,通常出现于车辆往来复杂,偏僻的路段,目击证人较少,甚至是没有。所以,现场痕迹物证的搜索属于主要侦查线索和破案之后开展司法诉讼的证据。部分逃逸案件在经过长时间的努力破案工作后,由于缺乏现场物证最终付诸东流。同时,被退查的案件,大部分为证据不足。对此,需借助对现场遗留痕迹、物品的对比检验,能够迅速的锁定交通肇事车辆。

  案例一:2019年9月25日下午3点左右,余某驾驶电力三轮车行驶至事发路段之后,和一机动车形成了碰撞,余某当场死亡,随后肇事车辆逃逸。交通部门通过对现场的仔细侦查之后,发现了一辆嫌疑车辆。通过调查得知,驾驶员冯某承认在事发时段经过了事发路段,但没有和其它车辆出现过碰撞的情况。随后,交警部门委托相关专业机构鉴定嫌疑车辆是否存在碰撞的痕迹,最终鉴定结果出来后排除了嫌疑车辆的嫌疑。但是,鉴定机构结合交警提供的现场散落物、监控录像等,给出了肇事逃逸车辆的大致车型。在大量的摸排走访工作之后,有群众向交警部门匿名举报在某村庄的某一户住宅内看见过一辆嫌疑车辆,相关办案人员随即触动,迅速的找到此车辆,再次移交给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此次鉴定结果显示,嫌疑车辆前保险杠左侧、左边大灯、车牌照等区域存在的碰撞痕迹,在高度、方向、形态等方面,与被撞电力三轮车碰撞痕迹相符,进而顺利认定此车辆正式肇事车辆。通过对本案侦破过程进行分析可知,痕迹鉴定在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可以对嫌疑车辆进行排除,避免出现错案的情况。另一方面,可顺利的锁定肇事车辆,进而及时破获案件。

  1.2 科学、客观、公正地确定案事件的性质

  对于交通肇事罪而言,其前置条件表现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所以事故责任判定在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方面发挥着决定性作用[3]。车辆在正常行驶时,因为爆胎之后导致车辆失控造成的交通事故较为常见。并且,出现交通事故后也可能引起爆胎。因此爆胎原因众多,爆胎出现于事故前还是事故中,在案件定性、划分肇事者责任方面十分关键。爆胎造成的交通事故是意外事故,事故过程中引起的爆胎则为过失责任,两者在需要承担的后果方面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别。

  案例二:2019年10月13日下午4点左右,付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某路段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路段时,车辆出现失控,随即越过中心线和由西向东行驶的张某驾驶的拖拉机所装载的水泥发生相擦后,又与跟在拖拉机后面行驶的唐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事故最终造成6人受伤。交警到达现场勘查之后,委托专业机构鉴定付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左前轮爆胎原因。通过鉴定之后,显示其左前轮胎胎冠、胎侧及钢圈有碰撞导致爆胎的痕迹,爆胎部位的断离缘、断离线局部边缘整齐光滑、断口由浅入深,轮胎在未爆前才可以出现此种痕迹,最终认定左前轮胎爆胎是事故发生过程中与其他车辆碰撞造成的,进而向公安部门对事故性质、责任等进行认定,提供了充分的证据。通过对本案侦查过程进行分析可知,痕迹鉴定也十分重要,明确了此事故的性质,属于由于事故引发的爆胎,并非爆胎之后引起的事故,避免了肇事者逃脱相应责任。

  1.3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痕迹鉴定中要做到客观准确,体现对法律的尊重,并有力保证了当事人合法权益[4]。案例四:2019年9月25日12点,长江流域一艘“三无捕鱼船”同“不明船舶”碰撞在一起,导致“不明船舶”沉落海中,导致一人死亡。案发后,海事局进行了全面调查,认为某游轮存在重点嫌疑,然而无法直接证明其同“三无捕鱼船”发生碰撞。对此,在鉴定时基于“三无捕鱼船”、某油轮碰撞刮擦痕迹形成的部位、角度、方向、高度等特点,造痕体(某油轮)作用于承痕体(“三无捕鱼船”)表面所产生的痕迹特征,分析表明事发期间天比较黑,“三无捕鱼船”航行过程中没有灯光,且船体较小难以被发现;某油轮轮体积大,因两者质量悬、高度悬殊较大,某油轮对左前部水面的“三无捕鱼船”难以迅速避让,两船靠近时,“三无捕鱼船”虽然发现某油轮左前部即将碰撞其船,然而因不具有避让能力,造成某游轮左艏锚碰撞“三无捕鱼船”中舱左侧而出现沉船事故。两者碰撞刮擦接触部位互相遗留了对方痕迹物证,是其他无法碰撞无法重复出现的痕迹特点,最终游轮船长承认了事实,“三无捕鱼船”获得了相应赔偿。

痕迹鉴定

  2 痕迹鉴定结论在司法中的应用注意事项

  2.1 重点注意痕迹鉴定结论的正确性、科学性

  近年来我国科技水平不断提升,人们利用辅助工具挖掘与揭示的事实与利用人体感官感觉的事实有很大出入,且很多感官器官并不能对事实进行全面感知,导致其在帮助人们认识世界方面的作用不断降低。可见借助人体感官得出的直观判断与经验判断后,其产生的经验主义结论的重要性日益降低,为了帮助结论鉴定更加符合事实真相,还需要我们加大探索力度。此外,若是不能正确区分各种消极因素和积极因素,简单的认可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将与法律基准与原则有很大差异,最终也对他人造成侵犯。科学结论可能存在误差,虽然痕迹鉴定结论能体现科学性特点和证明价值,但是也要在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辩证看待。若是高估研究结果可靠性,对误差存在低估情况,或者是在案件办理中过于依赖于痕迹鉴定结论,将其视为权威判决,从而滥用鉴定结论,对案件错误进行证明。由此可见,司法人员应该客观使用痕迹鉴定结论,保证其科学性与正确性。

  2.2 制定标准体系

  痕迹鉴定结论长期以来处于重要位置,如指纹鉴定等。随着犯罪方式的多元发展,也应用了很多高科技手段,鉴定结论是否具有科学性特征已经引起了很多人质疑,且痕迹鉴定中存在很多影响因素,从而导致鉴定结论无法保证科学性。对此要让痕迹鉴定结论的地位得到巩固,主动采取多种措施消除各种不利因素,不断完善痕迹鉴定体系标准,保证获得的结论更加客观与真实。因此,在痕迹鉴定过程中,必须健康建立起相应的制度体系,将新标准确定下来,促使痕迹鉴定流程更加合理、检验手段更加多元化,并保证检验原理和适用条件更加规范。

  2.3 提升痕迹鉴定结论的科学性

  分析司法工作现状可知,最重要的一点是审查痕迹鉴定结果的科学性与可靠性,需要关注以下几点:第一,确定能够在法庭上使用的鉴定技术与手段;第二,对于能够进入法庭的鉴定技术,以及可以采纳的鉴定意见,应该按照对痕迹鉴定结果提供证据能力的规制模式,立法机关通过法律法规的方式确定下来,这样最终鉴定结果才能成为事实依据。第三,若是法官不能有效审查鉴定结论的证据能力,并采用了法律规定且提供到法庭的痕迹鉴定结论,为了确定鉴定结论是否符合犯罪事实本身,就必须对鉴定技术人员提供的鉴定结论进行深入的审查。对于这些情况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首先,痕迹鉴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准,将职业资格标准明确下来,强化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经历、过去业绩和鉴定人员职业道德品格以及在案件中有无利害关系等。要形成司法鉴定人职业档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其次,确定痕迹鉴定结论统一操作规范和认定标准,在痕迹鉴定方面做到科学性与规范性。最后,要建立辅助判断机制。对于痕迹鉴定结论科学性的审查,法官要向专家就专业知识进行咨询,保证鉴定结论更加科学与可靠。

  3 结语

  总之,痕迹鉴定结论不一样,在司法中的价值与作用也存在较大差异,很多时候会面临特殊情形,痕迹鉴定容易出现片面性问题,有效性也会受到影响。针对这些情况,在司法鉴定中必须深入分析出现的问题,采用更加先进的痕迹鉴定技术,确保痕迹鉴定结论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司法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邵智存,秦伟超,周伯贞,张涛,方志珍.浅析车体痕迹鉴定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应用[J].汽车实用技术, 2021 , 46(16): 204--206.
  [2]郑明锋,徐洪淼,孙晓鹏,金柏正痕迹鉴定在商用车辆事故鉴定中的应用案例分析[J].商用汽车, 2020(12): 116--119.
  [3]温璐浅谈痕迹检验和微量检验在交通事故中的应用[J]法制与经济, 2020(08): 91--93.
  [4]林志鹏,陈贤卫,黄天强,佐金锋.“依痕找物、顺物寻人”--宗通过工 具痕迹追踪寻迹的典型案例[J].中国公共安全, 2020(04): 179--182.

作者单位:安徽中衡司法鉴定中心
原文出处:吴泰和.痕迹鉴定结论在司法中的应用分析[J].时代汽车,2022(08):184-185.
相关标签: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