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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作品中意境美的体现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08-28 共3032字
论文摘要

  书法艺术是中国特有的民族文化,是东方艺术中时间最悠久、空间最阔大的艺术形式之一。书法艺术作品是在汉字的框架上,以诗歌为主要书写内容,以黑白点画构造艺术格局,并在其中表达着书法艺术的至美。书法艺术的至美即其所追求和实现的最高艺术目标,笔者认为是意境。有意境,则成高格;无意境,则成奴书! 意境美是书法作品高低的标尺。

  一、意境美的内涵

  意境,指文艺作品或自然景象中所表现出来的情调和境界,是我国艺术民族特征的专有术语,是中国美学思想的重要范畴,也是中国美学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意境理论最早出现于文学创作与批评。那到底何为意境?历代文人、艺术家争执不休。尤其在明清两代,关于意与境的关系问题更是讨论激烈。明代艺术理论家朱存爵在《存馀堂诗话》中曾说过“作诗之妙,全在意境融彻,出音声之外,乃得真味。”表明了“急境融彻”的主张;清代诗人和文学批评家叶夔则认为意、境并重,强调应将“舒写胸臆”与“发挥景物”进行有机结合。近代着名文学家林纾和现代美学家王国维大师则更强调“意”的重要性。林纾认为“唯能立意,六能创建”;美学大师王国维认为创辞应服从于创意,力倡“内美”,提倡诗词创作中以意胜的“有我之境”和以境胜的“无我之境”两种审美规范。由此观之,至今文艺理论界对“意境”依然各执己见、众说纷坛,但却有一个地方出人意外那就是普遍认为“意境”是属于主观范畴的“意”与属于客观范畴的“境”有机结合的一种艺术境界。“意”是情与理的统一,“境”是形与神的统一。在两个统一过程中,情理、形神相互渗透,相互制约,形成了“意境”。

  艺术作品中的“意境”既是指抒情性作品中呈现的那种情景交融、虚实相生、活跃着生命律动的韵味无穷的诗意空间;是客观世界升华后的主观意象。书法艺术以汉字为基础,以点画线条为造型元素,不受具体物体的限制,通过点线的组合变化、用笔的笔势与笔力,营造出或喜悦或悲伤或哀怨或激昂的氛围,在有形的作品中传递出人类的情绪与情感。这就是书法艺术作品中的独具特色的意境。意境美是书法艺术的灵魂所在,也是评判书法艺术作品高低的重要标准。

  二、书法艺术作品中意境美的体现

  书法作品中,被人称之为“神”“神采”“神气”“精神”等,均说的是书法艺术作品中的意境美。书法作品,如果总体上缺乏一种贯穿全幅的气质和精神,就不可能形成美的意境;优秀的书法作品,不仅要求每个字的结构和线条是美的,而且要求全幅构成为一个整体,共同散发出某种美的意境。换言之,也就是由全幅各个字的用笔和结构所共同体现出来的某种美的感受或美的意想。总之,意境美是书法艺术的核心,它主要给欣赏者呈现出了以下三种美感。

  (一)诗意美

  众所周知,中国是诗的国度,诗是一切中国艺术的魂。苏轼言:“诗不能尽,溢而为书,变而为画,皆诗之余。”这是对中国艺术的通解。书法与诗歌是不同的艺术种类,但自古就有着某种解不开的缘分。

  1.诗词是书法作品撰写的主要内容

  诗词是书法作品的基本内容和主要内容。诗词是阐述心灵的文学艺术,自古就有“诗言志歌咏情”,的说法。诗人、词人需要掌握成熟的艺术技巧,并按照严格韵律要求,用凝练的语言、绵密的章法、充沛的情感以及丰富的意象来高度集中地表现社会生活和人类精神世界。总之,诗词作品大多意境深邃,饱含哲理,一般来说,诗更“言志”,词更“抒情”。 书者在书写诗词时必定将受到感染,书家内心的诗境驱使书家手上的笔构成一幅幅不同意境的作品。如苏轼的《梅花帖》(图1),写到结尾,忽做狂草,那是奔放的诗所决定的。总之,诗歌多面多维的审美意识结构,为书法作品提供了意境美的丰富内涵。【图.略】

  2.书法提升了诗词的意蕴

  诗词为书法作品提供了书写内容,书法也能够提升诗词的意蕴。如书法大家王羲之作品(图2)中所散发出的萧散简远、淡雅柔逸的魏晋风度很好地切合了诗的主题,从而使其作品备受皇帝的崇拜、子孙后辈的供奉,香火旺盛,经久不衰。颜真卿的书作(图3),则充满雄古深邃,傲岸磅礴的书气,如同那激情慷慨,格调刚健的“建安诗歌”,颇具“是气所磅礴,凛冽万古存”(文天祥《正气歌》)的阳刚之美。总之,凡书法作品能使欣赏者再造出诗的意境,就意味着作品的成功;诗的意境有多少厚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书法的意境有多少厚度。【图。略】总之,书法与诗歌有着密切的关系。成功的书法作品往往饱含着醇厚隽永的诗意,使书法的意境呈现出别具一格的书卷气和诗意美。

  (二)音乐美
  
  现代美学大师宗白华在《论中西画法的渊源和基础》曾说过非常赞同派脱(W.Pater)关于“一切的艺术都是趋向音乐的状态”的观点;同时,他还认为:“中国乐教失传,诗人不能弦歌,乃将心灵的情韵表现于书法、画法。书法尤为代替音乐的抽象艺术。”因此,这就说明了书法意境美必定而且必须具有音乐美。

  音乐与书法属于不同的艺术领域,但两者却如同孪生兄妹,关系十分密切。音乐是由不同的音符组成,而书法的音符则是由简单的点、线来构成的。线条的长短、粗细、方圆、曲直、斜正等各种形状;墨色的浓、淡、枯、润;用笔的轻重缓急,抑扬顿挫,如同音乐的旋律一样,给人以节奏感、韵律感,因此,书法又被称为“无声的音乐”。书法中的狂草,犹如音乐中的大调,奔放、热烈、雄劲;小草犹如音乐中的小调,细腻、娓娓道来,耐人寻味。不仅如此,书法也同音乐一样讲究章法,讲究承上启下、左顾右盼,局部美与整体美的和谐。如若书法作品中某一个字缺少了这种衔接,就会造成整幅作品气韵不通。所以,书法作品中最能使人拍案叫绝的便是书作中笔断意连之处,笔断之处犹如鹰击长空,意连之后又扶摇直上,使得书法作品极表现力又增添了含蓄感。

  书法是静止的音乐,音乐是运动的书法,两者血脉相连。书法家饱含着个人的思想感情,通过线条的律动产生强烈的节奏和旋律,构成点与线的交响曲,章法上的疏密虚实,更展现出书法作品意境的音乐美。虞世南在《骨髓论》中:“鼓瑟伦音,妙响随意而生”的言论也印证了音乐与书法意境的难解之缘。

  (三)自然美

  书法有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何为自然?自然而然也。中国书法以汉字为载体,与中国文字可以说是同根同源,相辅相成。丛文俊先生《中国书法史·先秦秦代卷》也说:“文字取象自然,亦即书法出于自然,‘画成其物’是两者的共同点。”所以,凭借文字表现的中国书法,从起源来说书法就已经含有了自然之美。

  东汉蔡邕《九势》云:“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矣,形势出矣。”“自然既立”“阴阳生矣”,是书法审美中的具体范畴,“形”与“势”,形与势的安排是为了达到“力”的尺度,力的展现其根本仍在于书法作品所呈现出的视觉效果。

  “藏头护尾”是为了蓄“势”,引而不发的势,在其内里包含着“力”,而“下笔用力”,力的功效是“肌肤之丽”,是有血有肉,充满张力的书法艺术所呈现于视觉下的造型。

  三、结语

  书法艺术作品意境美,不外呼有“诗意美”“音乐美”“自然美”三个方面。书法艺术以汉字为基础,遵从道法自然,“自然为美”“自然无为“的属性;以诗歌为主要书写内容,将诗歌中蕴藏的意境通过书写得以外在体现和传播,以点画线条为基本造型元素,运用不同的笔法、章法、墨法形成一定的节奏与韵律,达到一种形式与内涵双重的意境美。总之,诗意美、音乐美、自然美共同贯串书法审美活动的始终,全方位立体式的呈现了中国书法艺术的意境美特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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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杨世业,杨彬彬.书法鉴赏教程[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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