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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安全的现状及金融法体系的强化措施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4-09-29 共2109字
论文摘要

  金融是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金融的安全与否直接影响到经济的稳定性,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中的各个角落,为了保障金融的安全以及金融主体的合法权益,与金融有关的法律体系随之出现,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金融法体系,金融法体系是一国的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确定了金融行为的规范性以及金融政策的总体目标。此外金融法体系还确定了监管部门的职权,规范对金融系统的监管和调控的方式,所以完善金融法体系对金融安全和经济的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金融安全的概念及其影响因素

  (一) 金融安全的概念

  金融安全是指资金融通过程中的安全与金融体系的稳定,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加剧,金融安全这一课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特别是金融危机的出现,一些经济学家通过分析金融安全存在的问题,去衡量金融风险的程度并寻找金融危机的原因,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金融风险、金融安全与金融危机三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金融风险是指金融活动中可能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并且具有不可避免性。金融安全性低,金融的风险性就大,反之金融安全性高,金融风险性就小。由于经济运行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金融随之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所以金融安全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也就是说金融安全实际意义上是建立在金融运行基础上的动态平衡,或者说是动态稳定。

  (二) 金融安全的影响因素

  一国的金融安全的问题主要受到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因素的影响,内部因素主要指本国的经济水平以及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能力,此外,一国金融体系的完善程度也在一定意义上影响到本国的金融安全,因为如果本国的经济环境与金融体系相适应,金融体系就会有适宜其发展的经济环境,就会起到其应有的对金融的防控、协调与保护的能力; 外部因素就是指国际经济环境,特别是国际资本向本国市场的注入造成的国际游资的冲击,是引发金融风险的重要原因。

  二、我国金融安全的现状

  (一) 金融创新

  随着经济的发展与世界经济的全球一体化,我国的金融系统在不断地开发新的金融产品,但是,金融创新也有利有弊,金融市场与其它的市场一样,要想繁荣市场、保持市场的活力,就必须加大技术创新的力度,不断的开发新产品。但是,在创新的同时要注重相关法律体系的完善以保障创新后的金融安全,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则存在着金融产品开发速度快、相关金融法律体系落后的矛盾现象。

  (二) 三会监管体制

  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和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金融监管体制相同,也比较符合我国现阶段的金融市场与经济环境,就是三会监管制度,即指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三会监管体制的推行有利于对金融风险的监管、防范和控制,进而确保金融业安全、稳定的发展,促使金融市场走向繁荣。

  (三) 跨境资本流入和流出频繁

  我国的自然资源与劳动力资源相对比较丰富,随着经济的全球一体化,生产随之全球化,致使大量的国际资本的持有者将投资的方向放到我国,其中不乏一些短期的投机资本将我国作为资本投资的市场,这就需要加大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应的法律体系,有效控制和防范短期外债的出现。

  三、我国金融法体系的完善的措施

  (一) 重视金融文化建设

  首先要加强金融行业的道德建设,金融业从业者的道德素质提升可以使金融从业者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建设合规的金融文化,这样外部监管与内部修养相结合,一方面降低从业者违规造作的几率,另一方面加大对金融行业的监管力度,建设符合我国现今经济环境的金融法体系,才能内外兼修、提升金融安全性。

  (二) 完善金融制度

  金融制度就是金融的相关规范与要求,要与市场环境相适应,与经济发展相适应,这其中不仅包括金融主体法,还包括金融信用法、贸易金融法、货币金融法等多项金融法,使其做到主体健全、经营自由、监管严格,与世界的经济大环境相适应。

  (三) 加强金融立法体系建设

  通过观察分析我国现阶段金融法律体系与我国的市场环境以及国际金融环境,剔除其中不适合经济环境发展的金融法体系中的条例,增加必要的、合理的约束条例,以提高金融立法的实用性。首先,完善金融监管制度是金融立法体系中的首要任务,通过法律条文来约束金融行为,落实监管职权,加大违法成本,形成一定的行业自律标准; 其次,对外资银行的监管要建立专门的法律制度,确定监管重点,通过立法吸引外资来投资的同时还要对短期投机外资进行监管,使其在发挥其正面的效应; 最后,建立监管实名制,增加信息的透明度,建立问题问责制,同时加强金融行业内部各企业之间的相互联系与学习。

  总之,现阶段我国的金融行业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我国的金融法律体系还不完善,需要健全和完善金融法律体系来建设金融行业、繁荣金融市场。

  参考文献:
  [1]张文嘉. 浅议金融安全与我国金融法体系的完善[J]. 法制与经济(下旬) ,2014. 01.
  [2]杨春平. 论金融安全与我国金融法体系完善[J]. 中国商法年刊,2008. 01.
  [3]于彦. 国际金融监管的趋势与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J].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07. 04.
  [4]热米拉·热杰甫. 浅析我国金融法的基本原则[J]. 法制与社会,2009. 05.
  [5]刘梦阳,刘少君. 中国金融法的现状、问题与完善[J]. 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2.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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